“唯信此心,但是法性”,所以“起是法性起,灭是法性灭”。
“起”只是法性的一种现象,“灭”也只是法性的一种现象,法性的本体并不起、灭,而是如如不动的,它只是幻起幻灭。
所以“只指妄想”,这个妄想也是法性的一种相。但是众生只认妄想的相,不知法性的体,这就叫“忘本逐末”,也叫“背觉合尘”。
我们学佛就是要认识到它的本性,然后有择法眼,去鉴别、拣择,皈依如如不动的法性的本体。
一旦内在生起了智慧,当诸相灭的时候,你不会依这个灭的相而去,而是直见它不灭的本性、法性;当诸相起的时候,也不随着它的起而起,也是皈依它的本性、法性。
如果大家在理论上认识了,在生活上会执行了,《金刚经》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因为诸相是表面的,虽然起了,但法性是没有动的;虽然灭了,但是法性是没有灭的,所以说它的法性是不生不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