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有望列入我国屠宰标准

2024-08-11 素食资讯

“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需给予3小时以上休息时间,并适当饮水和饲喂……”5月19日,2007年国家第一次屠宰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宁举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江苏和上海屠宰行业部分专家对由江苏雨润集团起草的三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审定。

此次审定会将对《禽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家禽加工卫生操作规程》、《新鲜肉卫生操作规范》三项国家标准进行审定。这些标准均由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和食品龙头企业———雨润集团起草并制订。雨润集团生鲜品技部总经理闵成军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肉类屠宰与分割加工卫生标准操作规范,本次三项标准的制订将填补我国屠宰标准不系统化的缺憾。

据悉,即将出台的标准从屠宰加工企业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人员、原料、加工、包装和标志、标签、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了卫生操作规范管理。比如,标准送审稿中规定:“屠宰企业生产人员及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裸装生鲜肉与肉制品、裸装鲜冻肉与副产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不得同车运送”等。对于动物屠宰、加工用水也明确规定,水温“不得低于82℃”。来源:新华报业网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动物福利”有望出现在三项标准之一———《新鲜肉卫生操作规范》中。记者在昨天的送审稿中看到,《新鲜肉卫生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动物在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后,应休息3小时以上,并给予适当的饮水和喂养。据专家介绍,这是为了避免动物产生紧张、恐惧、疲劳等情绪,从而在体内产生毒素。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动物福利”内容的设置,有望提高我国畜牧类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打破国外设置的动物福利壁垒,促进我国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张新玲处长表示,以往制定国家标准多半由科研机构负责,今后,由龙头企业、技术先进企业作为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将越来越普遍。

更新于: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