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四

2024-06-21 汉传人物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第四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沙门释成观撰注

一切佛语心品之四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三藐三佛陀,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如来自性,自觉觉他。佛告大慧:恣所欲问,我当为汝随所问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作耶?为不作耶?为事耶?为因耶?为相耶?为所相耶?为说耶?为所说耶?为觉耶?为所觉耶?如是等辞句,为异为不异?】

【注释】

三藐三佛陀:三藐,正等。三佛陀,正觉。合为:正等正觉,即正觉之性,在此指佛法身。

如来自性:如来正觉之性,亦即法身。

恣所欲问:恣,随意,任意。

如来应供等正觉:亦是指法身。

为作耶?为不作耶:为修持造作而得耶?为不修持造作而有耶?

为事耶:事,果。

为相耶?为所相耶:相,能作相。所相,所作相。所作相即生住异灭四相。

为觉耶?为所觉耶:觉,能觉之智。所觉,所觉之理。

如是等辞句,为异为不异:异与不异,即一、异,或同与别。谓如来法身,与以上所说之作及不作,乃至觉或不觉等辞句,是一还是异,同还是别?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解说如来三藐三佛陀法身之性相,令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能善了知于如来正觉法身之自性,如是自觉悟已,复能觉悟他,自他皆得大利。佛告大慧:恣汝所欲问者,我当为汝随所问而解说之。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之法身,为修持造作而得耶?为不待修持造作而有耶?为在修行之事(果)耶?抑为在修因中耶?为能作相耶?抑为所作相耶?为能说之人耶?抑为所说之法耶?为能觉之智耶?抑为所觉之理耶?如来法身与如是等辞句,为与之异,或为与之不异?

【诠论】

涅槃是所证之法,如来是能证之人。佛在前既说明了涅槃,大慧已领其旨,故在此更进一步问能证之如来。三藐三佛陀,义为正等正觉,又称正遍知。正遍知之义为正知与遍知。正知则知于中,遍知则知于边;正知于中以自利,遍知于边以起用利他。佛既应允大慧之请,故大慧以如来之三号为问:如来、应供、正遍知。此三号即是佛之三德,圆摄三谛:如来即是法身德,摄中谛;应供即是解脱德,摄俗谛;正遍知即般若德,摄空谛。

如来之通号有十个,在此只特问此三者的原因,为此三号乃十号之要。又,此法身三德秘藏,虽为诸佛之所自证者,然而此三德,亦是一切凡圣所共有;但是凡愚我执情坚,故无法契入、证得;是故佛于诸经中说人法空无自性,以破其执。所谓无自性者,是指无妄我坚执之性,以显有如来法身真我之自性,令众知有所证者。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如是等辞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过故。大慧,若如来是事者,或作,或无常;无常故,一切事应是如来,我及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无所得故,方便则空,同于兔角、槃大之子,以无所有故。大慧,若无事无因者,则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出于四句;四句者,是世间言说,若出四句者,则不堕四句;不堕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来句义亦如是,慧者当知。】

【注释】

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如是等辞句,非事非因:此是省辞,其义具说应为:如来应供等正觉法身之相,如是等辞句,俱非可说,以如来法身,非可说是果,亦非可说是因;非作,亦非不作;非相,亦非所相;乃至非能觉,亦非所觉。

俱有过故:谓以此等二边之辞句,来描述如来之性德,则俱有过失:若谓是因,则失于果;若谓是能,则失于所。

若如来是事者,或作,或无常:若言如来法身是事果者,则法身即或成为作法,或成无常性,如是如来法身应坏。

无常故,一切事应是如来:以如来法身既是无常,则一切事皆应是如来法身,以一切事皆无常故。

我及诸佛,皆所不欲:不欲,不乐、不许如是不正之言,以其害道也,兼且谤佛。

无所得故,方便则空:若言都无所得,则一切所修智慧方便,便空,落于断灭。

槃大之子:槃大,石女。

若无事无因者,则非有非无:此下显正说。无事无因,即非事非因。谓若能如实知如来法身非因亦非果,则知法身非有非无,而离于有无。

出于四句:出,超过。

一切如来句义亦如是:一切如来所说法句之义,亦如是,离于四句,离一切相,以一切如来皆称性而说故。如来句义,亦可说是如来十号之句义。

【义贯】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法身之相,于如是等辞句,俱非可说,以如来法身既非可说是事果,亦非可说是修因,非作亦非非作,非相亦非所相,乃至非觉亦非所觉等。所以者何?以此等二边之句俱有过失故。

大慧,若言如来法身是事果者,则法身即或成为作法,或成无常性;如来法身既是无常故,则一切事皆应是如来法身。如是不正之言,我及十方诸佛,皆所不欲不乐闻说,以其害道故。

若言如来法身非所作者,则无体性,故一无所得,以执无所得故,则如来无量劫所修智慧方便则空,落于虚妄,无量功德同于兔角、槃大(石女)之子,以皆虚妄无所有故,是故法身与彼等辞句非一、非异。

大慧,若能如实知如来之法身本无事无因(非果非因)者,则能知法身非可说有、亦非可说无,离于有无;若非有非无,则超出于四句之妄计;所言四句者,是世间妄想言说,若超出四句者,则不堕于凡夫四句之妄想;以不堕四句妄想故,则得离四句、绝百非,离妄显真,法身真我于是乎全现。是为智者所取;我之所说如是,十方一切如来十号之句义及其所说法亦如是,离于四句,离一切相,显如如法性,有慧者当如是知。

【如我所说一切法无我,当知此义。无我性是无我,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大慧,譬如非牛马性,非马牛性,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诸法,非无自相,有自相,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无生、无自性,当如是知。】

【注释】

无我性是无我:我性,是我执之性。以诸法之中,各各无有我执之性,所以说诸法无我,并非无有诸法之自性,而称为法无我。例如色阴,并不自念言:此是我,而执为我:受阴亦不自念言:此是我,而执为我;如是乃至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一切法,一一诸法皆不自念言:此是我,而执为我;以诸法皆无此我执之性,故说诸法无我,并非说色阴无色阴之自性相,或受阴无受阴之自性相,但是色阴等诸法不执其自性相为我而已,故称诸法无我。

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一切诸法皆各有其自性,而无他法之性,譬如牛马,皆各有其自性,而无其他动物之性。

譬如非牛马性,非马牛性:譬如牛无马之性,马亦无牛之性。

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牛马之性,其实虽非有非无,离于有无,然彼牛马并非无牛马之自性;正如如来法身之性,虽离有无,非有非无,然亦非无法身之自性;而一切诸法亦如是,虽离有无,然亦非无其各自之自性。

一切诸法,非无自相,有自相:一切诸法亦复如是,非无自相,确有自相。然此自相,乃真如随缘,而作为一切法之真体,成就所谓诸法寂灭相之相,非妄执一切法差别之自相也。

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然此诸法之中,真如自相,唯佛菩萨,乃能究尽,非诸邪小能知。何以故?以邪小之见,虽了无执法之我,而不知诸法之中有真实之自性,这是由于愚夫为妄想分别所蔽故。

如是一切法空、无生、无自性:谓我所说之法无我既如是,则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自性,悉亦如是。以一切法空,而如来之性不空;一切法无生,而如来之性乃生;一切法无自性,而如来有常住清净之自性。

【义贯】

如我昔所说者:一切法无我,当善知此义,以诸法中无有我执之性,是故说诸法无我,非是无有诸法自性也;一切法皆各有其自性,而无他法之性,譬如牛马,牛有牛性,马有马性,皆各有自性,无他性。大慧,譬如并非牛有马性,亦非马有牛性,牛马之性其实虽非有、非无,离于有无妄计,然彼牛马非无各自之性。

如是,大慧,一切诸法亦复如是,非无自相,确有真如自相,但此诸法中之真如自相,非是无真我(不见真我)之愚夫之所能知,何以故?以愚夫为自心妄想分别之所蔽故。我所说之法无我义既如是,则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自性,悉亦如是。(一切法无我,而如来有真我;一切法空,而如来之性不空;一切法无生,而如来之性乃生;一切法无自性,而如来有常住真性),当如是了知。

【如是如来与阴,非异非不异:若不异阴者,应是无常;若异者,方便则空,若二者,应有异,如牛角相似故不异;长短差别故有异,一切法亦如是。】

【注释】

如是如来与阴,非异非不异:如来法身与五阴,亦复如是,非一非异。

若不异阴者,应是无常:如来法身若不异于五阴,则应是无常,以无常是所作法,而所作法即是生灭无常之法。因此法身与五阴非一(非不异)。

若异者,方便则空:方便,指度生方便之相。谓若如来法身为异于五阴者,则如来一切智慧方便即空,则无全体起用,方便益物之相,所以法身与五阴非异。又,方便亦可指修行之方便。此则谓,若法身与五阴是异者,以法身无相,而五阴有相,即成二法,互不相干,则五阴虽自修行,而于法身终无所益,因此说方便则空。

若二者,应有异:如来法身与五阴若是二而非一者,彼此应有绝然相异之处。

如牛角相似,故不异:如牛之二角,本一体之所生,互相类似,故不异。法身与五阴亦如是,本乎一真,互相类似,故是不异。

长短差别故有异:牛之二角虽相似而不异,然其长短等相,确有差别,故亦是有异。法身与五阴亦如是,法身无相,五阴有相;法身常住,五阴无常,故有异,是故非不异,如牛之二角,确有差别之相。

一切法亦如是:一切法亦如是,本乎一真,非一非异。

【义贯】

如是如来法身与五阴亦是非异、非不异:如来法身若不异于五阴者,法身应是与五阴一样无常;若如来法身异于五阴者,则如来无量劫来一切自修利他之方便则落空,毫无所成,以二者不相干故。又,法身与五阴若是二而非一者,彼此应有绝然相异之处。然法身与五阴二者,却如牛之二角,本一体所生,互相类似,故是不异(法身与五阴亦如是,本乎一真,互相类似故不异)。然牛之二角长短等相,各有差别,故是有异,(法身与五阴亦如是,法身无相、常住,五阴有相、无常,故是有异,非不异,如牛之二角)。一切诸法悉亦如是,本乎一真,非一非异,而有一异。

【大慧,如牛右角异左角,左角异右角,如是长短种种色,各各异。大慧,如来于阴界入,非异非不异。】

【义贯】

大慧,如牛之右角异于左角,左角异于右角,如是长短及种种色相,各各互异,然以左右角形像相似,故亦不异;是故左右角非异非不异。大慧,如来法身之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亦如是,非异、非不异。

【诠论】

前面谈如来法身与五阴为非一、非异,此节则更引申而言:法身不但与五阴、乃至与十二入、十八界亦非一非异。

【如是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如是如来以解脱名说:若如来异解脱者,应色相成,色相成故,应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得相,应无分别,而修行者见分别,是故非异非不异。】

【注释】

如是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解脱,即涅槃。谓如来法身与涅槃亦如是,非异非不异。

如是如来以解脱名说:以如是故,如来法身乃以涅槃解脱之名,而说名为如来。亦即:以得涅槃解脱故,而称如来。

若如来异解脱者,应色相成:若如来法身异于涅槃者,法身应由色相所成,以涅槃是无相故,而法身既与之相异,应是由色相所成。

若不异者,修行者得相,应无分别:得相,得果之相。应无分别,与修因应无分别。谓若法身与涅槃不异者,则无能无所,因果不分,修因证果应无分别。

而修行者见分别:而修行者现见有修因与得果之分别,有能证所证之分别,是故法身与涅槃非不异。

【义贯】

如是如来法身与涅槃解脱,非异、非不异,以如是(非异非不异)故,如来法身得以涅槃解脱之名而说名为如来:若如来法身异于涅槃解脱之无相者,如来法身应是由色相所成,法身既由色相所成故,应是无常,然法身非是色相所成,亦非无常,是故如来法身与涅槃非异。若法身与涅槃解脱不异者,则无能所之分,因果不分,修因证果应无分别,因此修行者得果之相与其修因,应无分别,而修行者现见有能证所证、修因与得果之分别,故知法身与涅槃非不异,是故法身与涅槃非异、非不异。

【诠论】

此节之前,说明如来法身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世间法,非异非不异;此节开始,为说明如来法身与出世间无为法,非异非不异。首先阐明的是如来法身与涅槃解脱非一非异,亦即是说,法身德与解脱德,非一非异。下一节则阐明法身德与般若德,非一非异。

【如是智及尔焰,非异非不异。】

【注释】

智及尔焰:智,为能知,指始觉,乃般若之智。尔焰,为所知,在此指本觉,乃法身。以始觉觉知本觉,即得始本契合,证唯一究竟觉体。

【义贯】

如是能知之始觉智,及所知之尔焰(本觉),始本契合,唯一究竟觉体,故非异、非不异。

【诠论】

如前所说,上节谈解脱与法身不一不异,本节谈始觉与法身(本觉,在此称尔焰)非一非异。以得解脱,故能证入本觉:盖以始觉智,发明心地,觉至心源,始本契合,证唯一究竟觉体,了无能所之相,所以始、本非一、非异。此节乃为省文,按照前面经文,全文大致应为:若谓本觉之法身与始觉之智异者,则始觉虚功,本觉无证;今既有证,且知始本本一体,故非异。若始觉智与本觉法身不异者,应无能所,今既有能证之智,证于所证之本觉,故非不异。是故始觉与本觉法身,非异非不异。这是回答前面大慧所提觉所觉之难;这也是佛一项一项分别解答大慧之难的最后一项。以下是总结。

【大慧,智及尔焰非异非不异者,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阴非异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故,悉离一切量;离一切量,则无言说;无言说,则无生;无生,则无灭;无灭,则寂灭;寂灭则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则无事无因;无事无因,则无攀缘;无攀缘,则出过一切虚伪;出过一切虚伪,则是如来;如来则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离一切根量。】

【注释】

非相非所相:非能赋与相者,亦非所赋与之相。

非阴非异阴:非即是五阴,亦非异于五阴。

悉离一切量:量,一切言思所及者,皆称为量。离一切量,即是言思路绝,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

离一切量,则无言说:以离一切言思之量,则事量灭;事量灭,则真妄两忘,故无言说。

无言说,则无生:无言说,则入离言境界,证离言法性;以法性无生,故证无生之智。

自性涅槃,则无事无因:诸法既自性涅槃,则不更涅槃,否则即是古人所谓:头上安头,或:将佛求佛;是故无事无因可说,无有少法可得。

无攀缘,则出过一切虚伪:以一切虚伪皆由众生自妄想心攀缘而生。虚伪,指一切戏论之法。

出过一切虚伪,则是如来:出过一切虚伪,即是离妄,离妄则证真;真者真如也既证真如,故是如来。

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此处佛陀两字重复,其义为如来之觉,不可复极,已到了穷微尽化的绝妙之处。亦即:如来之觉,已至极处。

【义贯】

大慧,若始觉智及本觉尔焰(法身)究竟一体,而非异非不异者,则此体非常非无常,非能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能觉非所觉,非能赋与相者,亦非所赋与之相,非即是五阴,亦非异于五阴,非能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以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离于一异、俱不俱等四句之量故,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悉离一切言思之量;以离一切言思之量,则无言说;以无言说故,则证无生;以证无生故,则无灭;无生无灭,则本自寂灭;本自寂灭,则证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则彻见无事无因等相;见无事无因,则无有攀缘;无有攀缘,则超出过于一切虚伪不实戏论之法;以超出过于一切虚伪故,即达于真如实在之性,则是如来法身;如来法身则是三藐三佛陀正等觉体。大慧,是名为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则是永离一切心意意识诸根度量境界。

【诠论】

此节最后又再重言:三藐三佛陀佛陀者,离一切根量的原因为:菩提涅槃,今既已显,恐行人仍用心推度,而堕在正位之中,故佛再一次咐嘱其要。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悉离诸根量,无事亦无因,已离觉所觉,亦离相所相。阴缘等正觉,一异莫能见,若无有见者,云何而分别?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阴非在阴,亦非有余杂;亦非有诸性,如彼妄想见;当知亦非无,此法法亦尔。】

【注释】

悉离诸根量:此指如来法身,悉离一切诸根度量。根量,亦即见闻觉知之境界。

阴缘等正觉,一异莫能见:阴,五阴。缘,界入等攀缘之缘。等正觉,即法身。谓正觉法身与阴界入生死苦道,无有一异之相可见。

非作非不作:指诸佛如来之三德秘藏,乃非作法,亦非不作法。

非阴非在阴:非离阴、非在阴。

亦非有余杂:余杂,邪小过咎之法。

当知亦非无:法身虽离一切相,然而亦非无实相可见。

此法法亦尔:法法,各各法,诸法。尔,然,如是。谓法身如是,而此诸法亦然,皆离于相,而亦非是无,以染净皆是一如所现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如来法身悉离一切诸根度量境界:于中无事果亦无因(非果亦非因),已离能觉、所觉,亦离能相、所相,离一切诸相。

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众能缘所缘之生死苦道,及如来等正觉之法身,其一与异,实莫有能见者;既无能见,何有所见?若无有能见及所见者,愚夫云何而凭空起种种妄计分别?

诸佛如来三德秘藏乃非作法、非不作法,非事果亦非因,非离五阴、非在五阴,亦非有邪小余杂过咎之法,究竟清净,离一切相,以三德本净故。

亦非有诸妄计之有无、一异等性,如彼愚夫自心妄想所见者;虽离诸相,然而当知亦非无实相可见。如来法身如是,此世间之法法亦尔,皆离于相,而亦非无,以染净皆一如所现故。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沉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注释】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以有有,故有无;以有无,故有有。亦即:若成立有,即是成立无;若成立无,即是成立有,以有无相待而成故,是故有无二见相待而成,皆无自体。

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以有与无相待而成,皆无自体,是故若见愚夫建立无见,则不应摄受;若见其建立有见,亦不应作想。想者,念也,分别也。

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非我,无我。谓凡愚或以不了法性,而于如来所说之真我与无我,取著言说之量,而留连不舍。

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若能了达法身乃解脱自在,离一切二法之过,而以正智观察我所通之一切法唯心现量。

【义贯】

愚夫以妄建立有见,故有无见,以妄建立无见,故有有见,以有与无相待而成故,是故有、无皆无自体,因此若闻无见,则不应摄受,若闻有见,亦不应随而起念作想。

诸凡愚或以不了法性,而于如来所说之我与非我,虚妄取著言说之量,留连不舍,因而沉溺于二边之见,自坏且坏世间人之善根。

若能了达法身乃解脱自在,离一切二法之过,而以正智观察我所通之一切法唯心现量,是名为正观,如是则能不毁谤如来大导师,以言如来为有为无,为常无常、一异等,皆是谤于如来故。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为是如来异名?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

【注释】

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摄受,指摄取的动作而言;若说指能摄取及所摄取者,亦可通;然依经义,以前说为胜。此谓:如世尊于诸经中,处处诠说摄受这一事,本身即不生、不灭。亦即:既然摄受之事不生不灭,则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根尘等一切法,亦皆不生不灭。

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如来,指法身。

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谓世尊是否因为根尘诸法皆是无性,而说不生不灭?若如是而说不生不灭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无见。无性,即无法。

为是如来异名:此句是节文。谓抑为由于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而说不生不灭?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便堕有见。在此句与前句,大慧之意为:无性即是无法,而如来异名即是有法,若依无性(无法)而说不生不灭,即落断见;若依如来异名而说,即堕有见,岂非佛之不生不灭,便堕于有无见了吗?

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其境界是有无二品皆不现。现,显现,生起。以有与无皆不生起,故是究竟的不生不灭。有不现,则不生;无不现,则不灭,故是真不生不灭。又,不生则不是有,不灭则不是无,因此非是有无。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之修多罗中,处处分别诠释能摄受之根、所摄受之尘,及摄受之动作,皆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法身之异名。云何世尊作如是说?是否为由于根尘诸法无性故,而说不生不灭?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无见;抑为是如来之异名,而说不生不灭?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有见。

佛告大慧:我所说之一切法不生不灭,其境界为有无二品皆究竟不现起,故是真不生不灭,是故不堕有无见。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则摄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愿为说。】

【注释】

摄受法不可得: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法,皆不可得。大慧之意为:若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法皆不可得,便不得言有一切诸法,既无一切诸法,便是无性。

若名字中有法者:此谓:既然一切法皆无实性,便是但有名字,则如来之名,亦将如是,但有名字,并无其实。若如来之名字中,为有实性,则此实性又将是什么?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诸法不曾生起者,则能摄受及所摄受之内外诸法皆不可得,如是则不得言有一切诸法,因此,一切法皆是无性,以根尘等一切诸法皆不曾生故;是故一切法便无实,但有名字,而如来之名字亦如是,并无其实;若如来之名字中为有实法者,此实法为何?惟愿世尊为我解说。

【诠论】

大慧在此所说的要义为:既然一切诸法不生,则于其中定无少法可得;若一切法中无有少法可得,则又说谁是如来之异名?亦即:名字之下,并无所名之实;若如是者,则如来法身同彼根尘,皆悉无性。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说如来非无性,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亦非无义。】

【注释】

我说如来非无性:我说如来之法身非是无性。无性,即无法。

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法身亦非同于由不生不灭所摄之其他一切法。因为不生不灭有二种差别:法身之不生不灭,及诸法之不生不灭。法身以自体亘古湛然灵常,而称不生不灭。诸法以缘生无性,而称不生不灭。此二种不生不灭名虽同,而其内涵则大异其趣。质言之,即诸法以无常而言不生不灭,法身以有常故不生不灭。不生不灭名同,而所代表之意义不一样。

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法身亦不待余缘而显,故不生不灭,以法声绝待、离缘故。

亦非无义:法身亦非空无义,乃有其自体。

【义贯】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作是问,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其义。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我说如来法身,非是无性,亦非同于由不生不灭所摄之其他一切诸法;法身亦不待余缘而显故不生不灭,以法身绝待离缘故;法身亦非空无义,乃有其自体。

【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彼不生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来异名。大慧,譬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无自性。】

【注释】

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意生法身,即意生身。以如来法身如意自在,故意生身即是如来法身之名号。

彼不生者:不生,指不生而生。谓意生法身实不生而生,生而实不生。

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谓意生法身不生而生,生而不生之境界,不但凡、外、邪、小不能了知,即七住地之菩萨亦不能知。七住,即七住地,亦即七地。以意生身,乃八地菩萨证无生忍后,而现之微妙意生身,其实则是无生示生,生即无生,此境界,七地犹不能了,何况凡愚邪小?

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此为帝释天之诸异名。帝释天之名有多种,其中之一为:释迦、提桓、因陀罗(SakraDevānām Indra),简称释提桓因。释迦义为能,或能仁。提桓,又译为提婆,义为天。因陀罗义为主、或帝。合起来之义为:能仁天主、或能仁天帝。不兰陀罗,与憍尸迦同为帝释昔为人时之名。《大涅槃经》曰:如帝释,亦名憍尸迦,亦名富兰陀罗。

【义贯】

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即如来之名号,以如来法身如意自在故。彼意生法身不生而生,生而不生之深密微妙境界者,于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七住地菩萨皆不能了,以非其境界故。大慧,彼不生不灭因此即是如来异名之一。大慧,譬如帝释名为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皆各有多名,然亦非因有多名而有多体性,亦非因有多名而无自体性;如来法身亦然,非因有多名而有多性,亦非因有多名而无自体性。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愚夫悉闻,各说我名,而不解我如来异名。大慧,或有众生,知我如来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觉者,有知导师者,有知广导者,有知一切导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纽者,有知自在者,有知胜者,有知迦毗罗者,有知真实边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无生者,有知无灭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谛者,有知实际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无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此及余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注释】

娑婆世界:即娑婆世界。义为堪忍。以此世界众生堪忍痛苦,不求出离故。

阿僧祇:梵语Asamkhya,译为无数或无央数。阿,为无;僧祇,为数。阿僧祇为数之极,若以万万为一亿,以亿万为一兆来计算,则一阿僧祇等于一千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兆。以数学方式表之,即为∶1047,亦即10后面再加四十七个零。

而不解我如来异名:而不了解彼等诸名,皆为我如来之异名;亦即,名虽无数,而我如来体实一。

毗纽:梵名Visnu,又作韦纽,微瑟纽,为那罗延天或自在天之别名。

迦毗罗:佛生于此城,故以城为名。

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如是多之名号,只要举出一名,便摄诸法名;而名号虽多,体无增减:在多不增,在一不减。

如水中月,不出不入:月比喻为佛应身,水比喻众生之心:若众生心净,如来即应现,如月出现于水;然而月实在空,而其影相却普现于一切净水中,月实不从空而下,故是不入,亦不离水而能得见,故是不出。

【义贯】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诸愚夫虽悉闻,亦悉各说我之名号,然而却不知解彼等诸名皆系我如来之异名。

大慧,其中或有众生,知我名为如来者,有知我名一切智者,有知我名佛者,有知我名救世间者,有知我名自觉者,有知我名导师者,有知我名广导者,有知我名一切导者,有知我名仙人者,有知我名梵者,有知我名毗纽者,有知我名自在者,有知我名胜者,有知我名迦毗罗者,有知我名真实边者,有知我名月者,有知我名日者,有知我名主者,有知我名无生者,有知我名无灭者,有知我名空者,有知我名如如者,有知我名真谛者,有知我名实际者,有知我名法性者,有知我名涅槃者,有知我名常者,有知我名平等者,有知我名不二者,有知我名无相者,有知我名解脱者,有知我名道者,有知我名意生身者。

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如来名号虽多无量,法体实一,在多不增,在寡不减,于此土及其余世界众生,皆悉知见我之应化,而我实如水中所现之月,不出、不入,不来不去。

【诠论】

佛之所以如是多名者,以诸佛如来,及诸大菩萨,皆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度化之,如《法华经》、《楞严经》、《华严经》等经中皆广说。

是故众生皆以己所见者,而名如来,故如来有如是多异名,然其体乃一,亘古湛然,圆明寂照,此则佛之不可思议境界也,唯佛及诸大菩萨方能了知。

【彼诸愚夫,不能知我,堕二边故;然悉恭敬供养于我,而不善解知辞句义趣,不分别名,不解自通,计著种种言说章句,于不生不灭作无性想,不知如来名号差别,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不解自通,会归终极,于一切法,随说计著。】

【注释】

不解自通:不解如来法身之自性宗通。

会归终极:种种差别之名实皆会归于终极之一体。

【义贯】

彼诸愚夫之所以不能了知我者,为由于堕二边邪见故;然彼亦悉恭敬供养于我,而不能善解知如来所说辞句之义趣,不能善分别众名,而不知多名一体之义,不能解了如来法身自性宗通,而但计著种种言说章句,取著差别名字之相,然于究竟不生不灭之法体竟作无性想,不能了知佛如来种种名号差别之相,实为一体,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等,乃帝释之种种差别名,而帝释体实一,以诸凡愚不解如来法身自性宗通,会种种差别名归于终极之一体,愚夫以不解此,故于一切法,随言说而计著其各自差别之相,不了一实相。

【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惟止言说。大慧,彼恶烧智,不知言说自性,不知言说生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

【注释】

义说无异:义与言说无有别异。

义无身故:身,身相,体相。

言说之外更无余义:除言说本身外,更无余处有义可得。

惟止言说:止,住也,在也。谓义只在于言说之中。以有如是妄见,故彼愚人惟执言说,因此不能了义。

恶烧智:以恶见烧灭正智。

不知言说自性:不能了知言说之自性本空。

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性非性,即有、无。以义离有无,故无受生,既无受生,即无生,若无生,则亦无体相可执,是故义不在有体相、生灭之言说中。

【义贯】

大慧,彼诸愚痴人作如是言:义正如言说,义与言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相(体相)故,是以除言说本身之外,更无余处有义可求,义惟住止于言说之中,故彼愚人惟执言说,反为言说所障,不能了义。

大慧,彼愚夫以恶见而烧毁正智,故不能了知言说之自性本空,不知言说音声之相为无常、生灭之法,而义乃不生灭。

大慧,一切言说皆堕于文字,而义则不堕任何处,以义为离有性非有性故,本无受生,亦无有为之身相可执,是故实义不在有体相、生灭之言说中,是故不应于言说中取著、虚妄分别。

【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大慧,若有说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则妄说,法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离文字故;非不饶益义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无者,谁说为谁?】

【注释】

除不堕文字:然此文字之有无不可得,离于有无之深义,唯除不堕于文字妄执之菩萨外,其余权小之人皆不能了知。

法离文字故:法性本离于文字。

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诸佛及菩萨,究竟无有说示,故不曾说一字,亦不曾答一字,法体离言故。

非不饶益义说:法虽离言,不可以言语道,然诸佛菩萨亦非不为饶益众生,随义而说。

言说者,众生妄想故:然此等无说之说者,乃为破众生之妄想分别故。若众生无妄想,则如来亦无言说。

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若诸佛菩萨绝然不说一切法者,则圣教*轮便断坏。

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圣教*轮断坏,则无诸佛与三乘圣人得出兴于世。此谓:理本绝言,然当机对缘可说,说即成教:若有缘而不说,则教法不立;教若不立,则大小乘人皆无修证之分,云何有人得开悟、出离生死,乃至成佛?

若无者,谁说为谁?:若无佛与三乘圣人出兴于世,则谁能说法?为谁而说?以无三乘人,则不但无人能说,即有所说,亦无人能听,以法皆由人而兴故。

【义贯】

大慧,如来不说堕于文字之法,以文字之有无乃不可得,离于有无故。然此深义,唯除不堕于文字之菩萨外,其余凡小皆不能了。

大慧,若有人说言:如来说堕于文字之法者,此则为虚妄之说,以法性本离于文字故,是故如来说即无说,因此如来说法,不堕文字。

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实不曾说一字,亦不曾答一字;所以者何?以一切诸法之性本离于语言文字故;法虽离言,不可以言语道,然诸佛及诸菩萨亦非不为饶益众生,随义而说一切法。然此等无说之言说者,乃为破众生之妄想分别故。

大慧,法虽离言说相,然诸佛菩萨若绝然不说一切法者,圣教法轮则断坏;若圣教法轮断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得出兴于世;若无佛与三乘圣人出兴于世者,则谁能说法?为谁而说,而建立圣教,度脱有情哉?(以无法则无人,无人则无法故。是故若不说法则无圣人兴,无圣人兴则*轮断灭;*轮断灭,则众生沉沦!)

【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著言说,随宜方便广说经法,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我及诸佛,为彼种种异解众生,而说诸法,令离心意意识故,不为得自觉圣智处。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

【注释】

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希望,即欲乐。不一,有多种。

异解众生:以众生根机不同,所能知解法之深浅广狭,亦皆不同,因此众生之解异,由根机异故。

令离心意意识:令其渐能远离依心意意识之种种妄想,因此如来有所言说。

不为得自觉圣智处:然并非为已证得自觉圣智之菩萨而有此等言说。因为已证圣智之菩萨,则已见法性离言,不著言说。

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这是指已得自觉圣趣的大菩萨之境界。谓彼已达于一切法性本无所有,离一切相,了一切境界唯自心现量,离于有无二见妄想。

【义贯】

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取著言说,应随机宜方便而广为众生说诸经法,以诸众生心之希望欲乐与烦恼皆不一故,是故我及诸佛亦为彼种种差异信解之诸众生,而宣说诸法,为令其能渐远离依于心意意识所起之种种妄想故,而有言说;然彼等言说并不是为已证得自觉圣智处之菩萨而说。

大慧,已得自觉圣趣之菩萨,由于已了达于一切法性本无所有,离一切相,离言说相,觉了一切境界唯自心现量,已离于有无二边邪见妄想,是故诸菩萨摩诃萨皆依于义,而不依于文字言说,说而无说,如是听受圣教,如是教化众生。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坏第一义,亦不能觉他,堕恶见相续,而为众说,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达章句,具足性义,彼则能以正无相乐而自娱乐,平等大乘建立众生。】

【注释】

具足性义:性,自性,本性。义,谛也,理也。谓具足自性之义理。

【义贯】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著于文字言说者,则自身坏失第一义谛,亦坏他人,而不能开觉他人。甚且令自他堕于恶见相续,计著不断;若依此计著,而妄为大众宣说,则令众生不能善了知一切法、菩萨一切地、一切修行之相,亦不能了知文字章句,唯心现量,致令执文成害。若依于义,不依文字者,则能令自他善了知一切法、一切菩萨地、一切修行之相,通达文字章句,知唯心现量,具足自性第一义之理;尔时彼菩萨则能以正无相之妙乐而自娱乐,且能以究竟平等之大乘妙法,建立成就诸众生,同乐此乐,此则为妙通宗说二通。

【诠论】

此节明依文字与依义之功过差别。盖依义则能达实相,而利及自他;执文字则唯溺于邪途,而害及彼此,故如来诫云:应依于义,而不依文字。

【大慧,摄受大乘者,则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摄受一切众生;摄受一切众生者,则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则佛种不断;佛种不断者,则能了知得殊胜入处;知得殊胜入处菩萨摩诃萨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形类、希望、烦恼诸相,如实说法。如实者,不异;如实者,不来不去相,一切虚伪息,是名如实。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摄受随说计著;真实者,离文字故。】

【注释】

了知得殊胜入处:入处,为入自觉圣智之处。魏译作:胜妙生处。

十自在力:即十力,以其使用自在,故谓。

如实者,不异:不异即不别异,无异相,始终如一,是故是实;且若如一者,则无有生灭、来去等相,以一相故。

一切虚伪息:虚伪,指戏论妄想。

【义贯】

大慧,摄受安住大乘者,则为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能摄受一切众生;若能摄受一切众生者,则能摄受一切正法;若能摄受正法者,则能令佛种不断;若能令佛种不断者,则能了知得殊胜入自觉圣智之处;了知得殊胜入自觉圣智处之菩萨摩诃萨,常得于十方国土化生,而建立大乘,以十自在力,现众色相,通达众生一切形类、一切希望欲乐、一切烦恼诸相,而随其所宜,如实说法,所言如实法者,即不异不别,无有异相,始终为一如相;如实法者,即不来不去相,一切虚伪不实之戏论妄想皆悉息灭,是名为如实。

大慧,是故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摄受随言说而计著文字音声,以真实之法者,为离文字故。

【诠论】

此段承上文而言。既摄受大乘之法,则一切凡圣无不尽摄,正法、佛种、殊胜之入自觉圣处,亦莫不尽赅。既得入自觉圣处已,便能起用化他、建立大乘,十力无畏,随类现形,满足渴望,消诸烦恼,演说如实之法。而此如实之法,则无异别之称,绝去来之相,一切戏论皆悉息灭。又,于此如实之法,不应随说计著,以离文字者名为真实。

【大慧,如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观指,不得实义。如是愚夫随言说指,摄受计著,至竟不舍,终不能得离言说指第一实义。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不应食生,若食生者,则令发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灭,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应当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视指端。】

【注释】

如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观指,不得实义:譬如有人为愚夫以手指指示某物,而彼愚夫但观其指,不观其所指之物,故不能知其所表达之义。此谓佛说法示人,而人若能忘言,方能得义。如指月示人,人若能忘指,方能见月。若复执指,即不得见月。此即随顺之义,随顺者,即不执著之义;以随顺故,故能顺着所指的方向看去,便能看到指示者所指之物。又,随顺者,不但是随顺如来所教义,且是随顺法性,以随顺法性,故能见法性。是故,若必执言说,定不入理。所以下句云终不能得离言说指。

如是不生不灭,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方便,指善巧智慧,于言离言之大方便。盖不生不灭虽不在言,然犹必因无言之言,方能令人善入无言之际,如月本非指,而却因指而方能识月,如是了知、如是行,可谓善修智慧方便。

【义贯】

大慧,譬如有人为一愚夫以手指指示某物,而彼愚夫却但观其指,而不视于所指之物,故终不得所要表达的实义。如是,愚夫但随言说之指而摄受妄计执著,如是乃至其命终竟之时,犹不能舍其执著,故终不能得离于言说所意指之第一实义。

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煮熟之食物,不应食用生谷生粟等,若食生物者,则令之发狂,以不知次第方便成熟其食物故。

大慧,如是,不生不灭亦然,若不以善巧智慧,于言离言之大方便教令修习,则反为不善,增彼迷闷,或令发狂,不得实利,是故应当善修方便,莫但随言说,如视指端,而不视所指之物。

【是故大慧,于真实义,当方便修。真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实义者,从多闻者得。大慧,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经论,身自不随,亦不令他随,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是故欲求义者,当亲近多闻,所谓善义,与此相违计著言说,应当远离。】

【注释】

真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以真实义,乃离心意意识,故不生不灭,微妙寂静;以此寂静、常乐,故是涅槃之因。又,此真实义理若完全显现,即是涅槃果,未全显之时,名为涅槃因。

妄想合:与妄想和合。因为言说与妄想相应,故与妄想和合一体。

妄想者,集生死:而妄想者,乃是集聚流转生死之因。

真实义者,从多闻者得:真实义者,乃离心意意识,寂静常乐之妙境,此非妄执名言者所能测知,唯多闻离言者乃得默证。此所谓多闻之闻者,乃离言返闻自性不生不灭之闻,而非聆听记取随逐生灭之语言音声,名之多闻。

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于义者,非徒多闻而已,要在忘言得义;若随言生见,则何异外道?

身自不随,亦不令他随,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此则是妙善宗说二通,故能名为大德多闻。身自不随,即是宗通,以自宗通故,不为外道一切虚妄法所惑,恒住正法,不摄受亲近邪法。亦不令他随,则是说通。自宗通后,依真实义,随众生欲解,种种方便开示,令知迷返悟,离于一切虚妄,渐入正真,故是说通。以有此宗说二通,能令自他离于妄法,自他皆得大利,故得名为大德多闻。

【义贯】

是故大慧,于真实义,应当以巧智离言之方便修习。真实义者,乃离心意意识,故微妙寂静常乐,是涅槃因。而言说者,乃为与妄想和合;而妄想者,是为集聚流转生死之因。大慧,真实义者,为从离言多闻者得。

大慧,多闻者,谓善通达于义,并非指善于文字言说戏论;善通达义者,则不随逐于一切外道经论邪说,身自不随,亦以种种善巧方便不令他随,能令自他离于妄法,自他皆得大利,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是故欲求真实义者,应当亲近多闻智者,亦即所谓善通达实义者,而与此相违之计著文字言说者,应当速疾远离。

【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显示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世尊,外道说因,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外物因缘亦如是,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微尘、胜妙、自在、众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性不生不灭,有无不可得。外道亦说四大不坏,自性不生不灭,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诸趣,不舍自性;世尊所说亦复如是,是故我言无有奇特。惟愿世尊为说差别,所以奇特胜诸外道:若无差别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灭故而世尊说: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无有是处;如向所说,一世界中应有多佛,无差别故。】

【注释】

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一切外道所说之作者等因,亦言是不生不灭。

虚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谓此为三无为不生不灭。虚空,即虚空无为。非数缘灭,为非择灭无为。涅槃界,即择灭无为。若此三无为法不生不灭者,则无为法究竟清净,离能所取,以既无生相,亦无灭相可得故。

外道说因,生诸世间:外道说由作者、神我、微尘、胜性等因,而生诸世间。

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彼因,指外道作者等能生之因。此缘,指佛所说之无明业爱等缘。此谓:外道之种种能生之因,与佛所说之无明业爱等缘,只是名字有别而已,其实是同,以皆能生一切世间法故。

微尘、胜妙、自在、众生主等,如是九物:众生主,即神我。外道所执之九物不生不灭为:一、时,二、方,三、虚空,四、微尘,五、四大种,六、大梵天,七、胜妙天,八、大自在天,九、众生主(神我)。

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无有是处:以一佛世界为一佛所化之世界,是故一时唯有一佛出世;譬如一国亦应只有一国王,不应有二王,若一国有二国王者,亦无有是处。法王亦如是。

如向所说:向,方才。如我方才所说者。

无差别故:以外道既皆是佛,则外道与佛便无差别。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所显示之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此有四原因。

第一,一切外道所说之作者、微尘等因,亦言是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无为、非数缘灭(非择灭)无为、及涅槃界(择灭)无为,此三种无为法,为不生不灭;既然同是不生不灭,是故世尊所说无有奇特之处,此其一。

第二,世尊,外道说由作者等因而生诸世间一切法,而世尊亦说由于无明爱业妄想等为缘,而生诸世间一切法;彼外道之生因,与我佛所说此缘,但名字上有差别耳,其实质则同,且佛与外道皆说依外物因缘而生诸法亦如是,二说无有差异;是故世尊所言与外道之论实无有差别,此其二。

第三,诸外道又说:微尘、胜妙、自在、众生主(神我)等,如是九物为不生不灭;而世尊亦说一切诸法之性不生不灭,若有若无皆不可得,此则为与外道所说相同,此其三。

第四,外道亦说四大种不坏不变,以其自性不生不灭故,四大性是常,以外道计是等四大乃至周流至诸趣,亦不舍其自性,是故外道言四大性常住不坏;而世尊所说法亦复如是,是故我言佛法无有奇特,以同于外道故。

惟愿世尊为说其中差别,说佛法之所以奇特胜诸外道之处:

若佛法与外道法无差别者,则一切外道皆亦应是佛,以其法亦不生不灭故而世尊常说:一世界中若有多佛同时出世者,无有是处。假如向者(方才)我所说者为实的话,则一世界中同时,应有多佛出现,以外道皆佛故,佛与外道无差别故。

【佛告大慧:我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所以者何?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大慧,我者,离有无品,离生灭,非性、非无性;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以是故,一切性无性,非无性,但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安隐快乐,世事永息。】

【注释】

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不变,即不坏、不灭。谓外道妄计诸法皆有其定实之性,且计此等定性为恒久于住不生不变不坏之相。此即妄计之常见。譬如彼计四大之性恒常,且其坚、湿、暖、动之性皆不坏不乱,以其皆为已得不生不变之相故。

我不如是堕有无品:以计执诸法有定实之自性相,即为堕于有见,而佛不如是,故不堕有无品见。

非性、非无性:非有性,亦非无性。

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谓云何诸法非无性,以见一切诸法如种种幻化及梦中所现之色:以因缘妄现,其相不无,故非无性。这是破堕无见者。

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前句破无见,此为破有见。谓如幻之色等一切诸法,本无自性相可摄受(摄取),故非有。而以诸众生依于自心妄想所见,而有现与不现,而其要则在于摄取与不摄取:若妄见妄取则妄有,不见不取则实无。复次,梦幻之色等诸相本非实有,以愚夫自心妄想故现,而实不现;愚夫妄心摄取,而实不可取,以无体相故。故知一切诸法非有、亦非无,离于有无。故下文佛云:但能觉了诸法唯心,心外无境,则妄想自灭,安住无上涅槃至乐,永息生死之事,亦即二死永亡,然非度生事。

【义贯】

佛告大慧:我所说之不生不灭,不同于外道所说之不生不灭。

所以者何?以彼诸外道妄计诸法皆各有其定实之性自性,且此等定实之性皆已获得不生不变之定相,不可改异,因而称不生不灭。而此即堕于有见。我则不如是堕于有无二品之见。

大慧,我所说之法者,为离于有无二品之见,远离生灭之妄相,彻见诸法实非有性、亦非无性。云何说非无性?以知见一切诸法如种种幻化及梦中所现之色等境,以因缘妄现,其相不无,故非无性,非同外道妄计之断灭为不生。

云何而言法无自性(非有性)?谓如幻之色等一切诸法,本无自性相可摄受,是故非有性。然其妄相皆因众生自心妄想而有现与不现故,以及众生妄想心摄取不摄取故。若自心妄见、妄取则妄有,不见、不取则实无。以是故,我说一切性(一切法)实皆无自性,亦非都空无性,但觉一切诸法乃至有无皆唯自心现量,则妄想当体不生,即得出世安隐快乐,世间生死之事永息。

【愚痴凡夫妄想作事,非诸贤圣,不实妄想,如揵闼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揵闼婆城及幻化人,种种众生,商贾出入,愚夫妄想,谓真出入,而实无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如幻人生,其实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圣贤。】

【注释】

愚痴凡夫妄想作事:作事,所作之事。谓愚痴凡夫以妄想分别,而见有种种所作之事。

不实妄想,如揵闼婆城,及幻化人:谓愚夫妄想所见之境界不实虚妄,如闼婆城,及幻术所化现之人,皆无实体。

而实无有出者入者:出与入,比喻生灭。谓城本无体,故实无商人及诸众生于其中出入。此喻诸法本无自性,何有生灭与不生灭,但由凡愚妄计而成生灭与不生灭,若离于妄计,则一切寂静。

但彼妄想故:但彼愚夫自心妄想分别故,而计著有出入相。

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愚痴凡夫由计法有生灭,复依之而起实有不生不灭之迷惑。此谓计其自心所现之种种妄想相为不生灭,这便是以有为之生灭法为不生灭,故称为惑。前面是讲愚夫计生灭为实有,此处是言凡愚转计不生灭为实有。而法实无生灭与不生灭。

彼亦无有有为、无为:有为,指生灭。无为,指不生灭。彼,指诸法实相,亦即如实处,指真不生不灭之体而言。以真不生不灭,故无有有为或无为之相,亦无生灭与不生灭之相,离一切诸相,故言:不生亦不生,是真不生。

如幻人生,其实无有若生若灭:如愚夫见幻人生起之际,而幻人其实无有若生若灭,唯愚夫自心妄想:幻人实不曾生,不曾灭。

性无性,无所有故:谓幻人亦无若有性、若无性可得,以幻体本无所有,唯是愚夫自心妄想。比喻诸法从缘而起,本无生灭。但诸凡愚分别有无,故成为生、灭。此亦是言于无生灭中,以计著故,而妄成生灭。然此生灭,亦全是妄计而有,不生灭之体实无二相,而愚夫为妄计覆心,故不能亲睹此不生灭之体。

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愚痴凡夫以不见真如,故堕不如实见,而对诸法起有生灭、有无之妄想计著。

【义贯】

愚痴凡夫由不实之妄想分别,而见有种种所作之事,此非诸贤圣所为。愚夫依不实妄想所见之境界,犹如揵闼婆城,及幻术所化之人。大慧,如彼所见揵闼婆城及幻术所化现之人,以及种种众生、商贾,于其城中出出入入,然彼愚夫于此等相,妄想分别,谓彼幻人真有出入,而城与幻人,本无实体,实无有商人等于其中或出者,或入者,但彼愚夫自心妄想分别故,而计实有出入。

如是大慧,生灭与不生灭法亦然,愚痴凡夫先计法实有生灭,复依之而起实有不生不灭之迷惑,然彼如实处,真不生不灭之体,亦无有有为生灭,或无为不生灭。正如愚夫见幻人生起之际,而幻人其实无有若生若灭,幻人不曾生,亦不曾灭。幻人亦无有性、或无性可得,以幻体本无所有故,故无有少法可得。一切法亦如是,本无自性,离于生灭,无法可生,无法可灭,而愚痴凡夫以堕不如实见故,而起诸法实有生灭、有无之妄想计著,如是皆非诸圣贤所为。

【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著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见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注释】

不如实者不尔:尔,如是。谓堕不如实见者,则不能如是如实而知性自性寂灭之理。

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真如实性之自性及妄想,二者亦本不异。亦即:真妄本不异。

若异妄想者,计著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若见真如异于妄想者,则必计著一切法之自性为有为无、为一异、断常等,而不能亲见一切法本来寂静之真体。

无相见胜,非相见:谓若欲见寂静者,则以无相见为胜,非著诸相见;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今若见诸相非相,而见寂静真体,故称为胜。

相见者,受生因:若取相见者,则是三界受生死之因;以相有牵心之业用,能引心起惑造业,而成三界受生之因。

无相者,妄想不生:若洞见寂静无相者,则一切妄想当下不生。

不起不灭:起,亦即生。承上句,既不生即不起,不起即不灭,而契乎不生不灭。

涅槃者,如真实义见:所言涅槃者,亦非别有,但于诸法之中,当体如其真实之义而了了知见寂静无生之体。

离先妄想心心数法:先,先前,指未见真体之前。心心数法,即心、心所法,亦即心王、心所有法。谓远离以前未见如实义时,无始劫来依妄想所起之心心所法。

【义贯】

堕不如实见者,则不尔(亦即:不能如是如实而知性自性寂灭之理)。真如实性之自性,与妄想二者本亦不异;若见真如异于妄想者,则必计著一切法性之自性为有为无、为一异、断常等,而不能见一切法本来寂静之真体;不见诸法本来寂静之真体者,终不能离于妄想分别。

是故大慧,若欲见寂静者,以无相见为胜,非著诸相见;若取诸相见者,是三界受生死之因,故不胜。大慧,若洞见寂静无相者,则一切妄想即当下不生,不生则不灭,而契乎不起不灭之无上境界,我说此名为究竟涅槃。大慧,所言涅槃者,亦非别有体,但于诸法之中,当体如其真实义而了了知见寂静无生之真体,远离于先前未见如实真体时,依于妄想分别所起之心心数法,如是修行,乃至逮得诸佛所证之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为究竟涅槃。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

【注释】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为灭除外道妄计诸法为实有生之邪论,而建立真不生之义。外道虽亦自言有不生不灭,而其实乃属妄想分别,是生死因,所以称为生论,亦即:其所谓之生与不生,其实皆是生,以其虽言不生,然计不生为实有法,如是则其不生之法亦炽然生矣,因此其不生亦堕为生论,亦即堕于有论,非真不生。而佛所说之不生不灭,乃中道实义,不堕于有、亦不堕于无,双离有无;以双离有无故,有亦不生,无亦不生,是真不生,此是佛所建立之真不生义。此不生义既建立,则外道一切堕有无之邪论,皆灰飞烟灭,犹如干草遇火。

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此真不生不灭之境界,乃八地以上菩萨证无生忍后所得之智方能照了,因此唯有证圣智者方得了知之,至其究竟,则唯佛能了,故愚痴凡夫绝无法了知。

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一切诸法本不曾生,虽无自性,然亦非空无所有。亦即,虽不生,亦非断灭空,以所言不生者,乃当体不生,非都无妄相现起,名之为空。既有相现起,则非空无所有,然此诸相,本无自性,当体即空,故相即无相,生即非生。

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承上二句,如是不生而生之诸法,如揵闼婆城、及幻术与梦事,虽有法现起,而却无能生此诸法之因,离于能生所生,非同外道所计之有种种能生之因,生此诸法。又,无因,在此亦是无生之义。

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我说一切法不生,其意义是谓法无自体性;以无自体性,故称不生若法无自体性,怎能说法有生?是故所谓不生,即为对无自体性而言;相反的,若有自体性,一定是有生,以其自体性不会凭空而来;既有体性现起,则此自体性现时,便是此法生。今既见法实无自体性,因此说法不曾生。此句又谓:既说不生是指法无自体性,然而以何因缘,又说一切法空?此道理,我今当说。

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觉知,见闻觉知,此包括能、所二者,亦即能见所见、能闻所闻、能觉所觉、能知所知,亦即是一切生灭之法。现,现起。此谓:若离于因缘和合,则一切见闻觉知、能所之性,皆不得现起,以一切法缘生故;因此离于众缘诸法本无自性,无性即空,空即是无有法现起,无法现起即是不生。

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是故说空即是不生,因此我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性,以缘生、空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如来为灭除彼外道妄计诸法为实有生之邪论,而建立真不生之义。我说如是究竟之法,此唯圣智之境,愚夫不能了知。

一切诸法本不曾生;法虽无自性,然亦非一无所有;一切诸法之生,其性不实如揵闼婆城及幻术与梦境,虽有性(法)现起者,而却并无能生之因,及离于能生所生,是故实无生。

我说一切法不生者,是谓:诸法无自体性;然而以何因缘我又说一切法空?其道理我今当说:

以若离于因缘和合,则一切见闻觉知及一切能所之性皆不得现起,以诸法因缘生故;因此离于众缘即无性可现,无性即空,空即无有法现起,无法现起即是不生;是故我说不生即空,空即是不生,因此我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性,以缘生、空故。

【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析无和合,非如外道见,梦幻及垂发,野马揵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注释】

分析无和合:若分析诸法,则实无一和合之相可得。即经云: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而凡夫之人贪著其事。是也。

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无因,无能生诸法之因。此谓世间一切事皆如是,无有能生法之因,而有相妄现。

法流永不断:正法之流永不断绝。

炽然无因论:谓如来炽然建立无生因之论。既无能生,即无所生,无能生所生,即是无生。此正破诸外道计有能生之因,如作者、神我、自在、微尘等;既有能生,必有所生;有能生所生,则一切炽然生矣!因此彼虽复执彼法亦为不生不灭,实不可得矣,但妄想耳。

【义贯】

谓一一诸法皆由内外缘和合而有。然虽有性(法)显现,而亦非有实体可得。若分析诸法至于微尘,实无一和合之相可得,非如外道之所妄见者。

一切诸法犹如梦境、幻事、及翳眼所见之垂发五色毛轮,亦如春之野马(阳焰)与揵闼婆城等,其体本无生,然却不妨有幻相现起,以幻相实亦无生,故不相碍;世间种种事亦皆如是,无有能生彼等诸法之生因,而却有诸相妄现。

佛为折伏外道妄立诸法有生因之邪论,而申畅究竟无生之实义;若申畅无生之义,令广宣流布者,则可使正法之流永不断绝;如来如是炽然建立诸法无生因之正论,恐怖诸外道,令断妄说,归趣正道。

【诠论】

有因与无因有邪正两种,其意义必须仔细辨别:外道计有作者,能生诸法,称为有因,亦即,有作者之因;因此彼谓人天三界苦乐等,皆为彼能生之作者所生,一切皆彼所作,由彼决断;因而成为并非由于善恶业因,令众生感六道苦乐果。如是则其有因,反变成拨无因果之无因,坏一切法;故彼有因名为邪因。又,外道之计自然者,亦是属无因论。如是,计有、计无,皆成邪见、邪因,以破坏诸法故,令众生迷惑不得解脱故。佛所说法则以起惑、造善恶业为因,而招苦乐之果,称为有因,有正因故;然而即此惑业因之性,当体无生,是名佛所说之无因,此乃即有为无,非是断灭而无。所以经云:炽然无因论。无因,即无生之义,如上注中所述。盖以亲见无生,邪正情忘,凡圣见尽,如猛火聚,凡入皆成灰,无有少法可得,所以说无生之论,则炽然恐怖诸外道,烧毁世间愚夫一切恶见故也。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尔时世尊复以偈答: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注释】

云何何所因:何所因,即是何所与何因。何所即何处。此谓:世尊云何而说无因(无生)论?于何处、及由何因缘而作是说?

彼以何故生:彼一切诸法以何故而生?

而作无因论:既是有诸法生,世尊云何而作此无因论?

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谓如来由观察一切有为诸法,体本无生,而说无因;非同外道之无因,或自然而生,亦非有作者等因而生,以法本离有无。

【义贯】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世尊云何、于何所、以何因缘,而说无因(无生)论?既言无生,而彼一切诸法却以何故而见有生?彼一切法于何处而现和合?既有诸法生,世尊云何而作是无因(无生)之论?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由以正智观察一切有为诸法,彻见当体不生,而说无因、无生。一切诸法非是外道所计之无因生,或自然而有,亦非有作者等能生之因,为其所生,以法本离有无。由我此正无生论,则彼计著生灭有无二见邪论者,其所妄见从是而灭。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耶?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注释】

为是无性耶?:无性,无法。是否因为一切法皆空无,而言无生?

为顾视诸缘:顾视,观待,即对待义。此谓还是因为观待诸因缘,(从诸缘来看)而说无生?诸缘指外道种种能生之缘,非指佛说之正缘。

有法名无生:或是别有一法名为无生?

名不应无义:既有无生之名,不应无其义而但有其名。

【义贯】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

云何为无生?是否因为是一切法空无有性而言无生耶?抑或因为一切法须顾视观待诸因缘而后方生,故言无生耶?或是别有一法名为无生耶?既有无生之名,则不应无其义,惟愿世尊为我分别解说。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

【注释】

非无性无生:性,法。并非空无一法,而名为无生,以诸法当体空寂,名为无生。若执空无一法而名为无生,则必取断灭见,而计断灭为真不生不灭。邪正之别,关键在此,不可不慎。此为破无见、断见。

亦非顾诸缘:诸缘,此指外道种种能生之缘,如上说。谓亦非顾待诸能生之缘,而称无生。此为破有见、常见。

非有性而名:性即法,指无生之法。谓亦非实有无生之法,而名无生。此即,无生亦无生,非有一法名为无生。以若有一法,即是有生,非无生矣。此即无有少法可得,名为无生;非是有无生之法可证得,名为无生。

名亦非无义:谓虽无一实法名为无生,然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

七住非境界:七住,七住地,即七地菩萨。以此无生境界,为第八地菩萨,证无生忍后,方得彻见,故非七地,乃到邪小所能知之。以八地菩萨,方破生相无明,离生住灭见,彻见一切法无生无灭,究竟寂静,无来无去,故称不动,以亲见法无动摇故,故其心亦不动,是故八地称不动地,以不复为一切生灭、烦恼境界所动故。又,以其亲见法无生灭,故证无生法忍。以其甚深,故非下地、凡小境界。

【义贯】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并非空无一性(法)而名为无生,亦非顾待诸能生之缘方得生,而称为无生,亦非实有无生性,而名为无生,而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

此无生者,无上甚深,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乃至七住地菩萨皆非其境界,是名为无生之相。

【诠论】

佛在此答说:无生之名亦非无其义;从此以下,佛解释无生的三个意义。

在此节所示的是无生的第一个意义:即,以所证位来显示,无生法,甚深微妙,唯八地以上菩萨,方得亲证,七地及凡小,皆非境界。

【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

【注释】

唯有微心住:唯有微妙寂静之心,如是安住。

其身随转变:妄心既成为妙心,则其身随之而转变殊胜。

【义贯】

若体无生者,则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果,因缘事果皆不著,故唯有微妙寂静之心,如是而住,所以能想、所想悉俱远离,妄心既成为妙心,则其身随之而转变殊胜,如是之境界,我说是无生。

【诠论】

这是无生的第二个意义:无生是离诸缘,故非顾待诸缘,以离缘故离于生死事果;因缘业果既离,则其心微妙寂静,无想所想,因而身心转变,此为证无生法忍的第二个殊胜意义。

【无外性无性,亦无心摄受,断除一切见,我说是无生。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

【注释】

无外性无性:性无性,有性、无性,亦即有无。谓外法离于有无,此为境空。

亦无心摄受:亦无能摄受之心,可摄受彼外一切法。此即心寂。上句言境空,此句言心寂:境既空,故心亦寂,能所皆泯。

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谓于佛所说之一切法无自性,乃一切法空等,应能善分别。

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并非因一切断灭空而说诸法空,乃以一切法当体无生,故说一切法空。

【义贯】

若彻见无一外法有性、无性可得,了外法离于有无,亦无心能摄受彼外一切诸法,是故境空心寂,能所俱泯,因而断除一切见,如是之境界,我说是无生。

如是,一切法无自性,及一切法空等应能善分别:非因一切断灭、空无,故说诸法空,乃是以一切法当体无生故说一切法空。

【诠论】

此为无生之第三个意义:即是离于能所、内外俱忘,了了知,无所见,是为无生之深妙境界。是故无生并非没有意义,只是其义深闳,非凡愚所能知而已。接着佛说一切法无自性、一切法空,皆是依一切法当体无生而言,因此,若未达无生之旨,则无法真正了一切法无自性及一切法空之意义。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鏁,离彼因缘钩,生义不可得。】

【注释】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数,属也。谓以众因缘之数频相和合,则有生灭之相显现。

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舍离因缘之数,则诸法更无有一异之性可得,离于一异性。

有无性不生:性,法也。有无二法皆实不曾生。

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除了只有因缘之数本身在转变外,于其中有无二法实悉不可得。亦即:生即缘生,非法有生;灭即缘灭,非法有灭;故于其中,实无少法可得,更无有无二法之性可得。

但有诸俗数:俗数,俗谛之数,指十二缘。

展转为钩鏁:钩同钩,鏁同锁。谓十二缘之数展转而为三世之钩锁。

离彼因缘鏁,生义不可得:若离于十二因缘之钩锁,则生灭之义实了不可得。

【义贯】

以众因缘之数频相和合,则有生有灭之相现起。若离于诸因缘之数,则无别有生灭可得;若舍离因缘之数,则诸法更无有一异之性,离于一异,若言法离于缘而自体实有一异者,是为外道妄想计著。有无二性皆实不曾生,一切诸法本非有、亦非无,离于有无,除其因缘之数转变外,是有无二法皆悉不可得。但有诸俗谛之十二数,展转而为三世之钩鏁(钩锁),若离彼因缘之鏁,生灭之义实了不可得。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但说缘钩鏁,凡愚不能了。若离缘钩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鏁义。如灯显众像,钩鏁现若然;是则离钩鏁,别更有诸性。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若离于钩鏁,慧无所分别。】

【注释】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生,缘生之法。无性,无因缘之性。谓缘生之法,若缺乏因缘之性,则不得生起;我说此法,则能令众生远离诸外道所计作者等为能生之过。

但说缘钩鏁,凡愚不能了:然而此十二因缘,三世循环,其相深密,若非证正性离生,则不能了,故说凡愚不能了知。

若离缘钩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鏁义:若言离于十二因缘钩锁,而别有法生者,则堕于无因之恶论,而破坏正因缘钩锁之义,如是一切世间法则坏。

如灯显众像,钩鏁现若然:正如以灯照射,便能显现众色之像;同样的,由十二因缘之钩锁,即有诸法相现,亦然。此即:以灯照物,物虽非灯,必假灯照方能显物像;用以比喻缘生之法,法本身虽非缘,然必藉众因缘,方能生此等诸法,亦如是。

是则离钩鏁,别更有诸性:谓因此若离于十二缘之钩锁,而别更有诸法生,则是无因之邪论。

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是故一切法,由于是缘生,故并无实自性,且亦实无有生,以生即是缘生,非法自生故。若了法无生,则知一切缘生法之体相,犹如虚空之自性,不可捉持不可得。

若离于钩鏁,慧无所分别:若离于十二因缘钩锁而求于法者,则智慧亦无一法可得而分别者,以离于十二缘,则是无相、无所有,无所有则无分别。

【义贯】

我说一切缘生之法,若无众因缘和合之性,则不得生起,此正理则能令众生离于诸外道妄计作者等为能生之过。但我所说之十二缘钩鏁,其相深密,凡愚之人则不能尽了。

若言离于因缘钩鏁,而别有生法之性者,是则为堕于无因之恶论,而破坏正因缘钩鏁之义,坏世间一切因果法。

正如以灯照射,便能显现众色之像,由十二因缘之钩鏁而现起之诸法相亦若然:灯虽非色,由灯显色;缘虽非法,必假因缘,方能生法。是则若计离于十二钩鏁,而别更有生诸法之性者,则为无因邪论,以离正因缘,故邪。

是故一切法以缘生故无实自性,亦实无有生,若了法无生,则知一切缘生法之体相,犹如虚空自性,不可捉持。若离于十二钩鏁而求于法者,则智慧亦无所分别,以离于钩锁则是无相、无所有,无所有则无分别。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使诸世间,观察钩鏁者,一切离钩鏁,从是得三昧。】

【注释】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余,其他,别的。贤圣,指三乘人。谓除了前面所说之邪见无生外,尚有其他的无生,此为三乘贤圣所得之法,然犹非佛之真无生;因为三乘人所行为断尽生法,方名无生,此为于生法外以求无生,非真无生。

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彼证得即生而无生者,方是佛所说之无生忍。亦即于生法之中,了得当体本来不生,便是即生而无生。

一切离钩鏁,从是得三昧:若即生无生,则一切法自离钩锁,由此而得无生三昧(无生忍定)。

【义贯】

除前所说之邪见无生外,复有其余之无生法,此即是三乘贤圣所得之法,然此犹非佛所说之真无生。彼即生而无生之境界者,是则方为佛所说之无生忍。

若使诸世间之人,皆能以正智观察十二钩鏁本来无性者,则一切法自离钩鏁,从是而得无生三昧。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鏁;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钩鏁义,是则不成就。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钩鏁?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坚湿暖动法,凡愚生妄想;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

【注释】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鏁:痴,即无明。无明业爱名为内钩锁,诸有情乘之而流转诸趣。

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钻燧、泥团与轮绳,及种子等是为外钩锁。其中钻燧、泥团与轮绳,是人工因缘,用以成诸器;种子是自然界因缘。而此等外钩锁即是无情界成坏之由。

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钩鏁义,是则不成就:若仍有他法为从因缘而生,然而言彼等因缘并非属于十二钩锁,如外道所言之作者、微尘、胜性等因缘即是。若如是者,则彼说不得成立,以不合道理故。成就,即成立。

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钩鏁:若了知诸生法实无有自性,则彼因缘能为谁之钩锁?

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诸法于三世展转而相生故,当知此即是正因缘之义。

坚湿暖动法,凡愚生妄想:坚湿暖动四大之性,外道计其性常,妄想分别其能生一切诸法。

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若离于十二缘之数,则实无其他之法能生诸法,此即是说一切法缘生而无自体性。

【义贯】

无明痴爱诸业等,是则为内钩鏁;钻燧、泥团、轮绳,及种子等名为外钩锁。

若使有他法之性,而为从某因缘生,然而却言彼等因缘并非属于十二钩鏁之义所摄,如是之言则不得成就,以不合于理故。

若了知生法实无有自性者,则彼因缘能为谁之钩鏁?诸法于三世展转而相生故,当知此即是十二因缘钩锁之义。

外现坚湿暖动相之四大法,凡愚于此而生妄想分别,计其性为常,能生一切无常诸法。若离于十二缘数则实无异法(他法)能生诸法,以诸法从缘生,是则说一切法无自体性。

【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我为彼众生,破坏诸烦恼,知其根优劣,为彼说度门;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

【注释】

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论,医论。谓医论只是一个。众病,种种病。

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治,对治之方。

破坏诸烦恼:破坏,灭除。

为彼说度门:为彼说种种度脱之法门,因此而有三乘之立。

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然而并非说由于众生之烦恼与根器有种种差异,而法就有多种法实唯一,无有差别,以众生根别,故方便有异,令其渐次调伏,逐渐成熟;权机若熟,还归一实。是故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此也。

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我虽广说三乘之法,教化接引众生,然此皆是权说,非真实在此。故我实唯说究竟一乘之法,令大乘菩萨乘之,优游法界,广运众生入妙庄严域。此即是如来之大乘。

【义贯】

如医师为人治疗众病,并无有若干种医论,然以病有种种差别故,而为设种种对治之方。

我为彼诸众生,破坏灭除诸烦恼病亦如是。以知其根器之优劣,故为彼之堪能而说种种度脱之法门,因而有三乘法之立。

然而并非由于众生之烦恼与根器有种种差异,而有种种法法实唯一种,无有差别,而以众生根别故,方便随之有异;

然此皆是权立,是故我实唯说究竟一乘之法,令大乘菩萨乘之,以广运众生入妙庄严域,是则为诸佛如来之大乘。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

【注释】

为有几种无常:大慧问有几种无常的用意,在于希望世尊将外道邪计之无常,全部提出示知,令法众知而不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

世尊,一切外道皆起诸法无常之妄想,不见真常;而世尊亦说一切诸行无常,是生灭法;此言之义云何?究竟诸法无常为邪说、抑为正说?为有几种无常?

【诠论】

前面佛阐明不生不灭是真常之义,已破外道邪计之生论,而未辨明无常亦有邪正之殊,所以大慧再请问,以令法众知所抉择。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非我法也。何等为七?彼有说言:作已而舍,是名无常;有说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即色是无常;有说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有说性无常;有说性无性无常;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入一切法。】

【注释】

作已而舍:作,生也。谓四大作诸法已,即不再作,称之为舍;已生不复更生,前有生,而今不复生,故称无常,以不能常生故。

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一切法之形相、处所坏灭,称为无常。此为计能造之四大之性,与其所造物之性,二者皆毕竟不坏,只是形相与其所在之处所转变不常,称为形处坏无常。

即色是无常:上面一项是计形相、处所变灭为无常,此为计诸法之颜色变迁为无常。

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色,四大所造色。转变,指生、住、异、灭相。无间,无有间断。谓四大所造色,于转变为其他物之中间,以其生住异灭四相密移,无有间断,而其一切性却于此无有间断之变化中趣于散坏。此为计四大造色,前后密移,中间转变,无有一个定常之相,称为转变无常。亦即:计色成之时,及色灭之后,其相皆定,只是在其生与灭之中间,其相转变无常,而称无常。换言之,即是此派外道,不计生相或灭相为无常,而是计生住异灭四相中的异相为无常。

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譬如由乳成酪或酥等之变化,其转变中间之行相虽不可见,以变异之相,念念有异,故在转变过程中,尚非有一定相出现,因此尚无定相可见,一直要到变成之后方有定相。在此转变之际,虽无一定相可见,然无常却于其中,不断地毁坏改变牛乳之一切性,令其一切性皆转变,由于此转变之相,无一定常,故称转变无常,亦即异相无常。

有说性无常:性,法也。有计实有一法,名为无常,而此无常之自性得永不坏,然却能令一切法变坏。亦即:此派外道,不计生住异灭四相为无常,而计实有一法名为无常,却又转计此无常之自性本身为常!以其性常,故恒能令一切法无常变灭,无有休止。

有说性无性无常:性无性,有性无性,即有与无。有说一切有性与无性,皆悉无常,归于断坏,此为究竟之断灭论者。

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此为计有无二法,无有生法之常,称为不生无常。

入一切法:入,遍入,遍于。谓此无常法,遍于一切法中,令一切法无常变坏。

【义贯】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说有七种无常,皆非我法也。何等为七?

一者,彼有说言:四大造作诸法,已,而即舍其能作之性,不复更作,(亦即:生已,即不复有能生性),是名为无常(此为于生相上计无常者)。

二者,有说诸法之形相、处所变异坏灭,不得常住不变,是名为无常(此为于灭相上计无常者)。

三者,有说即诸法之颜色变迁是无常(此为于异相上计无常者)。

四者,(有说)四大造色转变成为他物之过程中间,无有定相可得,是名为无常,以其变异之相,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而一切性却自之趣于散坏,例如由乳成酪、酥、醍醐等,其转变中间之相虽不可见,然无常却于其中毁坏一切乳性,令乳中之一切性转变,称为转变无常(此为于相续不断之异相上计无常者)。

五者,有说实有一法性,名为无常,而此无常之自性本身却是常,且能令一切法无常变灭(此为计无常是常者)。

六者,有说一切有性与无性者,皆悉无常,归于断坏(此为在灭相上计无常者)。

七者,有说一切法不生是无常,而此无常,遍入于一切诸法之中,令其无常(此亦为于生相上计无常者)。

【诠论】

此七种无常,其计著虽有种种差别,然而主要的还是不出有无二见,而计四大性是常,能作诸法,成为无常。

【大慧,性无性无常者,谓四大及所造自相坏。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注释】

性无性无常:此即是第六种无常,谓一切有性、无性皆归于无常坏灭。

四大及所造自相坏:谓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之四微,其自相皆归坏灭。

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以坏灭故,因此能造之四大其坚湿暖动四种自性,皆不可复得,是故不能再生诸法,故称为性无性无常。

【义贯】

大慧,性无性无常者,谓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自相,皆归于坏灭。以其自相坏灭故,则四大之坚湿暖动四种自性皆不可复得,是故不能再生诸法,故称为性无性无常。

【诠论】

七无常总归不出于断常二见。此处的性无性不生,而称无常,即是断见;其余六种皆是常见。因为断见之过较重,为害较大,所以佛最先提出解释,令离重过。

【彼不生无常者,非常无常,一切法有无不生,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是不生义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若不觉此者,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

【注释】

彼不生无常者,非常无常:此为第七种无常。谓彼外道所说之不生无常者,乃谓计一切法非是常,而是无常。

一切法有无不生,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此谓一切法之有无,皆不能生他法,分析诸法乃至于微尘之细,以求其生义,亦不可见有法生;以无法生,故非是常,而是无常,故称不生无常。

是不生义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谓外道如是不生之理本身亦实非有生;亦即:彼不生之理,亦不曾生,本无所有,唯自心计著。是名为外道所计之不生无常相。

若不觉此者,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谓若不觉知此义者,则与一切外道同堕于生中妄计不生,而称之为无常义。盖外道妄于有生之中,坚执为其不生之法,故有此堕。

【义贯】

彼外道所计之(第七种)不生无常者,为计一切法非是常,而是无常,且言一切法之有与无皆不能生他法,称为不生;以彼谓分析诸法乃至于微尘之细,于其中推求生法之义,亦不可见有一法从其中生。以一切法无常,又是不能生他法,故称不生无常。是外道不生之义,其本身亦实非有生,本无所有,唯是自心妄计,是名为外道所计之不生无常之行相,若不觉知此义者,则堕于一切外道妄于生中计不生之无常义。

【诠论】

外道计有生为常,这是落于常见;反之,若计不生为无常,便是落于断见。现在这一派,为计有无俱无生法之常,称为不生无常。

【大慧,性无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无常性;所以者何?谓无常自性不坏。大慧,此是一切性无性无常事,除无常,无有能令一切法性无性者,如杖、瓦、石破坏诸物。】

【注释】

性无常:这是第五种无常论,此为计有一法,名为无常,且计此无常法之性为常,能令诸法成无常。

是自心妄想,非常无常性:非常无常性,即非常、非无常性。谓此乃是外道自心妄想,而于一切法本非常、非无常性中,妄计无常之性为常。亦即,既然一切法本非常非无常性,则怎能说有一法名为无常?此为违理之言。更怎能说此无常法,其性为常?此不但违理,且是自语相违(自相矛盾)既是无常法,怎会是常?如果是性常,即不应名为无常,应名为常才对!既名为无常,其性即不应是常,应是无常。外道如是自心妄想,颠倒妄说,诳惑众生。

谓无常自性不坏:外道谓此无常本身之自性不坏,而却能破坏诸法。

此是一切性无性无常事:性无性,有性无性。此即是言:一切法从本来之有性变成无性,皆是无常所作事。

除无常,无有能令一切法性无性者:外道计除了此无常之外,更无任何一法能令一切法从有性变成无性。

如杖、瓦、石破坏诸物:譬如木杖、瓦、石等能破坏诸物,而其自身却不坏。

【义贯】

大慧,外道所计之(第五种)性无常者,是外道自心妄想,而于一切法本非常非无常性中,妄计无常之性为常;所以者何?谓彼立无常之自性为常,为不坏,而却能坏一切诸法。

大慧,此即是言一切法之从有性变成无性,皆是无常所作事,除了此无常之外,更无有其他任何一法能令一切法从有性成为无性者,譬如木杖、瓦、石等能破坏诸物,而自身不坏,亦如是,此为外道所计者。

【现见各各不异,是性无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别:此是无常,此是事。作所作无异者,一切性常;无因性。】

【注释】

现见各各不异,是性无常事:虽然外道计无常之自性为常,能坏一切诸法,然而吾人却现见能坏之无常,与所坏之诸法,各各无有差异:不能分别此是无常自性能坏,彼是无常所作事(所坏者)。以诸法无常,其中实无有能作与所作者,以一切法皆缘生无性故。

非作所作有差别:此是无常,此是事:并非能作与所作有差别之相,而能定言:此是无常自性因,彼是无常事相果。若有差别之相,吾人即能作如是之指陈;然诸法本如,无有作与所作差别之相,离作所作;若仍于其中起能作与所作分别者,则全是自心妄想。

作所作无异者,一切性常:假如能作与所作无差异者,则一切法之性应皆是常;以有异相,方成无常,若无异相,则皆是常;若皆是常,则外道之无常论即破。

无因性:谓无常既与诸法不异,则不能成为诸法变坏之因,令一切诸法成为无常坏灭。简之,无常无有为物作因之性,以同于物故。

【义贯】

虽然外道计不坏之无常性,能坏一切诸法,然而吾人现前却见能坏之无常与所坏之诸法,各各不异,无有异相,于缘生法中,实无有能坏与所坏之别,因此不能指陈出:此是无常自性,彼是无常所作事;并非能作与所作有差别相现,而就能定言:此是无常自性因,此是无常事相果,是故不应于一法中,作种种妄想分别。若知能作与所作实无异相者,则一切法性应皆是常;既然无常亦是常,则无法成为其他诸法无常之因,而令诸法有无常坏灭性。

【大慧,一切性无性,有因,非凡愚所知。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无有别异,而悉见有异。】

【注释】

一切性无性,有因:一切性即一切法。无性,成为无性,亦即变异、坏灭。此谓:一切诸法成为无性,而成无常者,实亦有因。

非凡愚所知:然诸法缘起甚为深奥幽隐,故非凡愚所能知。

非因,不相似事生:非因,即非相似因,亦即异因。不相似事,事即是果,不相似事,即不相似果,亦即异果。此谓:不相似因不能生不相似果,亦即异因不生异果;反言之,即因果应一致,所谓如是因,如是果;不应此因,彼果。此为指外道计无常自性为常,而能令诸法成无常,这便是因常而果无常,是名为异因生异果,所以佛责斥之曰:非因不相似事生,以因与果不类似,所以称不相似。此言义涵:未有因与果种类不同,而能生相似果的。譬如由豆之种子能生出豆来,便是相似因生相似果;由豆种生麻,便是因果不相似;然而未有以豆为因,而能生出麻之果的;是故外道之无常自性既常,决不能作为诸法无常之因,以其本身常故。

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是不相似事:若异因能生异果者,则一切法都能成为无常因,不一定要外道所说的无常法才能成为无常因,因为只要是不相似之因,都能产生无常果故。这有点类似说龟毛、兔角、榨沙能出油之类。

作所作无有别异,而悉见有异:若一切法皆能作为他法无常之因,则能作与所作便无有差异,混杂莫辩,以能作所作皆是一切法故。而今却悉见因与果实有差异,是故异因不能生异果;是故无常之性既是常,则不能令他物无常,其所作物,应与其自性一样是常。

【义贯】

大慧,一切诸法之性转为无性,而现无常者,实亦有因,然诸法缘起甚为深奥幽隐,非凡愚所能知。当知非相似之因则不能令不相似之事果生(异因不能生异果);若异因能生异果者,则一切法之性应悉皆能成为令他法无常之因,以是不相似之事果能从不相似之因生故。若如是者,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便无有别异,而令因与果混杂莫辨;然而吾人今悉见因与果确实有异,由是可知异因不能生异果;(异因生异果之论不得成立);是故无常之自性既是常,则不能令他物无常。

【若性无常者,堕作因性相;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

【注释】

若性无常者,堕作因性相:若言法性是无常者,则堕于有作因之性相,非是无作。以凡言性,必须是究竟无作,无作即常;现在既说是无常,则堕于有作诸法,非是究竟之义。因此若以此为因,则堕为有作因之性相,而失本性之义。

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若堕有作法者,则彼外道所言之一切性,皆不得究竟之常,以有作故。

【义贯】

若言法性是无常者,则堕于有作因之性相,非是无作,而失本性之义,以言性者,必是无作。若堕有作法者,则彼所言之一切性皆不得究竟之常,因此彼无常性,自体应非常,以有作故。

【一切性作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无常无常故,一切性不无常,应是常。】

【注释】

一切性作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一切性,指无常法本身之一切性。自无常,指无常自体之无常性。应无常,亦应与其所作法一样是无常,不应是常。一切性作因相堕者,此句为倒装,谓无常之一切性若堕于有作因相者,则其自体之无常性,亦应与其所作法一样是无常,以其已堕于有作故,而一切有作皆是无常,不得是常。

无常无常故,一切性不无常,应是常:一切性,此指无常所作一切法之性。此谓:以无常自性是无常故,非如外道所计之为有常,则其所作之一切法之性便不应是无常,而应是常。因为无常之无常,负负得正,否定的否定变成肯定,因此无常所作变成是常。

【义贯】

若无常法本身之一切性系于有作因相之处堕者(无常法堕于有作因相),则其自体之无常性亦应与其所作法一样是无常,以有作之法皆是无常故。能作之无常其自性既为无常故,则其所作之一切法之性不应是无常,而应是常,以无常之无常却是常故。

【若无常入一切性者,应堕三世:彼过去色与坏俱,未来不生,色不生故,现在色与坏相俱。】

【注释】

若无常入一切性者,应堕三世:若如彼外道所言,无常为遍入于一切法之中,而令诸法坏者,如是,无常应与诸法一样堕于三世,以一切法不出三世所摄故。

彼过去色与坏俱:无常若是如彼外道所言,为入于过去色中,则应与彼过去色一样,已经坏灭(与坏相共俱。共俱者,即一体之义;既与坏相一体,亦即是已经坏灭之义。)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不可得。

未来不生:若无常如彼外道所言,为入于未来色中,则应与未来色一样,尚未生起;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亦不可得见。

现在色与坏相俱:若无常如彼外计,为入于现在色中,则无常应与现在色一样,念念不住,刹那变灭;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亦不可定。

【义贯】

若如彼外道所言无常为遍入于一切性(一切法)之中,而令诸法坏灭者,应同诸法一样堕于三世:若无常为入于过去色中,则与彼过去色一样与坏相共俱,皆已坏灭,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不可得;若无常为入于未来色中,则与未来色一样不生,以未来色仍不生故,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不可见;若无常为入于现在色中,则与现在色一样,念念不住,刹那迁谢,亦与坏相共俱而不得为常,如是则无常之常性亦不住。因此于三世中推求,求一无常之常性,俱不可得,由此可知无常实不入于一切法中,而却能自维持常性,令三世诸法无常。

【色者,四大积集差别,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坏,离异不异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坏。】

【注释】

色者,四大积集差别:外道邪计:所谓色者为无常入于四大,积集而成种种差别之相。

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坏,离异不异故:外道计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自性,俱不坏,以其离于异与不异故:因为能造及所造之自性皆不坏,故离于异;然其形相皆可坏,故离于不异。

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坏:一切外道皆计一切四大之性为常住不坏,唯其形相有坏。此为邪计,以佛智观之,则一切法,本无自性,唯心现故,何有常住之四大性可得?

【义贯】

外道邪计所谓色者,乃无常入于四大之中,积集而成种种差别之相。且计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自性皆得常住不坏,以其为离于异与不异故;一切外道皆计一切四大之性为常住不坏。

【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灭。离四大造色,一切外道于何所思惟性无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坏故。】

【注释】

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灭:于十方一切三有之中,所有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之色,凡在所知所见之内,都是有生有灭,没有不生不灭的四大及其所造色。

离四大造色,一切外道,于何所思惟性无常,四大不生:离此有生灭之四大所造色外,并别无不生不灭之四大造色可得。然而一切外道竟于何处所见闻、思惟,而执实有一法名为无常,其自性为常;且执四大之性相从来不生不灭。佛言外道从何处见闻思惟而得此无常之常,而前面说虽于十方世界求此种无常之常亦不可得,故知外道此说纯为自心妄想。

自性相不坏故:以外道计无常与四大之自性相皆不坏故。

【义贯】

于十方世界一切三有之中,所有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凡在所知所见之范围内,皆具足有生有灭之法。

若离此有生灭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外,并别无不生不灭之四大及所造色可得,不知一切外道究竟于何处所见闻、思惟,而执有性(法)为无常,转计无常之自性是常,又计四大之性相从来不生不灭,以其妄计无常与四大之自性相皆常住不坏故。

【离始造无常者,非四大,复有异四大;各各异相、自相故,非差别可得;彼无差别,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当知是无常。】

【注释】

离始造无常者:此为第一种无常:作已而舍无常。离,即是舍。始造,即是作已。

非四大,复有异四大:非于最初始之四大外,更有异于此最初之四大,来造色尘。

各各异相、自相故,非差别可得:以四大各各差异之相,及其自相,皆于造成诸法时即失,非有差别相可得。

彼无差别,斯等不更造:以彼四大无复差别相可得,因此斯等四大即不更再造诸法。

二方便不作,当知是无常:二方便,指能造及所造。作,生起。谓能造及所造二种方便既不再产生,因此便不再有造作之事。前既有造作,今造作已,则能造及所造之性,不复更有,因此是无常。所以称此为:离于最初始之造作,即成无常。

【义贯】

(此为外计之)第一种无常,在离于最初始之造作后,便不复更作,而成无常者,此即是谓非于最初始之四大外,复有异于此最初之四大,来造色尘,因此不复再造;以四大各各差异之相、及其原来之自相,皆于造成诸法时即告失去故,因此四大已非再有差别相可得(已和合成为一色相);以彼四大无复差别相可得,故斯等四大即不更再造诸法;如是,能造、所造二方便既不再作(生起),因此外道言:当知此即是无常。

【彼形处坏无常者,谓四大及造色不坏,至竟不坏。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尘观察坏:四大及造色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坏,形处坏现,堕在数论。】

【注释】

彼形处坏无常者:此为第二种无常。

谓四大及造色不坏,至竟不坏:为计能造之四大及所造之四尘之自性皆不坏灭;且推穷乃至于终竟,其性亦不坏,只是其形状、处所坏,故称形处坏无常。

竟者,分析乃至微尘观察坏:然而所谓至竟不坏者,其实吾人若分析四大,乃至于微尘之细,而观察之,便见四大之性相皆有坏。微尘,为色体之极少者。一金尘有七微尘,一微尘有七个极微。极微又称邻虚。金尘者,为得游履金中之间隙者也。

四大及造色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谓若析色至于微尘,则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形状、处所、种种异见、长短俱不可复得。异见者,以色法之形像、颜色等,众人所见各异,故称异见。

非四大:此时已不复再有四大之性可得。

四大不坏、形处坏现,堕在数论:是故说四大之性不坏,只是其形状处所有坏相显现,如是之言,即堕在数论之邪说中。以数论师立二十五谛,而计冥性不坏,余谛皆坏,此计四大之性不坏,既同于彼,故名同堕在数论邪见之中。

【义贯】

彼外道所计之第一种形处坏无常者,谓计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性不坏灭,如是推穷乃至于终竟,其性亦不坏失,只是其形状、处所坏,故称形处坏无常。

大慧,然而彼所谓至竟不坏失者,其实吾人若分析四大乃至于微尘之细,而观察之,便见四大之性相皆坏失不存:能造之四大及其所造色之形状、处所、种种异见、长短俱不可复得,因此四大已非有四大之性相,(以一切色法皆依其形相、长短等形质而得名为色,若离于形相、长短等性,而称仍有色法之性,则是不可得;此即,色法之性与相是不可分的,是一不是二,而外道妄见有二,故有此妄执)。是故若执四大之性不坏,而只是其形状及处所有坏相显现,则堕在数论师之邪见中。

【色即无常者,谓色即是无常,彼则形处无常,非四大;若四大无常者,非俗数言说;世俗言说非性者,则堕世论,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

【注释】

色即无常者:此为第三种无常。色,指颜色。

彼则形处无常,非四大:彼则与前述之形处无常一样,只是计颜色为迁改无常,非说四大之性为无常。然不知物之颜色乃由光而显,光异则色异,光之大小、强弱、明暗、色泽,皆影响颜色之变化,因此所谓色,实由缘而生,非有自性,而外道于此妄想分别,而计其为常、无常,实昧理之极,自惑惑人,实可怜愍!

若四大无常者,非俗数言说:若谓四大之性为无常,则为诸佛唯心之说,非外道俗数之言说所及。

世俗言说非性者,则堕世论:以世俗之言说,若谓四大为非有自性者,即堕于世论之邪解,执为断灭。

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以世论者,见一切法,但有言说,而不能如实知见诸法有实自相生。

【义贯】

外道所计之第三种色即无常者,谓颜色之迁改不常,即是无常,彼则与前述之形处无常一样,只是计物之颜色为无常,而非说四大之性为无常;至若谓四大之性无常者,则为诸佛唯心之说,非彼俗数之言说所及;以彼世俗之言说若谓四大为非有自性者,则堕于世论之邪解:而执为断灭,以其见一切性(一切法)但有言说,而不能如实知见诸法有实自相生。是故世论者不言四大之性无常,而皆言其性常。执常、执断,俱是自心妄计,皆非正说。

【转变无常者,谓色异性现,非四大,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非金性坏,但庄严具处所坏;如是余性转变等,亦如是。】

【注释】

转变无常者:此为外道所计之第四种无常。

谓色异性现,非四大:色,四大所造色。谓四大所造色之体有别异之性显现,然非能造之四大种之性有变异。

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非金性坏:譬如以金作庄严具,唯金器有种种转变现起,而非金性有坏失。

如是余性转变等,亦如是:余性,其余之法。

【义贯】

外道所计之第四种转变无常者,谓四大所造色之体有别异之性现起,因而无常现,而非能造之四大种之性变,譬如以金来作种种庄严具,唯金器有种种转变现起,而非金性有所坏失;是故但庄严具之处所坏;如是其余法之性转变等,亦如是。

【如是等种种外道无常见,妄想火烧四大时,自相不烧,各各自相相坏者,四大造色应断。】

【注释】

妄想火烧四大时,自相不烧:彼外道人,依于妄想而言:火烧四大之时,四大种之自相并不为火所烧毁。

各各自相相坏者,四大造色应断:四大种之各各自相,其一一相若能为火所烧坏者,则一切四大及其所造色,早应已归于断灭尽。这是指劫坏时,三灾坏尽世界,后来又成,外道人见如此相,便谓是四大性不坏,而不知劫坏、劫成,皆是众生业力所致。

【义贯】

如是等种种外道虚妄分别而起无常见,彼以依于妄想,而言火烧四大之时,四大种之自相并不为火所烧毁;且言若四大之各各自相其一一相如实能为火所坏者,则一切四大及其所造色应皆已归于断灭。而今却仍有诸法,是故知四大之性不坏。

【诠论】

此节为总结前述外道所计之七种无常见,皆是邪见妄想。佛说种种外道之邪计,不出以能造四大之性不坏,而以所造四尘之相为有坏,如火烧四大时,其形相被烧则有坏,而四大之各各坚湿暖动自相不为所烧,则为不坏。此实自心妄想所见。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无常;所以者何?谓外性不决定故,唯说三有微心,不说种种相有生有灭,四大合会差别,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种事摄所摄。知二种妄想,离外性无性二种见。】

【注释】

我法起非常、非无常:起,超出。谓如来之法为超出常与无常。因前面七种无常,皆不出断常二见,故佛如是说。

外性不决定故:外性,外法。谓一切外法非有决定之自性。

唯说三有微心:微心,微妙真如一心。我唯说三界为微妙真如一心所现。

不说种种相有生有灭:不说心外之种种相为实有生、灭。

四大合会差别:谓如来亦不说四大因缘合会之时,所生之种种差别之境为实。

四大及造色故:亦不言四大及其所造色为实有法。

妄想二种事摄所摄:二种事,即根与尘。事,即果。以妄想为生因,根与尘二种事则为其果。此谓:众生依于自心妄想,而有根尘二种事果产生,复于其中妄执有能摄与所摄。

知二种妄想,离外性无性二种见:若能如实知能摄所摄二种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则能离于外法之有性及无性(断常)二种邪见。

【义贯】

大慧,我所说法为起于非常、非无常(超出常、无常);

所以者何?谓外法之性不是有决定之自性故。我唯说三有乃微妙真如一心,而不说心外种种相为实有生有灭,或说四大因缘合会之时所生种种差别之境为实,亦不言四大及其所造色为实有法,以是之故,我所说法超出常、非常。如来知众生由依于自心妄想之因,而有根尘二种事果于心妄现,复于其中妄执能摄、所摄。

若能如实了知能取、所取二种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则能离于外法之有性、无性(断常)二种邪见。

【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不觉自心现量,堕二边恶见相续。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非凡愚所觉。】

【注释】

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行,观行。谓觉了一切诸法有性无性,皆是自心所现妄想,如是之唯心境界,必须由于念念中思想作意起观行而生。

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并非不作观行,而得离于自心所现之有性无性(有无)二种妄想。谓非不起观行,而能得离心意识境界,以众生业识,无始劫来,久远积习,难于去除、脱离,若不假观行,则于理虽解,不行,则犹不得契证。

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世间,指凡外境界之法,以一切凡夫、外道所依行之法皆不出于世间生死,故名世间法。出世间,指二乘法,以二乘人依欣厌心,其所行旨在出离世间,故称为出世间法。出世间法上上,此为诸佛及大菩萨所行境界,以其超出一切世间与出世间,非一切凡外权小境界,故称上上。此二句谓:若得离于自心有无二种妄想,则能证知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非常、非无常,一如之体所现。

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一切外道皆不能觉知诸法为自心妄想所现,此即凡夫不能觉知诸法所起根本之因。根本,指诸法所起之根本。

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说,言说,指外道之有无等戏论。由于不知诸法所起之根本故,而谓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从彼言说妄想所计之有无二法所生。

非凡愚所觉:佛意谓此三种法(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为离于常无常,乃无上甚深;且一切众生之妄执,乃无始深细幽远,唯圣方知,非凡愚所能觉。

【义贯】

能够觉了一切诸法有性无性皆是自心现量之妄相相者,如是甚深之唯心境界,必须于念念中思想作意起观行方得生起,非不作观行,而得离于自心所现之有性、无性二种无始妄想;若离于自心有无二种妄想,则能证知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非常、非无常一如之体若不能觉知妄想诸法唯是自心现量,而执心境为有其实体,或计有无、常无常等,即堕于二边之恶见,相续不断。

一切外道皆不能觉知诸法为自心妄想所现相,此即是凡夫无有能觉知诸法所起之根本原因,由不知故,而谓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法,为从彼言说妄想所计之有无、常无常等二法所生,然此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三种法离于常无常,乃无上甚深,且愚夫之妄执断常等法,亦复无始深细幽远,唯圣方知,非凡愚之所能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远离于始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

【注释】

远离于始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此偈总颂七种无常,皆为外道愚痴妄想所计。

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此偈为别颂转变无常。大大,诸大种。住,常住。谓一切诸法之性实无有坏灭,诸大种之自性本自常住,无转变者,而诸外道不了此,妄起无常之想,盖为没在种种邪见所致。

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此偈为颂不生无常,及计四大为常,能造色无常。谓彼诸外道既言无常本身并无若生若灭,果如是者,则诸大之性应是常,以无生灭故;既然是常,云何还起无常想?岂非自心妄想?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外道人说四大若远离于始造,即不再造作诸法,而成无常;及与四大形状处所有变异,而成无常,或言四大之性与颜色皆为无常,凡此邪论皆是外道愚痴妄想所生。

以佛智观之,一切诸法之性实无有坏灭,而大大(诸大种)之自性本自常住,无转变者,然而诸外道不了,妄起无常之想,盖由沉没在种种邪见之中所致。

彼诸外道等,既言无常并无若生若灭,则大大(诸大)之性自应是常,若如是者,云何得谓无常为正想耶?

【一切唯心量,二种心流转,摄受及所摄,无有我我所。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遍;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

【注释】

二种心流转:二种心,即有无二种妄心。谓此二种妄心相续,令愚夫虚受流转。

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遍:谓又有外道执梵天为常,能生一切诸法,故如树根,而其所生之众生与一切诸法,有如枝条,遍布三界之中。

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然而依佛所说,则常与无常,皆为彼妄想心所现之量。

【义贯】

一切诸法唯心现量,有与无二种妄心相续,令愚夫虚受流转,能摄受之心及所摄受之境,实皆无有我与我所可得。

除无常外,又有一种执常之外道,妄计梵天为常,有如树根,能生三界一切诸法,故其所生之众生及一切法,有如枝条普及周遍三界之中;然而外道所作如是常与无常之邪论,若依我所说之, 正智如实观察,则了知唯是彼妄想心所现之量。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

【注释】

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正受,即三昧,一切受不受,谓之正受。所谓一切受者,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若于此三受有所受者,则非正受,以此三受是有为故,若受此三受,即堕有为,不得正受。灭正受,即灭尽定,亦名灭受想定,以于此定中,受与想皆不现行,故名。次第、相续,为问此定之修行次第与相续之相。次第,亦即等级之义。相续,亦即这些等级如何互相衔接。此问菩萨及二乘之灭尽定,是为了显示究竟涅槃真常之妙乐。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解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所行之灭正受之境界次第,及其上下相续衔接之相;若能善于了知三乘行人灭正受之次第及相续相者,则我及其余菩萨,终不妄舍离如来无上灭正受乐之门,亦不堕于一切声闻、缘觉及外道之愚痴错乱迷惑之法。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六地菩萨摩诃萨及声闻缘觉,入灭正受。】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此节言六地菩萨与二乘,皆是同入灭正受,以六地菩萨及二乘,皆同断三界见思惑尽,烦恼心息,厌于劳虑,且以染境未忘,故欣于寂灭,而灭心入寂;所以六地菩萨与二乘同入灭定。然而六地菩萨所行,与二乘亦有差别:二乘但入人空定,六地则双入人法二空,惟《华严经》云:六地之人空已臻无间,而法空仍属有间。

【第七地菩萨摩诃萨,念念正受,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声闻缘觉。诸声闻缘觉,堕有行觉,摄所摄相灭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得种种相性,觉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无善念正受。】

【注释】

念念正受:菩萨至第七地,即得恒入法空定,无有间断,故说念念正受。

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声闻缘觉:谓七地菩萨所入之正受,为离于一切法自性相有无之正受,此非声闻缘觉之境界。

诸声闻缘觉,堕有行觉:有行,即有为。谓二乘人以不了法空,而堕于有为欣厌之偏知。

摄所摄相灭正受:谓二乘所得者,为仍有能取所取相之灭尽定。

七地非念正受:非念,即无念。谓七地所得者为无念之正受。

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以七地得无念正受,无念故无分别,无分别故亦得一切法无差别相之正受,然此境界非二乘之分。

得种种相性,觉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这是解释为何七地所得之无念正受及无差别相正受,非二乘之分的原因。以二乘人以有得心及欣厌心,而得种种差别相之法,是故其所得者,为觉知一切法善与不善性相之正受,而犹未能离于善恶、染净之取著分别。

七地无善念正受:七地所得为无善恶念之正受,以七地菩萨善恶两忘,故其所得者名为无善念正受。为何但说无善,而不兼云无恶?以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善念且无,何况会有恶念?

【义贯】

第七地菩萨摩诃萨,于念念中恒入正受,而其所入者,为离于一切性(一切法)自性相有无之离相正受,此非声闻缘觉之境界,以诸声闻缘觉不了法空,而堕于有为欣厌行之觉知,故不离能摄取及所摄取相境界之灭尽定正受。

是故七地菩萨所得非有念(无念)之正受,及得一切法无差别相正受之境界,非为二乘之分内所有,以诸二乘人,系以欣厌有得之心,而得种种差别相之性,故其所得者,乃为觉知一切法善与不善性相之正受。然而七地菩萨见一切法无差别相,故不再有欣厌心,是故七地菩萨所入者,为无善恶念之正受。

【大慧,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心意意识妄想相灭。】

【义贯】

大慧,第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同证心意意识之妄想相灭之正受。

【诠论】

这是说八地所断之惑,与二乘同,亦即,八地菩萨得无功用行,故常在三昧,灭心意意识妄想相,故与二乘之取证类近。然亦有不同,因为二乘灭六识,而说是永灭不起;八地菩萨则离于藏识,而证于寂灭。所说寂灭,字同而义实有异,下文佛将分别之。

【初地乃至七地菩萨摩诃萨,观三界心意意识量,离我我所,自妄想修,堕外性种种相。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

【注释】

观三界心意意识量:谓菩萨以人法无我智,观三界一切法唯是自心心意意识所现之量。

离我我所,自妄想修:以达唯心故得离于我我所计著,及离二乘依自心妄想之修习。

堕外性种种相:并得离于堕外性有无等种种相之取著。

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这是解释二乘以自妄想修的原因,谓愚夫由于依能所二种自心妄想,而见有能摄取、所摄取之法,此乃由于一向无知,不能觉了系由无始世来,过恶虚伪习气所熏,而生诸法,却于其妄相上种种计著。

【义贯】

初地乃至七地之菩萨摩诃萨,以人法无我智,观三界一切唯是自心心意意识现量分别所起,故离于我我所计著,并离于二乘依自心妄想之修习,而堕于执外性有无等种种相之取著。

二乘之所以依自妄想修者,以愚夫皆依于能所二种自心妄想,而见有能摄、所摄之法,此乃由于一向无知,不能觉了系由自心无始世来,为过恶虚伪习气所熏而生诸法,却于其中妄计执著。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萨,声闻缘觉涅槃。菩萨者,三昧觉所持,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来地不满足,弃舍一切有为众生事故,佛种则应断;诸佛世尊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声闻缘觉三昧门,得乐所牵故,作涅槃想。】

【注释】

八地菩萨摩诃萨,声闻缘觉涅槃:谓八地菩萨所得之三昧,与二乘之涅槃类近。

菩萨者,三昧觉所持:然第八地菩萨由诸佛如来三昧觉力所加持。

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是故八地菩萨虽得三昧门之乐,而亦不入于般涅槃。

若不持者,如来地不满足,弃舍一切有为众生事故:诸佛若不加持者,则菩萨于如来地之功德便不能满足,以不加持,则不得三昧觉,不得三昧觉即落不觉,而醉寂灭酒,昏然不醒,因而入于涅槃,若入涅槃,即弃舍一切有为度化众生之事。

诸佛世尊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因此诸佛为八地菩萨开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令其不入究竟涅槃。

声闻缘觉三昧门,得乐所牵故,作涅槃想:诸二乘人,以内无胜愿,故外乏胜缘,因此于三昧门,为其乐所牵,且于彼寂灭之境,妄作究竟涅槃之想。

【义贯】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萨所得之三昧,类同于声闻缘觉之涅槃。然八地菩萨者,以有诸佛如来三昧觉力所加持,是故虽得三昧门乐,而亦不入般涅槃,诸佛若不加持者,菩萨于如来地功德便不能满足,以不加持即入般涅槃,入般涅槃即便弃舍一切有为度化众生之事故,如是佛种则应断绝;是故诸佛世尊即为八地菩萨开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而令其不入究竟涅槃,起菩萨行,进证佛果。

然而诸声闻缘觉以本不发大愿,故不能感得胜缘,因此于灭尽之三昧门,自得其乐,而为其乐所牵系故,于彼三昧乐妄作涅槃想。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识相,善修我我所,摄受人法无我,生灭自共相,善四无碍,决定力三昧门,地次第相续,入道品法。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不善七地,堕外道邪径,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实无有若生若灭,除自心现量。所谓地次第相续,及三界种种行,愚夫所不觉;愚夫所不觉者,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及说三界种种行。】

【注释】

我分部七地:部,即分布义;分部,即分别布类。谓如来分别布类菩萨第七地之功德境界。

善修心意意识相,善修我我所:谓令其善修观察心意意识相,及善修离我我所相。

生灭自共相:谓令不堕生灭之自相共相(同相异相)。

决定力三昧门:而得决定神通力之三昧门。

地次第相续:于诸地次第渐阶,相续而入。

入道品法:道品,即三十七助道品,亦即菩提分法。

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不善七地,堕外道邪径:谓诸佛为不令菩萨摩诃萨由于不觉知一切修行之自相共相,不善通达七地境界,而堕入外道邪径。

彼实无有若生若灭:彼诸地次地及相续相者,实无若生若灭。

愚夫所不觉者,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及说三界种种行:以其为愚夫所不能觉知者,故谓我及诸佛,为实有说诸地次第及相续相,及实有说三界种种往还等行相。不知诸佛实无所说,亦不立一法。

【义贯】

大慧,我为菩萨分别部类七地修行之境界功德,而今其能善修行观察心意意识相,及善修离我我所相之执,摄受通达人法二种无我,不堕生灭之自相共相,善能通达四无碍智,得决定神通力之三昧门,俾令定慧均等,善萨依此而得于诸地次第渐阶,相续而入,证入菩提道品法。我及诸佛为不令菩萨摩诃萨由于不觉知一切修行之自相共相,不善通达七地境界,而堕入外道邪径中,故建立诸地次第。

大慧,彼诸地次第及其相续之相者,实无有若生若灭,除自心现量外,实无少法可得;

且所谓圣人诸地次第与相续之相,及凡夫于三界中种种往来之行相者,皆是自心所见,然凡此皆为诸愚夫所不能觉知者;以其为愚夫之所不能觉知者,故而彼谓我及诸佛为实有说诸地次第及其相续之相,以及实有说三界种种往来行相。而诸佛如来,实无所说。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第八菩萨地,灭三昧门乐醉所醉:不善自心现量,自共相习气所障,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妄想涅槃想,非寂灭智慧觉。大慧,菩萨者,见灭三昧门乐,本愿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别十无尽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离摄所摄妄想,觉了自心现量,一切诸法妄想不生;不堕心意意识,外性自性相计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随智慧生,得如来自觉地。如人梦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觉,觉已思惟,为正为邪?非正非邪。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心意意识梦现。】

【注释】

声闻缘觉,第八菩萨地:谓二乘人,达到与第八菩萨地相近的境界中。

灭三昧门乐醉所醉:便为灭尽定三昧门乐之所昏醉。因为二乘人,灰身泯智,饮寂灭酒,睡无为床,长劫不醒,故说昏醉。

不善自心现量,自共相习气所障,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妄想涅槃想:此为解释二乘之所以为灭尽三昧门乐之所昏醉的原因。自共相习气所障,以二乘人,执五阴之自共相,其习气深厚,故其智为此习气所覆障。堕人法无我,堕于人法无我之执。法摄受见,执有法为其所摄受之妄见。妄想涅槃想,妄想计著灭尽之法为得涅槃想。

非寂灭智慧觉:此非菩萨寂灭之智觉。

菩萨者,见灭三昧门乐,本愿哀愍:此为明示八地菩萨,不住涅槃,以别于二乘之行。谓八地菩萨,以无功用智,而得亲见寂灭三昧之乐,于此,随即忆念本愿,哀愍一切众生。

知分别十无尽句:以成就大悲故,因而修行十无尽句之行,广化有情。

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以八地菩萨已证知如来之无上大涅槃,故一切妄想分别皆不生起,亦无已得涅槃之想。

非佛法因不生,随智慧生:然并非于佛法中修行之正因不生,而是随本觉智慧而生。

如人梦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觉:此为比喻第八地超越前七地之行相。谓第七地住于梦幻三昧,度所知之爱水,以涉于功用,所以称为方便度水。从第七地登入第八地后,所知障虽已断八品,然尚余二品未断,故称未度而觉。

觉已思惟:为正为邪?非正非邪:此为比喻已登入八地后,追念于七地中,断障契真,其中真与妄二者迢然有别,未达浑然一体,因此自问:此为正为邪?然后复以八地所得之任运断证,契于即妄即真,全体无二,不涉功用,因此自答:前此一切境界,实乃非正非邪,无有一法可得,离于言诠。此即所谓无明者,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便是如是境界。

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心意意识梦现:此为第八地菩萨,于观自身后,复观其余未能契证之在迷者,皆由依无始世来所经之见闻觉知事,以彼为因而起妄想执著,熏成八识中种种习气,故见种种形相、处所,复于此等自心所现相,起分别计较,堕于有无之妄想,凡此皆为心意意识梦中妄现之相耳。

【义贯】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行人,达到与第八菩萨地相近之境界中,即为灭受想三昧门乐醉之所昏醉:所以然者,以其不能善了知一切诸法唯自心现量,故为执五阴自相共相之习气所覆障,因此虽破五阴自共相,然却堕于人法无我之空执,及堕实有涅槃法为其所摄受之妄见,是故妄想计著其所得灭尽之法,作为实得涅槃之想,此则非菩萨寂灭之智慧觉。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此外疑有个萨字)所行者,为以无功用智,亲见寂灭三昧门乐,即忆念本愿,哀愍一切众生,大悲成就,因而修行了知分别十无尽句之行,广化有情,是故不妄想而将三昧门乐作涅槃想以彼已证得一切法本自涅槃之无上大涅槃,一切妄想分别皆不生故,离于能摄、所摄妄想境界,以如实智,觉了一切诸法唯是自心现量,故对一切诸法之妄想分别不复生起,是故菩萨摩诃萨不堕心意意识之取著,不堕外法性自性相为实有之计著妄想;然而只是妄想不生,并非修行佛法之正因亦不再生起,而是随顺根本(本觉)智慧而生,生即无生,如是展转修行,逮得如来自觉圣智之地。菩萨由七至八地,犹如人于梦中,以种种方便度大海水,于尚未完全度过之时,忽而从梦中觉醒,觉已,便如是思惟:梦中所见,为正为邪?彼复以觉醒人之智,作是观察:如是之相,实非正非邪,以梦中之境,唯心所现,本无所有,宁有一法可得而说为正、为邪乎?

然此为八地菩萨境界,其余在迷众生,皆依无始世来,所经见闻觉识(见闻觉知)之事,以彼为因,而起种种妄想,此诸妄想便于八识中,熏成种种习气,故妄见种种形相、处所,复于彼等自心所现相,起种种分别,而堕于有无之妄想,然而凡此种种,皆是心意意识之梦中妄现之境界耳。

【大慧,如是菩萨摩诃萨,于第八菩萨地,见妄想生。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见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离心意意识,得无生法忍。大慧,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

【注释】

见妄想生:亲见妄想生起之相。

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从初地展转升进至于第七地。

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作,起也。谓度脱能摄所摄心之妄想,如是修行已,能所双亡,即得登入第八地,入八地已,即起一切佛法方便,广度有情,未证得者皆令证得。

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离心意意识,得无生法忍:此是菩萨所证之无住大涅槃,虽居于如来之无上大涅槃,而依然于种种度生之方便不坏不断。以下两句为解释菩萨之所以能处涅槃界,而犹不坏度生方便的原因。谓以菩萨摩诃萨已远离心意意识,一切虚妄之相,得无功用道,证无生法忍之故,故能如是无住而住,无行而行。

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谓依于世谛,则有十地浅深,若于第一义谛之中,则无次第或相续之相。

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即说此名为无所有、一切妄想寂灭之无上法门。

【义贯】

大慧,如是菩萨摩诃萨,于第八菩萨地了了亲见无始妄想心生起之相。菩萨在入八地之前,从初地展转升进至第七地,于其中,照见一切诸法犹如幻化等方便,而度脱能摄、所摄心之忘想,如是修行已,能所双亡,即得登至第八地,证八地已,即作一切佛法之方便,广度有情,未证得者皆令证得。

大慧,此即是菩萨摩诃萨所证之无住涅槃,虽居如来无上涅槃,而依然于种种度生方便不坏不断,其所以能如是者,以菩萨摩诃萨已远离心意意识一切妄想生灭之相,而证得无生法忍,故能无住而住,无生而示生,非同二乘之以坏灭为涅槃也。

大慧,依于世谛,则有十地浅深之行相,若于第一义中,则无有诸地次地或相续之相,离于一切境界分别,如来即说此名为无相无所有、一切妄想分别皆悉寂灭之无上法门。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心量无所有,此住及佛地,去来及现在,三世诸佛说。心量地第七,无所有第八,二地名为住,佛地名最胜。自觉智及净,此则是我地;自在最胜处,清净妙庄严,照曜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炽焰不坏目,周轮化三有。化现在三有,或有先时化,于彼演说乘,皆是如来地。十地则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

【注释】

心量无所有,此住及佛地,去来及现在,三世诸佛说:此住,指第八地菩萨所住之地。此偈为颂一切法唯心现量,本无所有,乃至八地及佛如来地,亦是唯心现量,此是三世诸佛所共说究竟之理。

心量地第七,无所有第八,二地名为住,佛地名最胜:此偈颂第七、第八二地,虽是真修,然犹未灭心量,仍属因位,不名为最胜,唯有佛地证得自觉圣智,方名为最胜。

自在最胜处至皆是如来地:此为颂法报化三身证真成佛,普化众生之事。

炽焰不坏目:谓若是毒龙放光,便会伤人眼,而如来之光明,清凉悦豫,不伤人目。皆是如来地,谓凡此诸胜行,皆是如来地之境界。

十地则为初至无所有何次:最后这两偈颂第一义无次第及相续之相。谓若依世谛,则有相续次第之名数,今依第一义谛言之,则一切既是心量所现,本无所有,有何次第可言?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一切法唯心现量本无所有,乃至此第八菩萨住地及佛地,亦皆如是,此是过去、未来及现在,三世诸佛所共说之不二之理。

犹存心量之地者为第七地,达无影像无所有境界者为第八地。此二地名为菩萨所依住之地,未为最胜,唯有佛地名为最胜。

内身自证自觉圣智及清净,此则是我地:如来处于自在最胜之处,其处清净殊妙庄严,其地之光照曜如盛火,光明悉遍至于十方,其光虽炽,然其焰则清凉悦豫,不伤坏众生之目,周游十方三界转大法轮度化三有,或度化现在三有,或有先时(过去)度化,普入三世十方无有障碍,于彼演说三乘之法,凡此皆是如来地所行境界。

所谓诸地者,于第一义中,实无相续次第之相;于第一义中,十地则可现为初地,初地则亦可现为八地,第九地则或可成为第七地,七地亦复能为八地,第二地可为第三地,第四能为第五,第三或为第六一切既皆是心量,无自性相,本无所有则有何次第可得?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若常者,有作主过;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有过故。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而如来不断。】

【注释】

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如来应供等正觉,即佛法身。此问之意在于显示法身非常非无常,为究竟涅槃之真常。

若常者,有作主过:若如来是常者,则有作者主之过。主,即神我。

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常者则为一切外道所说,彼谓作者本身寂静无所作,而称为常。

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是故如来之常非彼外道所说之常,非作者之常。

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有作,有作法。谓若如来是无常者,则堕有作法无常之过。以无常是一切有作法之共通性,一切有作法皆是无常。而如来非是有作法。

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谓如来若是有作法,则为五阴所成之相,而五阴相本无自性,若五阴坏时,则应同五阴一齐断灭。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法身,为常或为无常?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此二者俱有过故;有何过?谓若言如来是常者,则有作者主(神我)之过,以此常者,为一切外道所说,彼谓作者本身寂静无所作,而称为常,是故如来之常非彼外道所说之常,非作者之常,以彼有过失故。若言如来是无常者,则堕有作法无常之过,以若为有作法,则为五阴所成之相,而五阴相本无自性,若五阴坏时,则应同五阴一齐断灭,而如来法身实不断灭,不同有作法,故非无常。

【大慧,一切所作皆无常,如缾(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无差别因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

【注释】

一切所作皆无常:一切所作之法皆是无常。

如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如瓶与衣服,皆是所作法,故此一切皆有无常之过。

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若如来亦是所作法者,则如来之一切智,及众善具足之智慧方便,亦应空而无义。众善指福德庄严。无义,不含任何意义,即虚妄之义。

无差别因性故:差别因,别异之因。谓一切所作法皆无别异之因,亦即皆是无常。

如来非常非无常:以如来法身之体湛然不动,感即遂通,故是非常非无常。以若只是常而不动,则不能感,若是非常则不能湛然不动。

【义贯】

大慧,凡一切所作之法皆是无常,如瓶与衣物等,皆是所作法,故此一切皆有无常之过,若如来亦是所作者,则如来之一切智、及众善具足之智慧方便亦应成空无实义;以如来是所作故,一切所作法皆应是如来,以一切所作法皆无差别因(异因)之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

【复次大慧,如来非如虚空常;如虚空常者,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

【注释】

如来非如虚空常:如来非如虚空之常,以虚空乃顽然无知,而如来法身具一切智,灵然遍知,故不同。

【义贯】

复次大慧,如来法身非如虚空之常;若如来法身如虚空之常者,则成顽然无知,如是则自觉圣智及众善具足之恒沙功德、福德庄严,俱成虚妄无有实义之过。

【大慧,譬如虚空,非常非无常,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故,不可说,是故如来非常。】

【义贯】

大慧,譬如虚空之自性,本非常,非无常,以其离于常无常、一异、俱不俱等妄想分别故;由于常与无常等皆有如是过故,不可说言如来是常或无常,是故如来非常非无常,犹如虚空。

【诠论】

前一节说如来法身性具恒沙功德,灵然遍知,不同虚空之顽然无知。此节再藉虚空之性,以为譬喻,然此节之喻则在于表示虚空之另外一面,即虚空之体性不变不动,离于有无分别,不堕常无常、俱不俱、一异等,超乎戏论,不可说虚空为常、为无常,为一、为异等;以此言之,则如来如同虚空,非常非无常。

【复次大慧,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无生常过故,如来非常。】

【注释】

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若如来是无生之常者,则如同兔马蛇鱼等之角,以彼皆是毕竟无生之常。

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同于无生之常故,则一切智度之方便,应皆毕竟不生,智度方便因此失去实义。谓若是同无生之常的话,则菩萨于因中所修之万行,即成无所证得,而如来果上之应物利用,亦悉皆空无所有;而今如来所证乃万德具足,无生而无所不生,故非外道不生之常。

【义贯】

复次大慧,若如来是无生之常者,则如来即如同兔马等之角,皆是毕竟不生之常。以同于无生之常故,一切智度之方便应皆毕竟不生,而无真实之义。以无生之常有此过故,如来非属如是之常(非无生之常)。

【复次大慧,更有余事,知如来常。所以者何?谓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大慧,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不住虚空,亦非愚夫之所觉知。】

【注释】

更有余事,知如来常:前面几节,皆在阐明如来法身非常非无常,离于常无常,此节则在表示:由其他事而可得知如来法身是真常。以前面已离妄,故在此显真。

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无间修行所证得之自觉圣智是恒常寂照,故如来是真常。

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若如来示现出兴于世,或不示现出世,如来所证之法性,毕定常住不易。此即本住法与自得法冥合也。

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无间,无有间别之法性,亦即不二法性。谓二乘与诸佛皆于无有间别之法性中常住。

不住虚空:即不变成空无所有,亦即不成断灭空无,如虚空之空无一般。此即结言:即使二乘亦非毕竟断灭。然二乘之言灭尽者,乃其自心妄计,而实不断不灭。以其乏大悲愿,醉寂灭三昧酒,长劫不醒,其时间之长,非凡愚所能想像,故依世谛,而言其落断灭,然依第一义,实不断不灭。二乘与佛皆同是不断,菩萨更加如是。

亦非愚夫之所觉知:谓十法界虽皆各具此不断不灭真常之性,然唯佛能究尽明了,凡愚则日用而不知。

【义贯】

复次大慧,更有其余之事,依于彼等事之义,则知如来是真常。所以者何?谓无间修行所证得之自觉圣智是恒常寂照,故如来是真常。

大慧,若如来示现出兴于世、及若不示现出世,如来所证之法性皆毕定常住不易;声闻缘觉与诸佛如来皆于无有间别之法性中常住,并不是住于虚空(不同虚空之空无所有,落于断灭)然此境界亦非愚夫之所能觉知,因此凡夫才会依于自心种种戏论妄想,堕于常无常见。

【大慧,如来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识,彼诸阴界入处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实妄想所生,如来不从不实虚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无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静,一切法无二生相故。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大慧,乃至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分别觉灭者,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慧者永离常无常、非常无常熏。】

【注释】

以二法故,有常无常,非不二:以依二法妄想故,而有常无常之妄见,非不二之法有常与无常。

不二者寂静,一切法无二生相故:谓如来所证之不二法者,为一寂静之理。以于此寂静理体中,彻见一切法皆无二边见之生相,故是不二。生相且无,安有灭相?

乃至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乃至少有言说及分别生,即落言思境界,而堕心意意识分别,如是即有常无常之过失产生。

分别觉灭者,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分别觉灭者,即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此谓若得一切分别之妄觉皆寂灭不生者,即得永离愚夫之常无常等虚妄之见,及一切不寂静之二法之相。

慧者永离常无常、非常无常熏:非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谓有慧者,即得永离常无常、非常非无常等二见之熏习。以若不熏则无种子,无种子则不成习气,因此不起现行;种子都无,何有现行?故修行者以不落受妄想之熏习为要。此为釜底抽薪、究竟之法,至若种种对治法门,则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乃治标,非治本者也。

【义贯】

大慧,复有三义,故如来得名为真常:一者,如来所证得之圣智,是如实般若所熏成者,非是心意意识及彼诸阴界入处妄想所熏成者,是故如来得名为常。大慧,以一切三有,皆是不实妄想所生,故皆是无常,而如来不从不实虚妄想生,唯从真实功德生,故独称真常,此其一。

大慧,二者,以依二法妄想计著故,而有常、无常之邪说产生,并非不二之法有常与无常;如来所证之不二法者,为一寂静,之理体,以于此寂静之理体中,彻见一切法皆空无二边见之生相故,因此究竟寂静不二。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法身,如其所证之不二法,实为非常非无常,离于常无常,是故真常,此其二。

三者,大慧,乃至少有言说及分别生,则落心意意识分别,而有常与无常之过失。若证得一切分别之妄觉皆寂灭不生者,则得永离愚夫之常无常等虚妄之见、及一切不寂静之二法之相;有慧者,则得永离常无常、非常非无常等二见之虚妄熏习。如来以永离此二妄故得名为真常。

【诠论】

此节为以三种意义,再更进一步解释如来之所以称为真常的原因:

第一、如来法身因是以般若熏成,故是真常,不同于三界众生,皆是从心意意识、阴界入处妄想所熏成,故皆是无常。如来不从彼妄法熏生,故独称为真常。

第二、以如来法身寂静,故是真常。此谓若执真妄二法为迢然相抗者,则必见真者为常,而执妄者为无常,如是则非合于真妄不二之道,而仍有常与无常之分别,犹为二法。而如来所体之不二之道者,乃一切法浑然寂静,真妄两忘,本来一体,而了无真妄二相生起。此乃如来所顿证者,离一切相,离于常无常,故非常非无常,故是真常。

第三、以法身离言说,故是真常。此谓堕于常无常之计著者,非但是由于熏习不同,因而见真妄各别,乃至于但少有言说分别,即堕于常无常之过。唯有如来能寂灭一切分别觉想言说,达于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契合离言法性。

举要言之,则凡愚以内心不寂妄想所熏,故见外实有常与无常等种种差别相,而妄起言说,有智者则离是等妄想之熏,而永离妄见,诸惑永息,生死永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众具无义者,生常无常过,若无分别觉,永离常无常。从其所立宗,则有众杂义,等观自心量,言说不可得。】

【注释】

众具无义者,生常无常过:众具,众德具足之方便。谓令众善具足,万德庄严所成之智慧方便成为空无实义者,即是妄生常与无常二邪见之过。

从其所立宗,则有众杂义:其,指外道。谓从外道所立之宗,则其义趣众多杂乱,如常见及七种无常之见等。

等观自心量,言说不可得:若以佛智等观诸外道之说,唯是自心现量,即其言说亦不可得。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若说诸佛众德具足之智度方便,亦成空无实义者,则堕愚夫妄生常与无常见之过;若无虚妄分别之妄觉,则得永离常与无常之过恶。

如果依从其所妄立之诸宗,则有众多歧杂之义趣。若以佛智等观一切诸法,唯是自心现量,则一切言说实皆不可得。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彼无有我,谁生谁灭?愚夫者,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识涅槃。】

【注释】

彼无有我,谁生谁灭:彼指阴界入。谓阴界入中既没有我,则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

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依,依著、贪著。谓愚夫贪著生灭之法,故不能觉醒而求苦尽。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解说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生灭之相;彼阴界入之中既无有我,则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而诸愚夫者,以依著于生灭之法,故不能觉醒而求苦尽,因而不能识知涅槃净境。

【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著作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注释】

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此言如来藏是生灭之本。谓此藏性,若随诸善缘,便起善法性,即成为善因;若随不善缘,便起不善法性,而成不善因。此是如来藏随缘变现义。

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这是说一切善恶之因、苦乐之果、染净、依正、凡圣生灭,皆是如来藏全体由于随缘,而一念顿起,所以说是遍兴。趣,趣向。生,生死。谓能普遍兴造凡圣一切趣向与生死。之所以说凡圣之一切趣向与生死者,是因为乃至三贤十圣仍有微细之变异生死,唯诸佛如来,二死永断。

譬如伎儿,变现诸趣:伎儿即伎人。谓有如伎人,作出种种技艺;如来藏亦如是,能变现出诸趣。

离我我所:谓如来藏虽能随缘变现诸趣,然于是中,无有我与我所。

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此谓凡小之人,以不能觉知彼生灭者本如来藏,而谓由根、境、识三缘和合之方便,而生一切诸果;亦即,凡小之人执根境识三者为实有,因此见有实法可得,有涅槃可证,而不知这一切,连根、境、识,都是如来藏所变现者。凡小之人不知返本,但于虚妄相中执求。

外道不觉,计著作者:外道之人以不能觉知生灭本于藏性,而妄计一切生灭为作者之所为。

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谓如来藏之净性,由无始世来虚伪戏论恶习之所熏故,而转名为识藏,即阿赖耶识。

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由于阿赖耶识生故,便生无明住地,且与七转识共俱,亦即七转识与之一时俱起。无明住地,即六种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亦即根本无明,以其能生枝末烦恼,故称根本。根本无明(无明住地)为三界所共。枝末无明有四种:一、见一处住地,此为三界之见惑,因于入见道位时断于一处,故称见一处。二、欲爱住地,此为欲界之思惑。三、色爱住地,此为色界之思惑。四、有爱住地,此为无色界之思惑。

此四住地,含无明住地,称为五住地。又,言与七识俱者,为谓以无明为因,起境界风,反鼓心海,而成前七识之波浪,本末同时,不相舍离,所以说识藏为与七识俱起。

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身,即体。谓八识犹如海浪之身,其相恒常生灭不断,亦即一波一波,一浪一浪,生生灭灭永无断绝,生了又灭,灭了又生。海浪虽如是生灭无常,然其本体海水实离于无常之过:浪有生灭,水性无差。诸识生灭亦如是,七转识生灭无常,然其体,如来藏,乃离于生灭无常之过。

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谓如来藏本离于妄我之戏论。故若一念回光返照自性,顿离生灭无常,即顿契无生之旨,顿达藏性无我,则如实了知如来藏自性本来清净。

【义贯】

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一切善与不善之本因,以其能一念普遍兴造凡圣一切趣向与生死之果。

譬如伎儿,作出种种技艺,如来之藏亦复如是,能变现出诸趣,然如来藏本离于我与我所;

凡小之人以不能觉知彼生灭者本如来藏故,而谓乃由根境识三缘和合之因缘方便,而生出诸果。外道人以不能觉知生灭本乎藏性,而妄计执著一切生灭为作者之所为。如来藏本净之性,为无始世来虚伪戏论恶习之所熏故,而转名为识藏(阿赖耶),因为生起(根本)无明所住之地,而与前七识一时共俱而起。此八识有如海浪之身,其相常生灭不断,然其本体之如来藏,却有如大海水本身乃离于无常生灭之过,亦本离于妄我之戏论,其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其余诸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念念有七,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种种形处,计著名相,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不觉苦乐,不至解脱,名相诸缠,贪生生贪。】

【注释】

意意识等,念念有七:谓于念念之中,有意识、末那识等七种识生起。

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因不实妄想,以不实妄想为因。谓七识生起之因,为内以不实妄想为因,外取种种六尘境界为缘,而得生起。

种种形处,计著名相,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于种种形相处所,计著其名相,而起种种妄想,不能觉了凡此色相皆是自心所现。

不觉苦乐,不至解脱:不能觉了苦乐本无自体性,因而不得至于解脱之道。

名相诸缠,贪生生贪:唯以种种名相而自缠缚,既从贪而生此五阴,复依此五阴而生种种贪,因而诸趣相续。

【义贯】

其余诸识则有生有灭:第七末那意识及第六意识等,念念不住,于念念中皆有此七种识生灭不已。七识生起之因为内因不实妄想,而取著外诸六尘境界,于种种形相处所,妄计执著其名相,而更起种种妄想,不能觉知种种境界、形处、名相皆是自心所现之色相,不能觉了苦乐本无自体性,而妄自趋求,不能反照,返求自心自性、因而不至解脱之道,唯以种种自心所现虚妄名相诸缚自缠,本身既从贪而生,复转而生种种贪爱,因而诸趣相续不断。

【诠论】 此节之主旨,为说如来藏随缘而成众生之染因。

【若因若攀缘、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第四禅、善真谛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藏、七识流转不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

【注释】

若因若攀缘、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因指八识。攀缘,即所缘之外境。受,取。受根即能取根。次第不生,指前七识灭。此谓若内八识因与所攀缘之外境,及诸能摄取根皆寂灭,则七识亦次第灭而不生。此为大乘之正断法门。

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余,指二乘人。谓除此大乘之正断外,其余之二乘人,则不知苦乐本无自性,故厌苦欣乐,乃以前方便而入灭尽定。

第四禅、善真谛解脱:真谛,即四圣谛。解脱,八解脱。谓二乘人或入第四禅,或得善知四真谛之八解脱。以四真谛令人出生死之祸患,故称为善。

修行者作解脱想,不离不转,名如来藏:修行者,指二乘。此谓二乘之人于此灭尽定、或诸禅解脱等,却生究竟解脱之想,然而其犹不能离于八识,亦不能转藏识之名而为如来藏。以藏识本无实体,但转其名。若能如是离于八识、转其名,方是无上之真解脱。然此非二乘之境界。

识藏、七识流转不灭:谓若有第八识藏之名,则七识之生灭流转便不得息灭。亦即唯有转八识之名,方得令七识之生灭皆灭,不复流转。

彼因攀缘,诸识生故:这是由于以彼藏识为因,以攀缘境界为缘,因此七识方得生起:所以欲七识息灭者,须转八识之名,此即是釜底抽薪、根本治疗之方,所诸因灭故果灭,若无其因,果不复存,此是从根本上解脱,故是无上解脱。而二乘不了,但从枝末上着手,只制伏六识令不现行,便妄称涅槃解脱,不知那只是治标,以其生死根本之八识之名犹在故。然八识深细,非二乘境界所知,知尚不能知,是故不能离、不能转。

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无我,此指法无我,以二乘之人但证人无我,而不能如实觉了法无我,故唯于诸法之自共相上,妄自摄受取著,而妄生实有阴界入法可灭之想,不了唯心现量。若见唯心,即见法无我,则阴界入、自共相,皆不可取著,犹如空华。

【义贯】

若内八识之因、与若所攀缘之外境、及彼能取之诸受根皆悉寂灭已,则前七识亦次第灭而不生,比为大乘从根本修断之正断。除此正断之外,其余二乘之人,以法执未忘,自心妄想分别,不知苦乐本无自体性,唯心妄现,乃以前方便而入灭受想正受、或入第四禅、或入善达于四真谛之八解脱。二乘之修行者于此等境界却作究竟解脱之想,然实仍不能离于八识,亦不能转藏识之名,而名为如来藏;若有第八识藏之名,则七识之生灭流转便不得寂灭。所以者何?由于以彼藏识为因,外攀缘诸境界为缘,而诸识方得生起故,是故藏识之因不灭,则七识之果便不得灭。然此非诸声闻缘觉之修行境界,以彼二乘不能如实觉了法无我性,故唯于诸法之自共相上,妄自摄受取著,而妄生实有阴界入法可灭之想。

【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地次第相续转进,余外道见不能倾动,是名住菩萨不动地,得十三昧道门乐,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向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离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

【注释】

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谓若得亲见如来藏,则五法、三自性、二种无我等一切分别境界即灭,以如来者,诸法如义;诸法如即一切法如。

地次第相续转进:于是于诸地中,次第相续展转升进。

得十三昧道门乐:得十种三昧门之乐。

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持,加持。不受,不取著,不味著、不耽著。实际,即涅槃。

此谓由于有诸佛三昧觉力所加持,因而不沉空滞寂,(若无诸佛三昧觉力所持,即于三昧中沉醉不觉),而能观察诸佛如来之不可思议境界及菩萨之本誓愿,因此自愿不耽著于三昧门乐,及不住涅槃实际。

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十贤圣种性道,即十地道。身,即报身;智,即法身;意生,即化身。至此即圆具三身。

离三昧行:离诸三昧功用之行。

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未转第八识藏及未见如来藏时,则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皆为七识所坚执,不能断,不能净,今既已转识藏之名,而成如来藏,则七识变成无主,无所依附,不再能坚执,故五法、三自性、二种无我等,一切妄相皆灭皆净,此为究竟,彻本彻源,所以如来劝说欲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转识藏之名。再者,关于转识藏名,乃谓转藏识染污之名,即成如来清净之藏,以迷如来藏,而转成妄识,然而妄识实无有别体,但有其名,以其体仍是一如来藏。是故其名若转,其体本净、如如。

【义贯】

若得亲见如来藏,即五法、三自性、人法二种无我等一切分别境界则皆寂灭,契于一如;由此随诸地之次第相续展转升进,任运断证,至此境界则其余外道邪见皆不能倾动,是名住菩萨不动地,于此得十种三昧道门乐,然由于有诸佛三昧觉力所加持,因而不致沉空滞寂,而能观察诸佛如来不可思议佛法之境界、及菩萨之本誓愿,故能自愿不耽受三昧门乐及不住涅槃实际,而趣向如来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唯依大乘得十地贤圣种性之道,及证得上妙之报身、智身(法身)、及意生化身,即得三身,故能离诸三昧功用之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转第八识藏之名,以彻本达源。

【大慧,若无识藏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大慧,然诸凡圣悉有生灭,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不舍方便。】

【注释】

然诸凡圣悉有生灭:因为证无生灭性,唯佛能得其究竟,其余的凡圣之人皆不能知,以从凡位之十信,至圣位之十地,乃至于等觉,虽转第八识藏,而仍有生灭。何以故?因为登地之行者,念念用自觉圣智,住于现法乐,且同时不断地勤于方便,办度生之事业,若未获金刚喻定,则异熟仍未可忘,便仍有微细之生相无明末尽,故即使是十地、等觉之圣人,仍皆有微细生灭。由此观之,无识藏之生灭者,唯有佛如来而已。

【义贯】

大慧,若无识藏之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大慧,然诸凡圣之人,从十信乃至十地、等觉,悉仍有生灭,以诸圣位之修行者,虽得自觉圣趣,而能于现法乐中住,且同时不舍方便,办度生事,然犹未净如来藏,未离变异生死,故仍皆有生灭。

【大慧,此如来藏识藏,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虽自性清净,客尘所覆故,犹见不净,非诸如来。大慧,如来者,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

【注释】

此如来藏识藏:以如来藏与识藏本是一体,其体只是如来藏,识藏仅得其名,故合在一起讲。

虽自性清净,客尘所覆故,犹见不净:虽如来藏之自性本自清净,然由于受客尘所障覆故,凡小之人犹见其为不净,不能见其本净之性。

如来者,现前境界:现前,即现量,亦即表示非比量或非量境界。此言唯有佛为现量境界,因为凡夫不知不觉、外道妄执、二乘之人偏觉,都属于比、非二量所摄,俱是不净;菩萨虽能以分证觉,而观佛性,然仍如隔壳观月,亦犹属比量,未得尽净,所以现量境界,唯佛证之。

阿摩勒:梵语Amalaka,旧译为庵摩罗,果如胡桃或槟榔,类似中国之余甘子,其味酸而甜,可作药,食之除风冷。阿摩勒之义为无垢清净。

【义贯】

大慧,此如来藏及第八识藏者真妄一体,其义甚深,因此一切声闻缘觉只能依自心妄想所见而揣度之,不能见其真相。虽然如来藏自性本自清净,但由于为客尘所障覆故,凡小之人犹只见得其表面之不净,不能见其本净之性,非诸如来所见。

大慧,如来所见之如来藏自性者,乃属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

【大慧,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声闻计著,见人法无我。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说如来境界,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如来藏识藏,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识藏,当勤修学,莫但闻觉,作知足想。】

【注释】

我于此义:此义,指如来藏与识藏一体别名,其性本净等之无上甚深义。

胜鬘夫人:舍卫国波斯匿王之女,其母名为摩利,义为鬘。胜鬘夫人之梵名为尸利摩利,义为胜鬘,即殊胜之鬘也。

利智满足诸菩萨:谓大根利智,福德圆满具足之诸菩萨。

七识俱生:谓八识为与七识俱时生起。

声闻计著,见人法无我:为令二乘因不了唯心而计著者,如实知见人法无我。

莫但闻觉,作知足想:觉,即知。莫只是听说,知有其事,便作知足想。佛此言为令诸菩萨躬自深造而自得之。若只是闻知,则如数他人财宝。

【义贯】

大慧,我于此藏性本净之甚深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上根利智福德圆满具足之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清净本性及第八识藏染污之名,并谓八识为与七识俱时生起,为令声闻因不了唯心而妄计执著者,能如实知见人法无我。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而说如来境界,此非声闻缘觉,及外道所知境界。如来藏及第八识藏乃唯佛如来及其余利智依义不依语菩萨之智慧境界;是故汝及其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及第八识藏,当勤真实修学,莫但见闻觉知已,即作知足之想。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二种摄受生,智者则远离。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如实观察者,诸事悉无事。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名字者,不见我真实。心为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注释】

二种摄受生:二种,指内、外二种,即内心外境。摄受,取著。此谓七识之生,乃由于对内心、外境取著为我我所而生。

智者则远离:谓智者以如实了知藏性本净,故于一切染净诸法悉离不著。

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谓一切法如镜中像现于如来藏心之中,本无所有。此乃由无始世来妄想习气之所熏成。

如实观察者,诸事悉无事:若以正智如实观察者,则如来藏中迷悟生死之事,亦即一切镜中像之事,皆悉无事,皆不可得。

不见我真实:不见我所指示之真实。真实者,真如实际也。

心为工伎儿:第八识心为工巧之伎儿,能变现一切。

意如和伎者:意,指第七末那意。谓第七识如附和工伎者,以第七识依于识藏、缘于识藏,故如为与之唱和。

五识为伴侣:前五识以缘外境,故为第八识之伴侣。

妄想观伎众:妄想,指第六识。以第六意识缘前五识,而妄想分别之,故第六识有如观看众伎之观众。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甚深之如来藏,本性清净,由于随缘成染,而与七识共俱,此乃由于对内心外境二种摄受取著而生;智者如实了知藏性本净,则一切染净诸法悉皆远离不著。

一切法犹如镜中之像现于如来藏心之中,本无所有,乃由无始世来妄想习气所熏而成。若以正智如实观察者,则如来藏中迷悟生死诸事实悉无事。

譬如愚夫见人为其指示月之所在,而愚夫但观手指而不观所指之月;计著名字者亦复如是,不以忘言契理,故不能见我所指示之真如实际。

第八识心为如工巧之伎儿,能变现一切;第七末那意识则有如附和工伎者,以第七识依彼缘彼故;前五识以缘外境,故为其伴侣,相辅成事;第六意识妄想分别前五识,故有如观看伎众者。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世尊,惟愿为我解说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差别)之相,令我及其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菩萨地中,能次第相续修行,分别了知此等诸法,如是则能入于一切佛法之中;若能入于一切佛法者,乃至能顿证如来自觉圣智之地,皆由了知此四科之功。

【诠论】

自从楞伽会开会以来,至此所言之邪正因果、凡圣、染净等一切法义,皆为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摄尽无遗。如今,所说之法义即将圆满,然大慧仍不知五法、三自性等法彼此之间,之所以究竟差别之因,所以在此问明,俾令行人得随诸地次第修行,而得明了,便能以此觉了,而入一切佛法,顿证如来自觉圣智。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圣贤。】

【注释】

分别趣相:分别趣向之相。

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若修真实行者,修行此法,观察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等皆唯心现量,本非实有,即入于如来自觉圣趣。

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即得现法乐之甚深三昧,常得现前。

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谓愚夫以不觉了彼五法、三自性等,而但于自心所现一切外法之性,执为心外实有。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分别趣向之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

若修真实行者,修行此法,观察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等唯心现量,即得入于如来自觉圣趣,而离于断常有无等恶见,得于现法乐正受中住,三昧常现在前。

大慧,然愚夫以不觉了彼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而但于自心所现一切外法之性,执为心外实有,此乃凡夫妄想分别,非诸圣贤正智所见。

【诠论】

此为依迷与悟二者,而总列五法。谓修行者因观察五法等,而得趣入自觉圣智,则五法通是悟相。反之,若不觉,且不能观察,不能了别,则五法通成迷相。故知法无自性,迷悟在人。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诸圣贤?佛告大慧:愚夫计著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著妙色;计著已,无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贪恚痴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想自缠,如蚕作茧,堕生死海,诸趣旷野,如汲水轮,以愚痴故,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离我我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离相所相,及生住灭;从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时节、微尘、胜妙生。愚痴凡夫,随名相流。】

【注释】

愚夫计著俗数名相:俗数名相为六根、六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

随心流散:随,任由。谓任心流散于外。

种种相像貌:谓妄见种种相之像貌。

无知覆障:无知,即无明。

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不能知诸法之自性为如幻、如阳焰(野马)、如水中月,不可取、不可得。此为指外道人所患之过。

起于一切不实妄想:谓诸法乃起于一切不实之妄想。

离相所相:离于能相所相。

胜妙:即胜性,亦即神我。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会有妄想生?而非诸圣贤会生妄想?

佛告大慧:以愚夫妄计执著六根、六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俗数名相为实有自体性,并任随此妄想心流散于外;

心流散已,便妄见种种相之像貌,而堕于计彼诸相为我、我所之妄见,进而希望计著彼为妙色;

如是计著已,即以无知(无明)覆障本明,是故心生染著;

心生染著已,便起贪恚痴,是故由贪恚痴所生起之业便得积集;

如是造作积集诸业已,复于彼诸业便作种种妄想分别而自缠缚,如蚕作茧,因而堕于生死大海,诸趣旷野之中,如汲水轮,循环不已,而不自觉知。外道之人,以愚痴故,不能了知诸法如幻、如野马(阳焰)、如水中月等自性,是故不能知诸法本离于我及我所有;亦不知诸法乃起于一切虚伪不实之妄想,离于能相及所相,及离生住灭;

是故彼一切法乃从自心妄想生,而非从彼所妄计之自在、时节、微尘、胜妙之性等所生。然愚痴凡夫,随逐虚妄名相而漂流不止。

【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注释】

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这是解释名相二法,不出于由六识取六尘。照,对也,亦是照见、照显之义。

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谓彼堕于妄想分别之人,妄建立种种假名,以显示彼诸相。

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谓于妄立假名来配众相之后,便谓决定是如此,决定不可改异,猫名配猫相、象名对象相,至于马、车、步、男、女等名与相之对配,亦复如是,决定如此,决定不可改异。如是则不但是相为有定相,且名亦有定,某名一定是代表(表显)某相;如是则仿佛名与相皆有实体。如是则名与相即是妄想:非离于名与相外,别有妄想以若离名相,即无妄想;若离名相,妄想不得起,妄想不得附丽。所以下句说:是名妄想。

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过客,指旅客,因只是道经而已,并不久住,故有如过路人。此喻名、相为生灭法,不得常住,有如过客,乃至念念不住,如旅客来往不止住。此谓:正智即是观一切名相之体不可得,如过客之不住,是故了境本空。上面名、相、妄想属于凡夫之迷相,正智以下,为就贤圣法而明示悟相。

诸识不生,不断不常:因观名相不可得,而了境空;以知境空故心寂,所以诸妄识不复生起。既达于境空心寂之境界,所以于一切法不复起分别,以不分别故,究竟照了一切法实非断、非常,永离一切分别相。

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以离于一切分别,故不堕于一切凡外邪小境界,此即是正智。

以此正智,不立名相:以此正智观察,即了知一切境皆唯心所现,外性非性(心外非有),是故于真如法中,不立一名、一相,而达一切境如:以不见一法可立,故真如茕然独现。

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诽谤,知名相不生:然菩萨亦非不立名相,而是彻见名相本来不生,此即《圆觉经》所说:非作故无,本性无故。因此,非菩萨不立名相,而达如如,而但于一切法之性相上,舍离增、损二种谤,以如实了知名相本来不生。若了知名相本来不生,即不再虚妄造作,于一切法性相上,妄有所增损之想;若无一切二见之想,自然达于此心如之境界。

是名如如:以心境皆如,故名如如,内外一如故。

【义贯】

大慧,彼相者,谓眼识所照见者,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显者,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大慧,彼堕于自心妄想分别者,妄建立施设众假名,以为彼等诸假名为实可显示彼诸相,并谓名相乃一一对应,决定如此,决定不可改异,如以象、马、车、步、男、女等名,而显其相,谓象名可显象之相,马名可显马之相,而不知名与相皆本空,是名为妄想之行相。

大慧,正智者,谓照见彼一切名相之体,实不可得,犹如过往之旅客,不曾久住,如是照见,故了境空,因此见妄想所生之诸识本不生,故达心寂;境空而且心寂,于是于一切法不复起分别,故见一切法实不断亦不常;如是观察了知已,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是名为正智。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观察一切境皆唯心所现,外性非性,故于真如法中不妄立一名一相,故达一切境如。然菩萨非决不以方便力而安立名相,以成就世法,但于一切法之名相上舍离二邪见,即所谓建立及诽谤,以如实了知一切名相本来不生,因而达此心如;如是心境皆如,是名如如。

【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注释】

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无所有,即是无相,以离于空有二边之相,故是无有少法可得,一法不立之无相境界,究竟寂静不生。此谓以真如智观一切法,证真如理,唯如如智独存,即此如智亦不可得,所以说得无所有境界,登欢喜地。又,以亲见真如,故大欢喜,而入欢喜地。

正住出世间趣:正住,无住而住,谓之正住。趣,向也,道也;以是道,故能趣向。

分别幻等一切法:分别,善了知。幻等,如幻、如化、如影等。

自觉法趣相:证自觉圣智法趣相。此即无证而证。

离诸妄想:谓以无功用智,转藏识名,离能所之念,是故云离诸妄想。

见性异相:彻见法之体性,而起不可思议异相之用。异相者,种种相也。此即所谓全体起用,化用无端。

神通开敷:神通满足,如花之开敷。

如水中月:谓如水中月,普现于一切众生清净心水之中;以其不依不著,应现自在,不涉功用,无来无往,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此为身业无作之行。

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为种种意欲知解不同之众生,分别演说诸法;以一音演说,巧应群机,此为语业无作之行。

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然此一切皆是菩萨法身离于心意意识之所作者,了无作念,是为意业无作之行;如是三业离念清净,随智慧行,纯一如如体,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之益。

【义贯】

大慧,菩萨摩诃萨安住于如如者,以证得无相之无所有境界,究竟寂静不生故,便证得菩萨欢喜地。

得菩萨欢喜地已,便即永离一切外道恶趣而能正住于出世间趣,并令世出世间一切法相之智迅疾成熟,故能善了知分别如幻、如梦等一切法,证自觉圣智法趣相,离诸妄想分别,见法体性,而起不可思议种种别异相之用,次第升进,乃至于第十法云地,于其(法云地)中间,即得三昧力自在,神通满足,如华开敷具足充满,而得如来地;

证得如来地已,为度脱众生故,而现利种变化身,圆满普照示现其身,以成熟众生,犹如水中月,普现于一切众生清净心水之中,应现自在,不涉功用,无往无来,此为身业无作之行;

又,善能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之大愿行,为种种意欲知解不同之众生,分别演说诸法,然说而无说,此为语业无作之行;

凡此一切所现身语,皆是菩萨法身离于心意意识之所作者,了无作念,是即意业无作;如是三业离念清净,随智慧行,是名为菩萨契入如如所得之利益。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事云何?世尊,是否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抑或为各有自相宗?

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于五法之中。

【诠论】

在前面,大慧问佛四门(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差别之相,佛只提出五法而答,并未明示其他三门,大慧因此再问:是否因为三自性可归入(并入)五法,而三自性实并无自相,因而只须要明了五法,便不须再说三自性了呢?还是说五法与三自性皆各有自相,而须逐一辨明呢?

佛明显地回答说三自性是入于五法,然此答之义,即含五法与三自性亦各有自相。何以故?因为有自相,方能摄入;譬如若无名相二者之自相,如何能摄入妄想?若妄想没有自相,如何能入于名中?因此知佛所说之入,其义乃含法有自相之义。佛意谓不但三自性为摄入五法之中,乃至于八识、二种无我,一切诸法皆悉入于五法之中。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注释】

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此为解说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为摄入于五法之名及相二法。

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此下为说明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为入于五法中之妄想。此谓若依彼名相二法而起之妄想分别,因而复生起诸心王、心所诸法,名为俱时而生。俱时生,同时俱起。

如日光俱:如日与光乃俱时生,不得相离,非先有日再有光,或先有光再有日。

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因此,一切法之种种异相,各有差别,亦即各有其自相,以心见诸相各有差别,而得分别任持诸法,此为心境互为缘起(互相为缘而起),故名为缘起自性。因此说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为摄入五法中之妄想。

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五法中之正智与如如,为离一切名、相、妄想,故非有作;以非有作,是故不可坏,非生灭法故;是故正智如如名为圆成自性。是故三自性之圆成自性为摄入于五法之正智、如如。

【义贯】

大慧,云何说三自性为摄入五法之中?谓彼五法中之名及相,即是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以妄想之自性,即依名相计著而成,故三自性之妄想自性,为摄入五法之名与相二法之中。

大慧,若依彼名相二法之妄想分别而生起之心王、心所诸法、名为俱时而生,非有先后次第生起之相,如日与光共俱而生,不得相离;是故一切诸法之种种相各有差别,以众生心见诸相各有差别,而得分别任持诸法,此为心境互为缘起(互相为缘而起),是名为缘起自性,是故三自性之缘起自性,入于五法之妄想。

大慧,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者,乃离于一切名、一切相、一切妄想,故非有作,故不可坏,以非生灭法故。故正智、如如名为圆成自性,是故三自性之圆成自性,为摄入五法中之正智、如如。

【复次大慧,知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注释】

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若依著自心现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法起,即指八识。此自心现相,即含相、名、妄想三法。

五识身相:身,为聚集义,亦即复数、多数之义。

不实相,妄想故:谓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依妄想而有故。

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若能令我、我所二种计著灭,二无我智即得生起,以妄灭,故含正智、如如。

【义贯】

复次大慧,若依著自心现之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识生起,谓第八识藏,第七末那意识、第六意识、及前五识身相者,此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其皆为依妄想而起故。若能令我及我所二种摄受计著寂灭者,则二无我智即得生起,此即是正智、如如;是故八识、二种无我皆为摄入于五法之中。是故大慧,此五法者,不但声闻、缘觉、菩萨之一切修因证果,及如来所证之自觉圣智,以及一切贤圣之诸地相续修证次第,皆摄入其中,乃至一切佛法亦悉入其中。

【诠论】

此节为别明八识、二无我入于五法之中。谓将自心所现之境界,立为我所,即是名、相二法成就;复于此等名、相起执著,计我为能分别彼等诸法者,而生起八识,即名为妄想。若能了达此心境不实,即名为正智、如如。经文接着又谓一切三乘贤圣之修因证果,皆入于此五法中,乃至佛之自觉圣智,及一切佛法,亦皆入于五法之中,故知五法为一切修证之总相。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注释】

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前面所说五法之次序为: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是次第,其意义主要是依自行而言,故而末返本;此处之五法次第,其作用又兼化他,所以由本出末。以相为本,名为末故。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瓶等,且计著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显示此相,是说为名。

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若建立施设众名,以表显诸相,如以瓶之名来显示瓶之相等,是为依分别自心现境,而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若如实觉了彼名与相,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不可执取,了不可得,则达一切境本如。

始终无觉:以境本如故,则了实无有所觉;以了无有所觉故,故能觉亦亡;照了无有能觉所觉,故若始、若终皆亦无有能觉、所觉;如是即能所双泯,而达心境如如。

于诸法无展转:以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而证不生不灭。

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以证不生不灭,故即顿离一切不实妄想,契入于如体,是名为如如。以心境俱如,故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

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

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如来自证如体之后,普遍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而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是由如如而起正智利生。

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若于彼如如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不堕于断常二见,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因此离于一切妄想分别。

【义贯】

复次大慧,五法者,为相、名、妄想、如如、正智。

大慧,此中之相者,谓若见有处所、形状相貌、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瓶等,且计著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表显此相,是说为名,此乃由相而得名(由相立名)。

复次,若由施设众名,以了别显示诸相,如以瓶之名,以表显瓶之相等,是为依自心现境而生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之行相。

若如实觉了彼名及彼相乃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了不可得,则了达一切境本如。以了一切境如故,即见若始若终实无有能觉所觉,能所双亡,故达此心如。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证不生不灭之体,而顿离一切不实妄想,是名为如如。

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变灭,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而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我及诸佛自证之后,普遍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由如如之体,而起正智之用。若能于彼如如所显之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得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离于断常,故一切妄想分别即不再生起,而得随顺如来自觉圣智之所趣,顿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证得之相,是名为正智之行相。

【诠论】

如上面注释中所示,五法之次序,此节与前面所说者有所不同。因为前面只从根境上来说,故由末至本,来表明真妄之关系,亦即是从妄返真,阐明修证之次序:谓因名而溯其相,乃至由正智而返证真如,此为以自利为主。

而此节第五法之次第,则是总说诸法,从本流末,来显示真妄二者之关系。即谓一切有形者,则称之为相;相皆各有其名,称之为名;能分别此诸名者,便称之为妄想;达名、相、妄想当体本自寂灭,称之为如如;依如如而发之言说,称之为正智。故此外五法次第之立意为兼有化他之行;由于立意不同,故名次有别。

【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注释】

当自方便学:当以自智之方便修学。

勿随于他:勿随于他教、他法而转。亦即:菩萨摩诃萨须于如来所传之此无上顿教法门,正念正住,期于通达,勿随他转。

【义贯】 本节从略。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注释】

摩诃衍:梵文全名为摩诃衍那(Mahayana),摩诃是大,衍那是乘,合称大乘。以佛乘能乘载无量众生至涅槃岸,故名大乘。

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虚妄想,亦即妄想。自性二种相,指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及妄计自性。此谓五法中之名、相、妄想即摄三自性之缘起与妄想二自性。

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成相,圆成实性。此二名为示法身常住之义,以圆成实则不可破坏故。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法,此四门即悉摄摩诃衍中之一切法。

五法中之名、相及虚妄想,即摄三自性之缘起自性及妄计自性二种相,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是则为三自性之圆成实相。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之法句中谓:过去之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之诸佛,亦复如是如恒河沙,若如是者,我等应云何受持此句?世尊,我等为应如世尊所说而受持?抑为于言说外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为我解说。

【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

【注释】

过世间望:谓诸佛如来法体,乃超过世间之心量所能企望者,故世间之计量无与等者,是故诸佛法身不可以数量知。

非譬所譬:无有譬喻能喻诸佛之法体。

【义贯】

佛告大慧:莫如言说而受持彼句:以三世诸佛之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以诸佛如来之法体乃超过一切世间心量所能企望者,不可以数量知,无与等者,故非一切譬喻所能譬喻者。

【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

【注释】

优昙钵华:梵文具名为优昙钵罗(Udumbara),义为灵瑞、瑞应,三千年始一现,其华现时则金轮王出。又,《南史》曰:优昙华乃佛瑞应,三千年一现,现则金轮出世所谓昙华一现,即本于此。

息方便求:令其息止依种种邪方便之追求,而转求于圣道。

观诸受化者:此指已受化之利根人。

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以利根人堪能修学,恐其废懈,故作是言:佛难值遇,以策其把握时机,加功精进,速证妙果。

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此句魏译作:而优昙华于世间中无人曾见,当亦不见。

如来者,世间悉见:然而如来则世间一切众生,或已见、或今见、或当见,是故如来实非如优昙钵华。

不以建立自通故,说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谓如是之譬喻,非依如来所自证之自通法而说。亦即恒沙及优昙华二喻,为言易见及难见,此皆是如来化用边事,非如来自证之境界。

【义贯】

以凡愚之人妄计诸法为常,而一切外道则依自心妄想,堕于常、无常见,因而长养种种恶见,故堕于生死海,轮转无穷;如来为欲令此等未受化之诸凡愚人,速能厌离生死六趣之轮转,而精勤求胜进之圣果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以此而令其息止种种邪方便,而求于圣道,速离生死苦海,得涅槃乐。

如来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为属于利根之人,然时懈废,为欲令其发大勇猛,速证妙果,而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令其起难遭想,精勤佛道。然而优昙钵华者,世间之人无已见、今见、当见;而如来者,则是世间一切众生悉皆得见:或已见、或今见、或当见,是故如来实亦非如优昙钵华。

如是难见、易见二喻,不是如来以建立自通之自证境界故,而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

大慧,如来自证建立法身自通者,乃超过世间心量所能企望者,故为彼诸凡愚之人,所不能信。

如来自觉圣智之境界,世间法中实无以为譬,真实法身如来乃超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以世间譬喻为之譬喻而能了知。

【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义贯】

大慧,虽然如来之法身,实非世间之譬喻所能喻者,然我所说之譬喻:诸佛如恒河沙者,则亦无有任何过咎。

【诠论】

此为接上节而言佛所说之譬喻无有过咎。佛意谓若以自通之法体言之,则法体本离言说譬喻,无有言说而能企及,何况譬喻。今则因报化佛,化现摄生,聊以显示如来七德,故譬如恒沙,亦无过咎。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鳖、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注释】

输收魔罗:译为杀子鱼。

自觉圣智恒河:自觉圣智如彼恒河。

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佛之大力神通自在,有如恒沙。

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如来之本愿,为欲以三昧乐,普安一切众生故。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虽为一切鱼、鳖、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等之所践踏,而沙从不自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分别,以恒沙自性清净,无诸妄想烦恼之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之自觉圣智如彼恒河,而如来之大力神通自在满足,其量等如恒沙;是故一切外道、诸人、兽等,虽作一切恼乱,而如来亦从不起一念言:彼恼乱我,而生烦恼妄想。以如来圣智心体寂然,无有染净之念想。又,以如来之本愿,为欲以三昧乐普安一切众生故,是故无有恼乱能动摇之,如是性德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如来已断贪爱瞋恚故,是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河沙,为恒河水之所冲洗,无诸杂质垢染;是故我立譬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以恒河沙喻如来悲愿利生,而无恼乱。谓如来自觉法身如恒河,神通妙用如恒沙。沙虽被鱼鳖等践踏,亦不生恼乱之心,以沙之自性无染故,此用以比喻如来之神用,虽为外道恼乱,亦不生厌舍之心,以法身本来寂静故,且以利生本愿,三昧之力所持故,又已断法中之贪恚故,所以法体离念如恒河沙无有杂质。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注释】

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地大虽为火烧,然地大之性亦不断灭,以地大恒与火大俱时而生故;又若有火大生起,即表示地大非究竟灭尽,因为四大之性是相融摄的缘故。

而地不烧:而地大实不被烧尽,以比喻如来法身不究竟涅槃。

【义贯】

譬如恒河沙,是地大之自性,劫尽火起欲烧之时,即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亦不曾舍其自性,以地大性恒与火大俱时而生故。其性相融摄,故灭而不灭,相灭而性存,然其余愚夫却作地被烧尽想,而地实不烧尽,以火为地之生因故(火能生土)。

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终不坏灭,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

【注释】

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如法华会上,佛欲为三根之人授记,即先放白毫相光等,便是。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其数无有限量,如来之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欲成熟无量众生故,放大光明,普照十方一切诸佛大众之会,为令彼觉知故。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之光明无尽。瑞相光明,彰乎自性,因如来已证自体大智真光,故所现众色亦无量无边。如《大智度论》云: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故,所现之色无有分齐,能示十方无量报身菩萨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不相妨碍。所以说:如来光明无量。

【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

【注释】

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此比喻如来已离分段、变异二种生死,以有漏、无漏因缘皆断故,是故如来法身常住。唐译作:譬如恒沙住沙自性,不更改变而作余物。

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如来已无生死及生灭之相,以诸有之生死因缘皆已断故。盖分段与变异二种生死系以五住地无明为因;今如来五住地无明已尽,则二死俱忘,本来平等,同一妙觉如如之性,故别求异沙,永不可得。生死,指分段生死。生灭,指变异生死。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若欲别求异于此沙之性,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已无生死或生灭之相,常一如如不动,以诸有之生死因缘皆已断故。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

【注释】

身法:有为身,即色身。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其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以大智慧方便成熟众生,亦不增不减,以如来法身非有为身法故。有为色身之法者,则有坏灭,而如来法身非是有为身法,故无坏灭增减。是故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以方便智成熟众生,然虽度脱无量,而于法体并无增减,不同于色身之有生有灭。再者,恒沙无数,取之而不知减,投之而不知增,以喻法身起权智,成熟众生,而其体则无增无减。又,如来以智慧利益众生,若众生能妙契佛心,如来之智亦不为之而增,若众生拒化而迷真,如来之智亦不为之而有所减,故喻如恒河沙。

【如压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

【义贯】

如压恒河沙,欲取油,而油实不可能于恒沙中得。如来亦如是,一切极苦众生,虽逼迫如来,乃至一蠢动众生未得涅槃,则如来亦不舍法界,而自住三昧,相反的,如来愿乐度生,以具足成就大悲心故,是故如来不究竟入于涅槃。因此我说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诠论】

此为比喻如来运悲度生而无瞋;油比喻瞋,沙比喻如来法身;谓如来不论如何受逼迫,亦无瞋恚之油得从法身沙中出。魏译作:诸佛如来为诸众生苦恼所压,瞋不可得。以沙非油本,佛非瞋恚之源,故压沙毕竟无油可得;同样,骂佛,佛终无瞋恨。又,所言逼迫如来者,乃谓众生善恶业之性即是佛性,故众生为众苦所逼迫,即是逼迫如来。因此众生若未得究竟涅槃,如来即不舍法界,而愿乐行度生三昧之事业,今普得涅槃,何以故?以受同体三昧所任持之故。又,逼迫如来尚有一层意义:以众生身言之,则众生自身心中,亦皆各有如来清净自性,即所谓如来藏;因此,虽四大五蕴种种逼迫,然众身自身心中之此如来自性,亦实不瞋不恼,不著不染,究竟清净。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注释】

譬如恒沙,随水而流:沙喻法身;水喻涅槃。

非无水也:并非河中无水,而沙能自流。以喻并非无涅槃而有法身,以法身即是涅槃故。

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趣也。

生死本际不可知:本际,本身之边缘。佛恐大慧闻佛说法只随涅槃流,不随生死,便以为涅槃在生死之外,因此举生死本际以开示之,所以告大慧云:生死本际不可知,以生死际即涅槃际。此唯证相应,故说不可知。不可知者,不可以智知也。

不知故,云何说去:谓如果我真不知生死际即涅槃际,为何我还常说诸去?亦即佛已自知生死际即涅槃际,故说不随诸去而去,亦即是:随其不去。也就是说如来不流转,亦不落断灭。

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断,为障惑尽忘,凡圣皆泯,称之为断,亦即证得生死际即涅槃际。此实诸佛如来安身立命之大安乐乡,惟佛能知,非凡愚得会也。

【义贯】

大慧,譬如恒河沙,随水而流,终不逆流,非无水而沙能自流也。如来法亦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亦皆随顺涅槃之流而流,终不逆流,是故说言诸佛如来如恒河沙。如来法身不随诸去(诸趣)流转,以去是生死变坏义故,而如来法身实不坏。

大慧,生死本身之际限即涅槃际,故不可以智知,唯证相应;然如来若真不知生死际即涅槃际故,云何又频说诸去?大慧,去者乃诸惑断义,而愚夫不觉不知。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佛告大慧: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心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焰,一切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妄想,故妄想生;若识则灭。】

【注释】

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此为疑解脱在生死之外,谓过生死边际,方达解脱境;而不知生死际即解脱际。

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至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佛答说生死际即涅槃际,但众生迷于本际,而成无始来之妄想恶习,因此妄见心外实有境界。今若灭彼妄心,了知心外无法,即此妄想便是涅槃,并非离于妄外,别有涅槃,因此说妄想身转解脱不灭。身,即多数义。妄想身,即种种妄想。以但妄想身转而得解脱,是以无边解脱触目现前,非都无所有。盖彼妄想乃无边解脱之异名而已。所谓妄想尽而涅槃现者,即是此义。

观察内外,离于妄想至若识则灭:此谓本际即是妄想,妄想即是众生,离众生外,更无妄想;离妄想外,更无众生。而妄想自性即是涅槃,众生自性亦是涅槃,何以故?以一切法本自涅槃故。是故若能观察内身外境一切诸法,以及能知之智与所知之尔焰,悉皆寂灭不生,即见一切本来涅槃。只是众生不识自心所现妄想,故说有妄想生,若识得自心,则一切妄想自灭无余。然则生死涅槃实同一贯,唯我自心迷悟转变之殊而已。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于三界生死去来之本际为不可知者,云何解脱际为可知,而能超出生死得解脱乎?

佛告大慧:所言解脱者,为无始世来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心因灭,从而如实见一切法唯自心现,了知一切外义(外境)唯心,故妄想身转变而得解脱自心,然却不落断灭,是故生死实无有边际可得,以生死际乃在于自心妄想。然并非都无所有,以妄想皆从因缘而妄现故。然为彼愚夫妄想分别,故如来作解脱无有边际等异名,而解脱实非有边、无边,以唯心现故。若能观察内身外境一切诸法,本离于妄想,唯一真如,故实无种种异相众生可得,以众生皆一如相故;如是则能了知之智及所知之尔焰,一切诸法、能所内外,悉皆本来寂静;而愚夫以不识知自心现妄想,故而见有种种妄想生;若识得自心现量,则一切妄想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观察诸导师,犹如恒河沙,不坏亦不去,亦复不究竟,是则为平等。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一切过,随流而性常,是则佛正觉。】

【注释】

亦复不究竟:究竟指究竟涅槃。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观察诸佛导师,犹如恒河沙,其法身不坏、亦不随诸去而入流转,亦复不究竟涅槃,是则为究竟平等一相。

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世间一切生死过患,随顺涅槃之流而法身之性常住,是则为佛之正遍知觉。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

【注释】

刹那坏相:刹那,译为一念,极言时间之短暂。一弹指顷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坏,变坏,即生灭之义。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为我解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灭之,相。世尊,云何一切法有刹那坏灭之相?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大慧,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

【注释】

受,不受:受法,无受法。受即取之义,若心生取著,即是受法,若心不生取著,即是非受法。

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略说,为对下面广说而言。心意意识及习气是生死之因,五阴为生死之果,由于不了心意意识习气长养,故有三界六凡有漏之妄想刹那生灭。又,此为摄一切法为五阴,来显示诸法生起之因,亦即诸法以五阴为因,五阴以心意意识习气为因,方得增长,故称长养。

凡愚善不善妄想:不善,即恶。谓凡愚于此由心意意识及习气为因所起之一切法,生善与不善之妄想分别。因为一切法既由心意意识为因,则一切诸法即不离自心之所建立。而凡愚不了自心建立,故妄起分别,而执五阴为实有,并依之计有实我,而造世间种种有漏善恶之业。

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三昧为因,法乐住为果,此为三乘贤圣所共修之无漏法。以诸贤圣人,修三昧力,了一切唯心现量,故观此五阴如幻如化,而得现住法乐,成就纯善之无漏法。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解说。

佛告大慧:所谓一切法者,谓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罪法、无罪法(染法、净法),有漏法、无漏法,有受法、不受法。

大慧,大略而说即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之生因,以五受阴为由是心意意识及习气,而得长养;凡愚不了此一切唯心建立之义,于此而生善与不善之妄想分别。

大慧,若修三昧乐,得三昧正受,于现前法乐中住,是名为贤圣纯善之无漏法。

【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道所说。】

【义贯】

大慧,所言善法与不善法者,即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亦名为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此非外道所能知、能说。

【诠论】

此为明释善恶本如来藏,通显八识皆不生灭。上面说生灭不出善恶等法,现在解释说,所谓善恶即在八识,以造善恶,皆是八识。如来藏名为识藏,义为:其体为如来藏,转名为识藏;亦即识藏但有其名,其体不动,元是一如来之藏,是故于佛果位上,但转其名,不转其体。言识藏者,以其由最初一念妄动,而成为一切妄识之藏(妄识之体,妄识之源),故称为识藏。既然八识但有其名,其体本如来藏,而如来藏本不生灭,故彼八识之生灭,亦但有其名,而成不生灭。然而如来藏为无明所染,而其性恒不变,此随缘而不变之义甚深,唯佛能知,所以说:非外道所说。

【大慧,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亦生亦灭。不觉自心现,次第灭,余识生,形相差别摄受。】

【注释】

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心,即第八识;意,即第七识;意识,即第六识。此谓前五识生起,必与第八、第七、第六识同时生起。

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谓五识随善恶境之相,展转差别变坏,相续流注不断;虽然生灭不断,然亦不坏八识之本体。身,即体,指八识之体。

亦生亦灭:生已即灭之义。因为前五识对境而生,离境则灭,而外境迁流不住,故前五识亦生已即灭,然此生与灭,其性本空,故实无生灭,此即前五识生灭中之不生灭。

不自觉心现,次第灭,余识生:此谓凡愚之人,以不能觉知自心现,故于前五识离境而次第灭时,返攀缘前五识落谢影子,妄想分别,而令第六识生。余识,即第六识,以其为前五识之余,故称余识。

形相差别摄受:谓第六识分别前五识所了别之根尘之种种形相差别,而摄受执著,以为实有,此即一转而执意识法尘为实有。

【义贯】

大慧,彼五识身者,为与第八识心、第七意识、及第六意识俱时而生起,且随着善或不善境相而展转、差异、变坏,然而此五识身所依之本体(亦即八识之本体)实在是相续流注不断,是故五识虽现有生灭之相,然其生灭,实不坏八识之本身(本体)而能对境显出生灭,因此五识有亦生亦灭(有生有灭),生已即灭之相。然凡愚以不能觉知自心现量,故于前五识离境而次第灭时,返攀缘前五识落谢之影子!妄想分别,而令余识(其他的识第六识)生起;第六识因此分别前五识所了别之根尘形相差别,而摄受执著,以为实有。

【意识、五识,俱相应生,刹那时不住,名为刹那。】

【注释】

刹那时不住:此谓第六识因缘前五识,而前五识念念迁流,故第六识亦刹那时不住。

【义贯】

第六意识为待前五识缘境之际,俱时相应而生,生已,则刹那时不住,是名为刹那生灭法。

【诠论】

此处之所以独言第六识为刹那法者,为显前五、第八、第七识,皆无别刹那相,乃由六识故有刹那。

【大慧,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计著刹那论故,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断见坏无为法。】

【注释】

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六识之刹那者,其体名为识藏,然此识藏即如来藏。

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意,指第七识。谓八识与第七识俱生,由第六识之善恶习气所熏,故成有漏刹那。

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由于识藏非刹那之深义,唯八地菩萨能知,非凡愚所能觉,何以故?以凡愚之人唯计著生灭,不知生灭中有不生灭;且八地菩萨已离生住灭见,得无生法忍,故彻见识藏实不生灭。

计著刹那论故,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愚夫计著刹那邪论为实,故不觉一切法所现之刹那,实非刹那,以此等刹那中为有非刹那故也。

以断见坏无为法:彼以执断见而破坏无为正法。

【义贯】

大慧,六识之刹那者,其所依之本体名为识藏,然此识藏即如来藏。第八识藏与第七末那意识俱时而生,由第六识之善恶习气所熏,故成有漏刹那,然第八识藏体中之无漏习气则非刹那法,此义甚深,非凡愚所能觉知,以愚夫计著刹那邪论为实故,不觉一切法所现刹那中有非刹那存在,然彼愚夫以执断见而坏无为正法。

【诠论】

此节之重点,亦即这一章讨论刹那的要旨为:有漏习气为刹那,无漏习气则非刹那。何以故?若有漏习气非刹那,则成为常住不坏之法,若如是者则众生云何能断有漏习气而得解脱?若无漏习气是刹那,则三乘贤圣一切断证,乃至等妙佛位之果觉,无量功德,岂不皆成空无,则无始旷大劫来,当无人能成佛;莫说成佛,乃至无人能得须陀洹等任何果证,以无漏刹那坏故。是故当知有漏习气为刹那,而无漏习气则非刹那。

【大慧,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见妄想熏心。】

【注释】

七识不流转:七识,第七识。不流转,不流转三界六道。此为解释第七识体空,即是无生灭:以第七识为内依第八识,外依第六识,双依于内外二识,因此即是依他起;以依他起,故无自体性;无自体性,故是体空;体空,故无生灭。因此第七识虽然依彼缘彼,然其思量却无有恒常,以前念灭,不至后念,所以是不流转。

非涅槃因:以第七识执第八识之见分为我,然其所计执著,并非不空佛性之真我,所以不是涅槃因。

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因,指生死及涅槃因。俱,共俱。以如来藏转名阿赖耶,乃真妄和合,故生死与涅槃因一体共俱。此谓以如来藏随染净缘,而造善恶因;若随善缘,则受乐性便在其中;若随恶缘,则受苦性亦在其中,故是与生死、涅槃的苦乐之因共俱。

若生若灭:以如来藏具善恶种子,故现有生有灭,而于诸趣循环往复,无有穷尽,藏性则于其中遍受,然其体性则未尝去来,因此《楞严经》云:生死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即是此义。

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无明住地即是根本无明。四住地即是枝末无明;此四住地包括:一、见一处住地此为三界之见惑,因于见道位上断于一处,故称见一处住地。二、欲爱住地此为欲界思惑。三、色爱住地此为色界思惑。四、有爱住地此为无色界思惑。此四住地(枝末无明)与无明住地(根本无明)合称五住地无明。凡夫即为此五住地无明之所迷醉,故枉受二种生死。

【义贯】

大慧,第七识本身并不流转六道,亦不承受苦乐,且非为涅槃之因。

大慧,如来藏者,则摄受苦乐,而与生死及涅槃因共俱,有若生若灭之相,以受四住地无明(枝末无明)及无明住地(根本无明)之所迷醉,故受二种生死。然凡愚以不能觉知此,而为刹那邪见之妄想所熏心,而言一切法皆是刹那不住。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佛舍利,得奇特性,终不损坏。大慧,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而圣未曾不圣,如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减。云何凡愚不善于我隐覆之说,于内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注释】

如金、金刚、佛舍利:金与金刚为用来代表虽在有为法中亦有非刹那之性者;佛舍利则用来证明无为清净功德法体不但本身是非刹那,且能令有为刹那的肉身亦受熏染而化成非刹那。又金、金刚及佛舍利,亦比喻如来藏性之究竟无生灭,因前面言八识由于受五住地无明所熏而皆有刹那之相。现在则显识藏自体,如来藏清净心,乃微妙不可思议,虽然处于无量尘劳烦恼之中,而其性则恒不变,故将之比喻为如金、金刚,乃至舍利,其性奇特,终无损伤。

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无间,指如来藏凡圣、染净无间之性。谓修道人若证得此如来藏凡圣无间真常之性,而有刹那者,则佛应非佛。圣,即佛。

隐覆之说:隐覆,即秘密。因为佛说七识生灭,目的在显八识不生灭。

【义贯】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及佛之舍利,皆得奇特希有之性,终不损坏,非刹那不住,识藏如来藏亦如是,得奇特稀有之性,非刹那不住。

大慧,修道人若证得圣凡无间之如来藏真常之性,而仍有刹那者,则圣人应非圣人,而彼圣人未曾不圣,如金与金刚,虽经多劫之数,而其称量犹不减少。

云何凡愚之人不善解于我隐覆秘密之说,而于内外一切法皆作刹那不住想?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六波罗蜜满足,得成正觉。何等为六?】

【注释】

六波罗蜜:波罗蜜,到彼岸。又译为度,以能度众生过烦恼大海,至涅槃彼岸,名之为度。

满足:圆满具足。

正觉:即无上正等正觉,亦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此为继果觉而问六度之行,目的在令行者慕果起行,进而即行而证果。因为前面一直都在开示由于心之迷悟,而有凡圣之殊。大慧恐怕好谈空之人,妄谓悟心就足够了,不必修行,而落于断灭恶见之大坑,堕为天魔种,故问六度之行为何。

【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

【注释】

波罗蜜有三种分别:分别,即差别。此即谓波罗蜜共有三种。

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即世间波罗蜜、出世间波罗蜜、出世间上上波罗蜜。

【义贯】本节从略。

【诠论】

此三种波罗蜜中,世间波罗蜜为人天行,出世间波罗蜜为二乘行,出世间上上波罗蜜为一乘行。

【大慧,世间波罗蜜者,我我所摄受计著,摄受二边,为种种受生处,乐色声香味触故,满足檀波罗蜜、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义贯】

大慧,世间波罗蜜者,谓凡愚于一切法起我、我所摄受计著,摄受二边邪见,为求三界种种受生处,及乐求色声香味触等境界果报故,而满足檀波罗蜜,乃至满足戒波罗蜜、忍波罗蜜、精进波罗蜜、禅定波罗蜜、智慧波罗蜜亦如是,成就凡夫之五神通,及生于梵天,是名为世间波罗蜜。

【诠论】

此节中佛指出凡夫所修之世间波罗蜜,有四种过咎:一、以计著我我所,故无度生之念。二、以著于二边,则不能达于中道彼岸。三、为求胜报生处,则不免生死。四、乐著六尘,则非无住相布施。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行六波罗蜜,乐自己涅槃乐。】

【义贯】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谓声闻缘觉之人以堕于摄受取著涅槃故,而依四谛、十二缘行六波罗蜜,乐求自己得住涅槃之乐,是名为出世间波罗蜜。

【诠论】

此为解释二乘之六度。谓二乘人厌生死苦,趣涅槃乐,欣厌心犹存,虽修六度,唯求自利,不得成佛,以其沉滞于自己涅槃乐中,故佛果无量功德不得圆满。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诸趣摄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计著,为安乐一切众生故,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

【注释】

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二,指能所二法。谓觉了一切诸法唯是依于自己所现量,而起摄受取者,及如实知见自心能所二法皆非有自体性。

于诸趣摄受非分:以其不求未来六趣果报,故于诸趣之摄受,非有其分。

自心色相不计著:于自心中,对所施之色相不计著。此即不住相布施。言色相,即该一切六尘之相。

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谓菩萨于内心,外迹俱舍,故能圆摄六度,生檀度,而以檀度冠诸度之首,作大法施,故称上上方便。

【义贯】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谓菩萨摩诃萨觉了一切诸法乃是依于自心所现之妄想量,而起之摄受计著,及如实知见自心能所二法皆非实有自体性故,而于一切法不生妄想,因此于诸趣之摄受取著非有其分,(以其不求未来三界六趣果报故),于自心中对所施之色相不妄计执著,不住色声香味触法而行布施,不为己乐,但为利益安乐一切众生故,而生檀波罗蜜,起上上之度生方便是名为出世间上上波罗蜜之檀波罗蜜。

【诠论】

大小二乘之六度差别在于:小乘以滞于心迹,故能所炽然,大乘菩萨以了心,故能所双泯,三轮体寂。由于菩萨了知法性,其体本无悭、染、瞋、怠、痴、乱等,故随顺法性,而行施、戒、忍、进、禅、智六度,皆契究竟极理。

【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摄所摄,是羼提波罗蜜;初中后夜,精勤方便,随顺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罗蜜;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观察,不堕二边,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得自觉圣趣,是般若波罗蜜。】

【注释】

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谓尸波罗蜜,即是于止持作犯,能持所持等一切境缘上,妄想分别之心不生,心得清净,而得成就性戒:自性清净戒,此即是尸波罗蜜。

即彼妄想不生忍:忍波罗蜜即是于能忍所忍等诸法相上,妄想分别之心不生,即得成就无生之忍,称为不生忍。

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罗蜜:谓能勤所勤之妄想俱不生起,亦即勤念不生,是为真精进,此精进甚深甚难,斯为究竟,故称波罗蜜。

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禅,具云禅那,义为静虑。谓菩萨达心意意识灭,一切妄想悉不生起,而以悲愿拔度众生;虽得涅槃,而不取证,所以不堕于声闻之涅槃,称为上上禅波罗蜜。

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先身,先业所得之色身。谓先业所感得之色身,转为胜妙,顿成法体,离于生灭,故不可破坏。

【义贯】

所谓尸罗波罗蜜者,即是于彼止持作犯等境缘上,能持所持诸妄想分别之心皆不生起,心得清净,而得成就性戒,是名为出世间上上尸罗波罗蜜。

所谓羼提波罗蜜者,即是于彼能忍所忍等境上,忘想分别之心不生,而得成于无生之忍,如实了知能摄(能忍)之心、所摄(所忍)之境皆非实有,是名为出世间上上羼提波罗蜜。

所谓毗梨耶波罗蜜者,为于初、中、后夜精进勤习种种方便,随顺如实法性而修行无上智慧方便,能勤所勤之妄想分别不生,是为出世间上上毗梨耶波罗蜜。

所谓禅波罗蜜者,为一切妄想分别皆悉寂灭,而不堕于声闻对涅槃之摄受计著,是为出世间上上禅波罗蜜。

所谓般若波罗蜜者,为觉了自心所现一切妄想非有自性,以正智慧观察妄想境界,不堕于二边邪见,不起有无见,先业所得之色身转为胜妙,顿成法体,离于生灭,故而不可破坏,证得自觉圣趣,是为出世间上上般若波罗蜜。

【诠论】

六种出世间上上波罗密,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灭,或言妄想非性,即表示六度行相虽异,然皆以离妄为本,若能离妄,则真体独现:真体若现,即至彼岸。又离妄者,即是离于妄识,若离前七妄识,即得契合八识真常。

复次,种种度门,皆为度心;而度心,即度此妄想心,是故六度种种行相,皆以离妄为本。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空无常刹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灯种子,而作刹那想。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物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

【注释】

空无常刹那,愚夫妄想作:佛说诸法空、无常、刹那等著,皆是随愚夫妄想分别计著诸法为常,所作之随他意语。

如河灯种子,而作刹那想:河,河流。灯灯焰。谓为对治凡愚之常执,因此如来说诸法如河流、灯焰、种子,迁改不常,令其作刹那想,而不复执一切法有常。

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而所谓刹那,实乃一时权说,用以止息愚夫计常之烦乱,令其归于寂静,离于能所妄作。

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然空、无常、刹那等,皆非佛之本怀,但是随他意语。至于佛之本怀,则正欲明一切诸法,本来不生,常住不变,此即是佛所说之刹那实义。简言之,亦即所言一切法刹那者非刹那,本自不生,故名刹那。

物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以一切诸法缘生无性,如镜中像、空中华,故生即无生,灭即无灭,无生无灭,即真刹那义,此义甚深幽密,非证得离念之明智者,则不能了,因此非为愚者而说。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佛之所以说诸法空、无常、刹那者,皆是随愚夫妄想分别计著诸法为常,所作之随他意语,因此说诸法如河流之水、如灯焰、如种子之迁改不常,变动不居,佛作如是说,而令愚夫作诸法刹那无常想,以破其常执。

而所谓刹那者,实乃一时之权说,以息止愚夫计常之烦乱,令其归于寂静,离于能所妄作;然而此等皆是随他意语,非佛之本怀;至于佛之本怀,则为欲明一切法实本不生,常住不变,性本不动,相有迁改,是为我所说之刹那实义。

万物以缘生则现有生灭之相,而实无生灭,此真刹那之义,其义甚深,不为愚者说。

【无间相续性,妄想之所熏,无明为其因,心则从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间有何分?相续次第灭,余心随彼生,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以从彼生故,不如实因生。云何无所成,而知刹那坏?】

【注释】

无间相续性至中间有何分:此六句,为破心念之生实无自性。谓无间相续性之心念,以妄想之所熏为缘,而以无明为所依之因,一切心心所法,则从彼而生。然而当色境未生起时,中间缘色之心念,则依何分而住?以色境未生,不与眼对,故知中间心念实不得相续而生,因此心念之生实无自性。

相续次第灭至而知刹那坏:此八句为破心之灭念亦无体。谓若言心念为无间相续次第而灭,如依等无间缘之义,则前念心灭,便引起后念心生,此则是一念引一念,即念念不停,心心不住。如住于色,则生缘色之心。现既不住于色,为从何缘而生缘色之心?又,如谓彼心不住于色,而能生缘色之心者,此即非从如实真因而生,例如说石女所生之子。

【义贯】

无间相续性之心念,以妄想之所熏为缘,而以无明为其所依之因,一切心心所法则从彼而生,乃至于色境未生起时,其中间相续缘色之心念,有何分可依而住(依何分而住)?

是时,心念实无有所依而住,故诸心念实前念不至后念,以中间实无物为其所依故,是故心念非念念无间而生;是故心念之生实无体性。若言心念为无间相续,次第而灭,其余之心念则随彼前念之灭,而跟着得以生起,是则一念引一念,念念不停,心心不住,如是心若不住于色时,则以何为所缘而生缘色之心?若言彼心即使不住于色,亦能生缘色之心,以计心念为从彼不住色之心而生故,此即是不从如实之因而生。是故心念之生相及灭相皆无体性,若如是者,则云何求心念之生灭相皆无所成立,而却能知心念有刹那坏灭之相然而心念之生相及灭相俱无体性,故知实无刹那坏相。本来不生,何有刹那坏相?

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光音天宫殿,世间不坏事,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见刹那?揵闼婆幻等,色无有刹那,于不实色等,视之若真实。

【注释】

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谓修真实行者,于三昧正受中,见世间一切诸法当体真实,如金刚与佛舍利,性不可坏,无增无减。

光音天:为色界二禅的第三天(最上一层);此天无有言语之音声,其天人欲言时,自口中发出净光,而为言语,由于以光为音,故称光音天。

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见刹那:谓修行者之定力尚得如此,更何况住于佛之无上正法,而得具足如来自觉圣智,证入法性平等之智的比丘,怎会见诸法有刹那不住之相?

揵闼婆幻等、色无有刹那,于不实色等,视之若真实:一切法从缘而生,本来不实,如揵闼婆城,亦如幻化等,一切诸色,皆无有刹那相,然而愚夫却于不实如幻之色等,视为真实,依之而作实有生灭之想,而迷诸法不生不灭之实性。

【义贯】

修如实行者,于三昧正受中,观见世间一切诸法皆当体真实,犹如金刚、佛舍利,及光音天之宫殿,皆是世间坚固不坏之事。住于定中尚得如此照见,更何况住于佛无上正法,而证, 得如来自觉圣智具足之菩萨摩诃萨、及比丘得法性平等之智者,云何会见诸法有刹那不住之相?一切法从缘而生,本来不实,如揵闼婆城,如幻化等,一切诸色皆无有刹那相,奈何愚夫于不实如幻之色等法,视之若真实,复依之计实有生灭之妄想,迷不生灭。(亦即:本来不生,何有刹那坏相可得?)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以何缘故世尊记阿罗汉亦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

【诠论】

从此节以下,一连串问题皆是接着上面所说,或依平日所闻而问。此第一问为二乘得佛,不异菩萨。前面佛曾说:三昧乐声闻,皆得如来最胜之法身。又说:六地菩萨与二乘同入灭尽定。此节则问更进一步的问题:为何授二乘得菩提之记不异于菩萨?再者,方等会上,佛唯记菩萨,不记声闻,今闻说二乘不异菩萨,故有此问。

【一切众生法不涅槃,谁至佛道?】

【义贯】

如来既言一切众生及法性实不涅槃,如是则谁能至佛道?

【诠论】

涅槃为佛所得法,谓佛既言众生不入涅槃,则能修证而得成佛道?此为第二问。

【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无所答?】

【义贯】

又佛何故说如来从最初得佛菩提,至于最后般涅槃,于其中间,如来不曾说一字,亦无所答。

【诠论】

大慧意谓佛在前面既说:如来有六十四种梵音,普为众生说法,为何又说不说一字?此为第三问。

【如来常定故,亦无虑,亦无察,化佛化作佛事。】

【注释】

亦无虑,亦无察:唐译作无觉无观无分别。虑,缘虑。察,观察。

化佛化作佛事:谓一切佛事皆是化佛变化所作。

【义贯】

又何故言:如来法身常在定故,亦无缘虑,亦无观察?又何故言一切度生之事,皆是化佛变化所作之佛事。

【诠论】 此即是问:入定如何说法?此是第四问。

【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

【义贯】

佛何故又说诸识有刹那展转、差别变坏之相?

【诠论】

因前面佛说七识不流转,唯有第八识流转;七识既然不流转,则不应有刹那变坏之相;若如是者,则以何因缘而又说诸识有刹那坏相?此为第五问。

【金刚力士常随侍卫?】

【义贯】

又何故言金刚力士常随侍卫于佛周围?

【诠论】

前面佛既说:法身过世间望,非譬所譬,何故还须要金刚力士护卫?此为第六问。

【何不施设本际?】

【义贯】

又如来何不施设陈示生死本际,普令皆知?

【诠论】

此句魏译作:复说世间本际难知,复言众生入涅槃,若入涅槃,应有本际。此为谓有终则应有始。佛既说本际不可知,又说众生入涅槃,而涅槃者,终也;本际者,始也,既知众生入涅槃,则必有本际可知。因此问何故不施设本际,而普令皆知?此为第七问。

【现魔魔业,恶业果报: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空钵而出,恶业障现,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而不离诸过?】

【注释】

现魔魔业:现有魔及魔业。

旃遮摩纳、孙陀利女:旃遮摩纳为婆罗门之名,其女名为孙陀利,以盂起腹,而谤佛曰:沙门何故不说自家事,乃说他事?汝今独乐,不知我苦。汝先与我通,使我有身,今当临月。时释帝桓因侍后、扇佛,以神力化一鼠,入其衣里,啮舞盂,忽然落地。诸四众及六师之徒,见盂堕地,皆大欢喜。(见《兴起行经》)。此为佛九恼之一。

空钵而出:佛入娑婆那村乞食,空钵而出。此亦是佛九恼之一。(佛之九恼:一、六年苦行,二、孙陀利谤佛,三、木枪刺佛右趺,四、食马麦,五、流离王杀释种,六、乞食空钵而还,七、旃荼女谤佛,八、调达(即提婆达多)推山石压佛,伤佛足,九、寒风索衣。)

【义贯】

又如来何故而现有魔及魔业,以及种种恶业之果报,如旃遮摩纳婆罗门之女孙陀利女谤佛,及佛入娑婆那村乞食,空钵而出,世尊云何有如是恶业障现?云何如来既已得一切种智,而犹不能离于世间之诸过患?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为无余涅槃故说,诱进行菩萨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乐声闻乘涅槃,为令离声闻乘,进向大乘,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

【注释】

为无余涅槃故说:谓佛之所以授声闻记者,为令声闻人离有余涅槃,而进求无余涅槃。无余者,为子(此处的子字疑为因字之误)缚及果缚皆尽。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佛之所以授声闻记者,为令声闻人进求无余涅槃故而说罗汉当成菩提,及为诱进修行菩萨道之行者故,以此世界及其余世界有诸修菩萨行者,畏大乐小,退堕而乐著声闻乘之有余涅槃,为令舍离声闻乘,进向大乘,故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之真实授记。

大慧,因是之故,佛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

【大慧,不异者,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解脱一味,非智障断。大慧,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七识灭,法障解脱,识藏习灭,究竟清净。】

【注释】

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智障断者,须见法无我,得殊胜清净。

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烦恼障断者,为先世见思二惑之积习,由见人无我而断。

【义贯】

大慧,所言不异者,谓声闻、缘觉与诸佛如来皆得烦恼障断,故所得之解脱平等一味,然二乘人只烦恼障断,非智障断之无上解脱。

大慧,以智障断者,须见法无我,得殊胜清净,无复染著。

而声闻人所证之烦恼障断者,乃先世见思二惑之积习由见人无我理而顿断。至于若得七识灭,分断根本无明,而得法障解脱,识藏中之生相无明习气灭尽,证得如来究竟清净法体,则为菩萨摩诃萨所行境界,非声闻人所行,故与声闻实有异,非全不异。(是故言声闻与菩萨所证不异者,只是指烦恼障断,证得人空之理相同,而言不异。)

【因本住法故,前后非性。】

【注释】

本住法:本来常住之法。本来常住即无有增减,故前无佛道可得,后无涅槃可入,中间亦无法可说,因此说前后非性。

【义贯】

我因依所证之本来常住之法故,而如实知见前后际一切法皆非有自性,是故言我不说一字。

【诠论】

此为通答第二、第三两问。佛之意为谓:如来之所以言不说一字者,由我所证之本住法故。本住法者,为法界一相,本来常住,无始无终之道。无始无终即前后非性,前后既无体性,则中间有何说示?纵有所说示,乃是承说先佛之说,非异于先佛而别有所说;如是即同说而无说,以一切本有故,所以说是不说一字。此节唐译作: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语,非异前佛后更有说,先具如是诸文字故。

【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无虑无察,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二烦恼断,离二种死,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

【注释】

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如来以无尽本愿故,于无觉无观之大寂灭中,现应化身,而为众生演说法。

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而佛所说皆是以正智观察所化之机,称性而说;不假思虑而有言说,以其净念不妄故。

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如来根本及枝末之五住地无明习气皆永断故。四住地即枝末无明,无明住地即根本无明。合称三界五住地无明,以能令众生住著三界,故称住。

【义贯】

以旷劫所发之无尽本愿所熏故,如来得以于无虑无察之大寂灭中,现应化身,而为众生演说法,且其所说,皆是以正觉之智观所化之机,称性而说故,不假思虑而后有言,以其净念不妄故。是故如来无虑无察,以四住地无明(枝末无明)及无明住地(根本无明)之习气皆永断故,理事二烦恼断,永离分段、变异二种生死,如实觉知人法本来无我,及烦恼、所知二种障断,是故三觉圆满,万德具足,不思议之妙用自然显现,所以得现三类身,以四悉檀而作诸佛事;是故如来虽无虑无察,究竟寂静,却不妨化身而化作佛事。

【大慧,心意意识、眼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大慧,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

【注释】

心意意识、眼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谓心意意识及眼识等前七识,本无自性,由如来藏为无明所熏而成刹那习气之染因,因此即与纯善之无漏品相离,亦即不成善无漏之因,故但有生灭之相,以其体无流转,故不复轮转。

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如来藏者,则生死轮转,为涅槃及三界苦乐之因。

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然此理甚深,非堕于空及乱意小慧之人,及愚痴凡夫所能觉知。

【义贯】

大慧,心意意识及眼识等前七识,本无自性,乃如来藏由无明熏而成刹那习气之染因,因此与纯善之无漏品相离(不成善无漏之因),故但有虚妄生灭之相,并无实体流转,故不复轮转于三界。

大慧,如来藏者,于生死中轮转,为涅槃及三界苦乐之本因,然此理甚深,为堕空之小乘人、乱意邪慧之外道人,以及愚痴凡夫所不能觉知。

【诠论】

此为答第五问:为何诸识有刹那展转变坏之相?佛在此之回答为:由于眼等七识,本无自性,但由于如来藏被无明熏,而有习气;复以此习气为因,熏起前七妄想,念念生灭,刹那不住。所以七识但有虚妄生灭之相,并无自体流转于三世,因此既不为有漏之染因,亦不为无漏之因。以上谈七识之性为生灭、刹那、染污,且不流转,以其无体故。然而有体而受流转者,只有如来藏而已;以如来藏自性清净,体不生灭,然却不执守自性,能随染净缘,而成善恶因,受苦乐果:若随有漏染缘,则为六凡善恶之因,受三界苦乐之果;若随纯无漏之净缘,则为四圣之净因,而受三胜菩提及胜妙之果。

是故,如来藏有体,受生死轮转,为苦乐因;七识无体,不流转。然此义深隐,非凡外邪小之境界所能知觉。

【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

【注释】

根量:根,诸根。量,计量,或限量。

无间法智忍:无间法乐智之大寂灭忍。

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化佛虽非真佛,亦不离真佛,以从真起应故。唐译作:非即是佛,亦非非佛。

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陶家,即陶师、陶匠。轮,即陶师所用之轮、绳等工具及种种方便。此谓:有如陶师以轮绳泥水等因缘具足和合,而作种种器物,化佛亦尔,具足了众生由众缘所作之色相,而后为诸众生演说佛法。

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然化佛所说皆是随顺众生之欲解所作之随他意语,非依如来自证之自通处,而说自觉境界。故化佛所说,乃应机接引,逐渐成熟耳。

【义贯】

大慧,金刚力士所随侍卫护者,但是应化佛耳,非真如来。

大慧,真如来者,悉离于一切诸根所限之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之诸根限量悉灭,以真如来已得现前法乐安住,及得无间法乐智大寂灭忍故,是故法佛非假金刚力士所护者。

且一切化佛实不从业生,乃从众生机感而生,是故无业、无谤、无恼。然化佛者,虽非真佛,亦不离真佛而有。因此如陶家(陶师)以轮、绳、泥、水等因缘具足,而作种种器物,化佛亦尔,具足众生由众缘所作之色相而后演说法。然化佛所说者,皆是随机应物成熟众生之随他意语,非依自通处而说法佛之自觉境界。

【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

【注释】

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谓愚夫不觉第八识藏体真,不变随缘,却于诸识念念相续流注处,妄起常见。

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谓愚夫以依自心妄想分别之断常等见故,因此不能如实知见生死本际。

自妄想慧灭,故解脱:慧,指恶慧,邪慧。若自心妄想分别所生之妄慧寂灭,则得本解脱。

【义贯】

复次大慧,愚夫以依七识身念念灭处,即妄起断见;

以不能觉知第八识藏体真,不变随缘故,而于诸识念念相续流注处,妄起常见。

又以依自心妄想分别之断常恶见故,不能如实觉知生死本际。

若自心妄想分别所生之妄慧寂灭故即得本解脱。

【诠论】

此为答第七问:何不施设本际。佛谓:本际者,本来实际理地不受纤尘者也。此际本无始终,何有生死解脱?只是随凡外妄想生灭、断常、有无,而言本际不可知,若离于彼一切二见及凡外邪小根量境界,则是正遍知觉,安有本际为不可知者耶?

【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义贯】

如来以四住地无明(枝末无明)及无明住地(根本无明)之习气悉皆断故,一切过恶及恶果报皆悉断了。

【诠论】

此为答第八问:为何如来仍有恶业果报及种种恶业障现?

佛答说,因如来已断尽五住地无明习气,故一切过恶都已断尽;既已离于业因,岂仍有业果?如今如来之所以现诸恶报者,皆为调伏无信众生,令知有罪福因果,定业难逃,即使在佛亦不能免,何况凡愚之人,怎能不怖畏而避恶趋善?

故知如来之实智,本离一切过及恶业报者,只是佛之化身,方便权智,示现恶业,以儆凡愚不造作此恶,免于白受苦果,如是而已。正如上节经文中佛说:一切化佛不从业生,亦是表示此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三乘亦非乘,如来不磨灭。一切佛所记,说离诸过恶。为诸无间智,及无余涅槃,诱进诸下劣,是故隐覆说。诸佛所起智,即分别说道,诸乘非为乘,彼则非涅槃。】

【注释】

三乘亦非乘:佛谓由如来所证之本住法体中,本无三乘可说,因此三乘皆非乘。

如来不磨灭:谓如来法身永不销损、断灭。磨灭,涅槃,断灭之义。是故经首大慧赞佛偈云: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即是此义。今如来此偈,则可说是与经首之大慧赞佛偈,首尾呼应,互相辉映,亦是印证之义;而此乃本经最重要的主旨之一,一切诸佛如来之法,皆从此而出,乃至三乘一乘,一切度门,无量行门,皆以此为归趣。

一切佛所记,说离诸过恶:谓一切佛所授记之三乘行人,皆已离世间之烦恼障之过恶,然声闻人则只烦恼障断,而智障未断,故不如菩萨摩诃萨之已二障断尽,究竟清净。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于如来所证之本住法体之中,实无三乘可立,故三乘亦非乘,亦无涅槃法可得,故如来永不磨灭,常住不动。

一切佛所授记之三乘行人,我说皆已离于世间诸烦恼障之过恶。

我之所以如此说者,为令诸二乘人得进修无间智,及进趣无余涅槃,并为诱进诸三乘行人中之根智低下怯劣者,是故如来隐覆记说二乘成佛,故知此为如来权智方便施设。

至若诸佛所起实智,即广分别演说自证之自觉圣智之道,于其中则诸乘实亦非为乘,且彼(如来)则亦非有涅槃。

【欲色有及见,说是四住地,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意及眼识等,断灭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而为说常住。】

【注释】

欲色有及见:欲,欲爱住地欲界之思惑。色,色爱住地色界之思惑。有,有爱住地无色界之思惑。以上三者为三界之思惑。见,见一处住地三界所共具之见惑。此四者即枝末无明,亦即三界之见思二惑。

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识宅,即第八识。意,即末那识。谓四住地无明,乃由第六意识之妄想分别所起,而为第七识传送(返熏)于第八识,成为第八识宅中第七末那识之所坚住不舍者。因此众生之三界见思无明惑,便虽于长劫生死轮转,亦不暂舍。

意及眼识等,断灭说无常:凡愚之人见第七末那及眼等七识,皆刹那断灭,即说一切法皆悉无常。

或作涅槃见,而为说常住:或见第八识相续流注,不知其中有微细生灭,而作一切法皆是常住、涅槃等妄见。

【义贯】

欲爱、色爱、有爱住地,及见一处住地,如来说如是等四住地无明,乃由意识妄想分别之所起,而反熏于第八识,成为赖耶识宅中之末那意识所坚住不舍者。

凡愚之人见第七末那意识及眼识等前七识,皆现刹那断灭之相,即说一切法皆悉无常断灭。或见诸识相续流注不断,不知其中有微细生灭,即作一切法涅槃之见,而落于常见,成为说一切法皆是常住不变。

【诠论】

本经从经首之别问别答以来,大慧最初问诸识有几种生住灭,佛答有二种,谓流住生、流住住、流注灭,及相生、相住、相灭。至此当机者又问授记三乘之别异,佛乃答:五住地无明之习气断尽,则世间一切过患悉断。而此中四住地无明,乃由意识分别所起,而反熏于第八识,令第七识于其中坚执不舍,是故轮转不息。然而此处所言之五住地无明习气者,乃第八识藏中所含之微细生灭,亦即经首佛所说之流注生灭。故知欲游旅无上觉路,而证自觉圣智者,必先断其自心流注习气,方为上策。古人云:不用求真,唯凭息见者,即此深义。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唯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著,臭秽无名称。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志求无上佛道者,酒肉及与葱,若饮食之为云何?

惟愿无上之世尊,哀愍我等而为开演解说。愚夫所贪著者,乃臭秽无名称。

虎狼所甘嗜之众生肉,云何而可食?若食之者则生诸过恶,不食者则为得福生善。

惟愿世尊为我解说,食与不食肉及五辛所得之罪与福。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著,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注释】

食不食肉功德过恶:即不食肉之功德,及食肉之过恶。

各于住地清净明了:各于所住之菩萨地,皆得清净、明了。以不杀故究竟清净,清净故得明见了达一切法。

声闻缘觉自地止息:谓二乘若断肉断杀,则能于自地(二乘之地)即时止息权小之妄心,速入如来之地。

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著,尚有遮法不听食肉:遮,止也,谓遮止恶法之生起。此谓:唱恶邪论法之诸外道人,虽邪见断常,种种颠倒计著,然亦尚有遮禁作恶之法,不听许行人食肉。

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外道尚且如此,何况如来为世间三界之救护者,四生之慈父,大慈大悲大智大慧之正法成就,而听弟子食众生肉,乃至自食肉耶?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此为依一切众生同体灵知,以彰显佛性之戒。因前面明示法身离诸过恶,且明离过之方,为众生之八识习气灭尽方得。在此大慧恐法众未达,而谓众生之中只有人道方有灵知之性,其余众生皆无,因此特扩而充之,以至异类蜎飞蠕动,所具之灵性,皆与佛无二,所以杀生者即是断佛种,而不杀不食者,乃得证菩提。因此当机的大慧菩萨,更进一步启请如来,劝勖诸有情,依佛性而持戒,流通心法,令不断绝。又,经此之断肉,与《楞严》之断淫,有异曲同工,相辅相成之效。因《楞严》由于阿难误堕淫室,故以戒淫为首。此经则因夜叉食人(楞伽山为夜叉所住),故以断杀为结。此皆为如来随众生之习性因缘而设法,令其真修,其目的则同一。何以故?由于诸众生以淫故相生,以食肉故相杀、相死。是以令众生轮转生死之大因者,莫不由于相生与相死。且《楞严经》言由淫爱干枯而渐阶等妙,此经则言杀心顿歇,歇即菩提。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者,即是此义。是故知欲蹈于无上觉路者,必依佛性之义,而顿断杀心,是为至要者。又,欲究竟不杀,乃至世间无有杀业者,唯在断肉,方能除此杀业及杀心之根本。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尝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著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尝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注释】

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尝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从本已来,即自无始世来。展转因缘,谓生死展转,以种种因缘。尝,曾经。六亲,有父六亲及母六亲二种。父六亲:一、伯,二、叔,三、兄,四、弟,五、儿,六、孙。母六亲:一、舅,二、姨,三、兄,四、弟,五、儿,六、孙。此句唐译作: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之而食?

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此句唐译作:一切诸肉皆是精血污秽所成,求清净人,云何取食?

旃陀罗:屠户,即屠夫。

潭婆:猎师,猎人。

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著故:识,分别。谓杀生者,于诸众生,见其形,即起分别其肉肥瘦美恶,能疗我饥,充我食粮,享我口腹等想,而深生贪著。

听食肉者,无有是处:若言如来听许弟子食众生肉者,无有是处。

【义贯】本节从略。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俸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诠论】

此为引实事以证明应断肉食。继承世间王位之人尚应断杀,何况绍继法王之位者,而欲食肉,宁不悲夫?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注释】

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谓食肉之人,虽未曾自己亲动手去捕杀生物,然其以钱去买肉来吃,等于是以钱为网,去捕种种众生之肉。

种种杀害:以种种方法、手段杀害。

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谓食者及杀者,没有说不教人杀、不求肉食、不想肉食,而会有鱼肉佐餐。若我想肉食、求肉食,等于是教他人杀,鼓励他人杀;若教他人杀、鼓励他人杀故,则自己亦犯杀业,同其受报,如《戒经》中广说。此句魏译作:大慧,我观世间无有是肉而非命者:自己不杀、不教人杀、他不为杀,不从命来,而有是肉者,无有是处。

【义贯】 本节从略。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注释】

遮五种肉:即所谓五净肉:一、不见杀,二、不闻杀,三、不疑为我而杀,四、自死即鸟兽自命尽而死者,五、鸟残谓鹰鹞等所食之鸟兽等之残余。其中前三种为所谓之三净肉。

或制十种:即十种生物为不可食者:人、蛇、象、马、龙、狐、猪、狗、狮子、猕猴。

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一切种,指一切种类之众生肉。一切时,即不论任何情况。开除方便,开除一切为方便教化接引之一时权立方便,令行究竟。一切悉断,一切肉悉皆断除,不得食。

【义贯】本节从略。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此为承上而归结:如来由运同体大悲故断食肉。佛视一切众生与己同一佛性,其同体之悲,隔绝一切憎爱,因此若食众生肉,即是食佛子之肉,亦如食自身肉;如果不食肉,则物我之佛性昭然而现见,众生虽秉受异形,而法身常住,所以佛子不应食佛子之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

【注释】

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葱蒜韭菜等五辛,修行者亦不应食,以不但其味臭秽,诸天善神远离,恶鬼神亲近,舔吮其唇吻,且食五辛者,令身不摄,心易生邪,滋生淫恚。

亦常离麻油:古时印度人之风俗,制麻油时,捣麻使生虫,然后将虫一起压榨出油,而谓多汁益肥。如是之油岂可食之?

及诸穿孔床:床若有多孔隙,则多有虫聚,不可坐卧,修道人应远离于如是之床,以诸虫于人坐卧之时,皆生惊怖之故。

【义贯】 本节从略。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注释】

死堕叫呼狱:以杀者、食者,因令彼等受害之众生恐怖、叫号、呻吟,杀者由于此业因,故感得死后自堕叫唤地狱之果,则为因果相当;如是因,如是果,丝毫不爽。

【义贯】本节从略。

【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有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

【注释】

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谓彼执有三净肉者,其所食之净肉,未有不因教、想、求而有。是故若求不见、不闻、不疑之三净肉,则与求不教、不想、不求之肉一样,举世皆无。因此若真不教、不想、不求,则见三净肉亦是不净,故说无三净肉。

彼非无因有:谓一切肉,包括三净肉,皆非不从杀生之因而有。以世间无有不伤生命之肉。是故欲行救护众生之大道者,不应食肉:不应自食,或教他食。

陀夷尼:即罗刹女。

【义贯】 本节从略。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呵责,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

【注释】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皆是经名。缚象,《缚象经》。大云,《大云经》,又名《大方等无想经》。央掘利魔罗:《央掘利魔罗经》。央掘利魔罗,译为指鬘。佛住世时,央掘利魔罗住于舍卫城,为邪师所教,信奉杀人可得涅槃,因此邪说,出市杀害九百九十九人,切取其指,戴于首为鬘。第一千个人,则欲害其亲生之母。佛怜愍之,为之说正法,即改过忏悔而入佛门,后得罗汉果。

生生常痴冥:生生世世皆感愚痴闇(暗)冥之报。

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佛先前说不见、不闻、不疑之三净肉,若大根利智者,即应知此为等于已说应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然众生以堕自心妄想,而不觉知正理,反谓佛许之食三净肉,以意起食肉之想,故生于食肉之处。

【义贯】本节从略。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

【注释】

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佛尚且教弟子于一切饮食,当观如服药想,亦当作如食亲子之肉想;净食犹如是,何况而可血食、肉食乎?

【义贯】 本节从略。

【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注释】

梵志:婆罗门之别称,以其志在于梵,故称梵志。梵者,清净行也,亦是洁净、离欲。以色界诸天离淫欲而清净,总名为梵天。

【义贯】

安住慈心者,我说得常生厌离之心,于内心外境皆不贪取,是故即使连虎狼等诸恶兽,亦恒可同其游行栖止,以其心无害意故;若食诸众生之血肉者,一切众生见之悉生恐怖。

是故修行者皆以慈心而不食众生肉,以食肉者无慈悲亦无智慧,永远违背正解脱而行,及违圣贤之表相令众生讥毁,是故不应食。

众生之所以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以及得生智慧富贵之家者,斯皆由于不食肉所得之果报。

【诠论】

诸佛菩萨之一切修行,乃至成道后之说法度生,皆是由于慈悲,是故慈悲者,为一切修行之根本,亦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亦是成佛之根本。而慈悲之根本,则在于不害。若得不害之心,方得成就救拔一切众生之事。然诸众生以食肉故,而互相杀害,是故修正法者,应自不害,教他不害,进而赞叹不害之人,赞叹不害之事;应自不食众生肉,且教他不食,进而赞叹不食肉之人,及赞叹不食肉之事,方为釜底抽薪,究竟大悲之行。是故如来大慈,于此频频咐嘱。又此无上宝经,自始即深究离心意意识、五法、三自性、二无我,得自觉圣智。然如来为恐众生不了,以为但须于理上心行,即可证圣智,不知一切圣智根本,在于同体大悲之不害,以深了一切众生本同一佛性,同一如来藏妙真如性,是故不害、不食其肉;且亦了此如来藏性虽自本净,然亦随染净缘,造善恶事,得苦乐果,致令本净之性,随趣轮转,枉受苦乐。是故如来最后标示修行者不食肉,所得之种种善果报,其深义在此,俾令不落断常二见。亦即是:大修行底人,不昧因果,期修佛乘真实行者,于此三致意焉。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四终

初稿于(佛历)2531426(1987523)美国德州楞伽精舍

定稿于(佛历)2533315(1989420)美国纽约庄严寺

更新于: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