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发出“禁令”:从2005年10月29日起,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据了解,北京市还将加强对进口食品保鲜膜的管理,实施批批检验,对检出含有DEHA增塑剂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口。
10月31日,在北京的一家超市里,工商局的检查人员在检查超市使用保鲜膜的情况。当天,北京市工商局检查人员对超市使用的保鲜膜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质检总局要求停止使用PVC(聚氯乙烯)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后,北京各超市纷纷改用PE(聚乙烯)保鲜膜,并在超市明显处标示,告知消费者。从29日起,北京市已禁止销售和使用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
更新于: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