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界法师:这五种情况不但不能算做布施,还有过失!

2022-09-29 净律社

这里有五种过失在实际的行动要断除:

第一个,你由于“损害他人的方便而行布施”。你把别人的钱财偷过来,去损害他人的利益再来布施三宝,这个不可以!这种布施不能构成菩萨道的波罗蜜。

第二个,“自懒惰住而教他行施”。你自己不布施教他人去布施,你自己没有去参与,这个不能构成波罗蜜。

第三个,“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人家来向你求钱财,你诃责,然后就是嗤笑,你轻慢地去讥嫌说:“喔,想不到你也有这一天。”你就讥笑他,旁言轻弄或者用拐弯抹角的方式来调弄对方,来轻慢对方;或者以粗恶的言词来恐吓对方,然后才给他。虽然你还是给他,但是这样的给与,不能构成波罗蜜。

第四个,“违越佛制而行布施”。就是你布施的钱财,是透过杀盗淫妄的行为获取的,这个不可以构成布施波罗蜜。

第五个,你不能够在“如有资财的当下”,就是你不能把握当下的因缘。你就是把这个钱财,说我三十年后再布施,二十年后再布施,经过长时间的积集再布施。这个无形中就已经产生一种很坚固的悭贪之心,这种布施也不能构成波罗蜜。

以上的五种是不能构成波罗蜜的,一个菩萨应该要断除这五种过失。

更新于:2022-09-29 16:36